【答案】物业管理机构更迭时承接查验的内容主要包括: (1)物业资料情况。
(2)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及管理现状。 (3)各项费用与收支情况,项目机构经济运行情况。 (4)物业管理用房、市政管理单位的合同等其他内容。
23、简述新建物业承接查验与物业管理机构更迭时承接查验的区别。
【答案】 (1)条件不同:
①新建:建设单位与物业服务企业签订了前期物业服务合同。
②更迭:一是产权单位或业主大会原有物业管理机构解除了物业服务合同;二是产权单位或业主大会与新的物业管理机构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 (2)主体条件不同:
①新建:发生在建设单位和物业服务企业之间。
②更迭:发生在物业产权单位或业主大会、原有物业服务企业以及新的物业服务企业之间。 (3)承接查验内容重点不同:
①新建:侧重设施设备的查验。
②更迭:增加了对物业运行过程中发生的人、财、物等事项的查验。 (4)遗留问题及解决方法不同:
①新建:主要是工程质量问题,更多的是与建设单位协商解决。
②更迭:遗留问题较复杂,需要与物业产权单位和业主大会等多方面沟通协调解决。
第六章 物业入住与装修管理
24、某女士购买一套期房,在办理入住手续时,对房屋内部提出了不少细部质量问题,认为该房屋没有达到入住条件。但因要举家出国,就在入住交接单上提出了自己的意见,并收了房门钥匙。半年后,该女士回国发现,有关细部质量未解决,而物业公司却发出了多份催交物业费的通知。该女士觉得很冤,当初收房时就对房子不满意,这半年自己也没住,怎么还要缴纳这么多的物业管理费?请问:
(1)你认为该女士是否应该交纳出国期间的企业管理费,为什么? (2) 假如你是该物业服务公司的客户经理,会如何处理?
【答案】
(1)该女士应该交纳物业管理费用。该女士办理入住手续时,所提出房屋内部质量问题,应由房屋出卖人即开发商负责修复解决,已物业管理公司无关。这些问题属于质量瑕疵而不构成质量不合格,仅以此依据不能证明房屋未达到交付条件,该女士不能以此为理由拒绝收房,况且该女士已在入住交接单上签字并领取了房屋的钥匙,故从业主入住起应向物业管理公司交纳物业管理费。 从法律角度来讲,物业管理与房屋买卖的两种法律关系,物业管理公司与开发商是两个不同的法律主体,业主不应该因为开发商的问题而拒绝向物业管理公司交纳管理费。 因为物业服务公司主要是为全体业主和整个物业公共部位和公共设施设备服务的,即便业主没有实际居住,但是物业服务公司仍然为其提供了主要的物业服务。故房屋内部存在细部问题长期未得到解决和未实际居住均不能作为该业主不交物业管理费的理由。
如果当时该女士未在房屋入住交接单上签字且没有领取钥匙,则另当别论。
(2)耐心向该女士说明其应当交纳物业管理费的理由。对于房屋细部质量问题,若是在保修期内,协助业主联系开发商制定的施工单位予以解决。
25、付先生2004年购买了一套120?的住房,同年8月,开发商通知付先生入住。在办理了相关入住手续后,付先生高高兴兴的领到了新房钥匙。在该小区物业管理公司员工的陪同下,付先生对新房进行验收。在验收过程中,付先生发现了好几处质量问题,物业服务公司员工将其一一记录在验房单上。于是,付先生退了钥匙,要求等提出的质量问题解决后再来收房。 两个月后,物业管理公司以挂号信的方式通知付先生,质量问题已经彻底修好,可以收房了。一周后,付先生再次前往收房。经过验房确认,房屋质量问题已基本得到解决。于是付先生收下了钥匙,但是物业服务公司要求付先生交齐第一次验房到现在的物业管理费。付先生认为,应该从自己验收房子合格之日起才能收物业管理费,或者从要求自己再次验房的挂号信寄出的次日起收取。因此,付先生与物业管理公司各持已见,争论不休。请问: (1)物业管理公司是否应收取付先生这段时间的物业管理费用?
(2)如果物业管理公司不向付先生收取这段时间的物业管理费,则应该向谁收取?为什么?
【答案】
(1)物业管理公司不应该收取付先生的物业管理费用。付先生第一次验房时因质量有问题退回了钥匙,应视为商品房不符合交付条件,开发商未向其交房。经整改后,验收双方确认商品房交付条件,付先生这才收了新房,此时才视为法律意义上开发商正式向付先生交付了商品房。
(2)根据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规定,已竣工但尚未出售或尚未交给物业买受人的物业,物业服务费用由建设单位交纳。因此,商品房整改期间的物业管理费用属尚未交付业主期间的物业管理费用,物业管理公司应该向开发商收取,而不应由业主承担。
26、某小区居住在十层的业主顾某, 擅自将其购买并居住的房屋“一卫改两卫”。在房屋储藏室擅自安装了抽水马桶、洗脸盆、改变了立管的下水三通,致使楼下业主王某储存室内的储柜及物品受损。请问假如你是该小区的物业经理,物业管理部门是否有权责令其拆除私装物,为什么?
【答案】物业管理部门有权责令其拆除私装物。业主不得擅自改变房屋使用性质和功能,因特殊情况需要改变使用性质的,应当符合城市规划要求,并应征得相邻业主、使用人和业主委员会的书面同意,报政府主管部门审批。顾某擅自在自己房屋的储藏室内私装自动抽水马桶和洗脸盆,改变了废水立管下水的三通,使储藏室成立卫生间,改变了房屋使用性质,违反了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应对楼下业主王某房屋渗水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依据《物业管理条例》物业管理公司对于管理区域内违反物业装饰装修和使用方面法律、法规规定的行为,应当制止,并及时向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报告。故本案例中,对于顾某擅自改变房屋使用功能的行为,物业管理公司完全有权予以制止,包括顾某拆除私装物,若其不理会,应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
27、某小区业主张某,购买了一只占地面积约8.9?,可放水4.2T的巨型浴缸,准备安装在其居所的第20层的物业内,遭到了周围业主的强烈反对。物业管理公司向有关专家进行了咨询,以房屋楼板无法承受浴缸使用时的重量为由,制止张某吊装巨型浴缸。张某将物业管理公司告到法庭,要求排处妨碍,将巨型浴缸安装在自己的物业内。请问: (1)你认为物业管理公司是否有权制止张某吊装巨型浴缸进入其所购买的物业?
(2)张某的诉讼请求是否得到法院的支持?为什么?
【答案】(1)物业管理公司有权制止张某吊装巨型浴缸进入其购买的物业。
(2)物业管理公司有权制止张某,张某的诉讼请求不会得到法院的支出。公民只能在法律法规的限度内容自由行使占有、使用、收益、处分个人财产的权利,应当本着安全、合理的原则使用物业,并遵守法律、法规及管理规约的有关规定,同时还应当顾及相邻各方的利益,以不损害公共利益和他人权益为前提。张某安装巨型浴缸,不仅威胁到楼盖的安全,还会对整栋大楼的局部结构安全性及正常使用产生较大的影响,会妨碍其他业主的正常生活。《物业管理条例》规定,对物业管理区域内违反物业使用法律法规规定的行为,物业管理公司应当制止。物业管理公司行使职权,制止业主安装浴缸的行为正当、合法。
28、你是客户经理负责组织公司新接管的项目入住工作。 (1)简述入住的准备工作内容。 (2)请说明物业入住的流程。
(3)在组织入住过程中应注意哪些问题?
【答案】
(1)入住的准备工作内容包括:
①资料准备:包括《住宅质量保证书》、《住宅使用说明书》、《入住通知书》、《业主入住房屋验收表》、《住户(业主)手册》、以及其他物业管理相关约定等。
②其他准备:包括入住工作计划、入住仪式策划、环境准备以及其他准备事项。 (2)物业入住的流程是: ①业主凭《入住通知书》、购房发票和身份证明登记确认。 ②验收房屋并填写《业主入住房屋验收单》,签字确认。 ③提交办理产权所需资料,签订委托协议,缴纳相关费用。 ④签署有关物业管理服务约定等文件。 ⑤缴纳当期物业服务等相关费用。
⑥领取《业主(住户)手册》等相关文件资料。 ⑦领取房屋钥匙。
(3)在组织入住过程中应注意的以下问题:
①业主入住实行一站式服务,一条龙式流水作业、一次性解决,方便业主办理有关手续; ②因故未能按时办理入住手续的,可按照《入住通知书》中规定的办法另行办理; ③应合理安排入住服务办理的时间,适当延长办理时间;
④办理入住现场应张贴流程图,摆放办理入住服务的标志、作业流程、欢迎标语等,加快办理进程。
⑤指定专人负责业主办理入住手续时的各类咨询引导,以便入住工作有秩序地顺利进行; ⑥注意安全保卫以及车辆的引导。
29、如果你是工程部经理,服务物业装饰装修管理工作,请说明: (1)物业装饰装修管理服务包括哪些方面?
(2)在巡查装饰装修现场时应重点核查哪些内容?
【答案】
(1)物业装饰装修管理服务包括的内容:
①物业装饰装修的范围和时间管理; ②物业装饰装修管理的要求;
③物业装饰装修管理费用和垃圾清运管理; ④物业装饰装修现场的管理。
(2)在巡查装饰装修现场时应重点核查以下的内容:
1)要检查装饰装修项目是否是已登记的项目:①检查装饰装修项目是否申报;②检查装饰、装修的内容、项目有无私自增加,在巡视过程中发现新增装修、装饰项目的,须指导用户及时申报,办理相关手续。
2)要检查施工人员的现场操作是否符合相关要求,如①埋入墙体的电线是否穿管,是否用合格的套管;②施工现场防火设备是否配备,操作是否符合安全要求;③现场材料堆放是否安全;④垃圾是否及时清运,有无乱堆乱放,装修门外是否保持清洁卫生。
30、某高层写字楼32楼B室的业主向物业管理部门报上一份装修申报登记表,申报在阳台装一台太阳能热水器,物业管理单位的装修管理人员在接到申报后拟以同意。上级主管在审核相关材料时发现安装地点不明确,于是要求装修管理人员去现场核实,发现该户申报的安装位置实为共用房屋,而非业主自用部分。 问:(1)请你简述物业装饰装修管理流程。
(2)分析此案存在的问题,提出物业公司在管理服务中应如何改进?
【答案】
(1)物业装饰装修流程如下:
①备齐资料②填写申报表③登记④签订管理服务协议⑤办理开工手续⑥施工⑦验收。 (2) 分析此案存在的问题,提出物业公司在管理服务中应如何改进。 1)此案中反映的问题主要是:
①业主填写《申请装修登记表》等资料过于简单,以至于无法确认业主安装设备的具体位置;
②装修管理人员未到现场核实而盲目同意。
2)物业公司在装修管理中,应从以下方面进行改进:
①严格申报工作。在业主申报装修时,物业管理人员应辅导业主认真填写《装修申报登记表》,详细说明装修地点、内容等情况。对容易发生理解歧义的内容,管理人员要到现场实地核实,不可盲目接受业主装修申报。
②应对物业管理单位相关人员加强培训和约束,强化装修管理责任意识,同时检查物业装修管理各环节存在的问题,并予以改进。
第七章 房屋及设施设备管理
31、某业主4年前在某小区购买了一套商品房,但一直没有居住。一天,该业主接到物业管理公司房屋漏水的通知,经查看,是所购买商品房卫生间的水表接头处破裂,并造成楼下两层住户的部分财物因浸泡受损,两业主均提出赔偿要求。
该业主认为,自己并未入住所购商品房,水管破裂不是自己认为造成的,而是水表接头处老化所致,自己不应对漏水负全责。
物业管理认为,业主购买房屋后,房屋漏水造成的损失理应由业主承担。请问:
(1)楼上业主长期未入住,其房屋管道老化破裂,给楼下业主造成的损失应由谁来承担? (2)在紧急情况下,物业管理公司可否进入本案楼上业主家进行必需的维修,因此给楼上楼上业主造成的损失应该由谁承担?
【答案】(1)首先,根据原建设部下发的《商品房实行住宅保证书》的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对管道渗漏保修期不低于1年。给案例中,业主购房已满4年,则开发上不承担责任。 本案中的水表管接头处老化断裂问题发生在业主房屋内,虽然不是业主认为造成的,但由于房屋所有权规业主所有,从物业管理公司提供的服务公共性质考虑,物业管理公司既没有权利私自打开房门进行检查,在没有备案的情况下,也不可能有能力了解每位业主的房屋使用情况。因此,水管老化破裂造成的损失应该由该业主承担。
但根据实际情况,也并不排除物业管理公司承担责任的可能性:若在本案例中,物业管理公司在接到楼下业主反映的情况后,没有及时采取措施,如未联系楼上业主,而采取消极的不作为,致使楼下业主的损失扩大,则物业管理公司存在过错,可能也会就扩大的损失承担责任。
(2)物业公司无法联系到业主,而楼下业主的损失又在不断扩大的情形下,(属紧急避险)可以进入楼上业主家进行检查维修,如因此给业主造成如门窗破坏等损失,赔偿责任应由受益人承担(此案收益人是楼下业主)。
32、王先生住在某物业管理公司管理的小区内。一天,王先生7岁的女儿在小区内的石桌旁玩耍。当他爬到石桌时,桌面突然脱落,将小孩的手夹在石桌和石凳之间,造成食指、中指关节骨折。事后,王先生找到物业管理公司,认为其应就管理不善承担责任。而物业管理公司则认为这完全是王先生监护不当造成的,与物业管理公司的管理没有关系。因此,王先生将物业管理公司告上法院。 石桌桌面重达90kg,石桌面和石桌柱之间仅靠桌面中心一个直径13cm、深1cm的凹槽连接,安装时只用了树脂和水泥粘合。
庭审中,物业管理公司认为,在小区安装石桌、石凳是供居民休闲所用,而非用来攀爬。王先生女儿是在攀爬时被砸伤的,是她自己的过程造成的,而王先生作为父亲也没有尽到监护责任。因此,物业管理公司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请问: (1)王先生的女儿受伤,物业管理公司是否要承担赔偿责任? (2)王先生是否也应该承担部分责任?
【答案】
(1)王先生的女儿受伤,物业管理公司要承担赔偿责任。根据国务院颁发的《物业管理条例》和原建设部发布的《城市新建住宅小区管理办法》的规定,小区物业管理是对小区内的房屋建筑及其设备、市政公用设施、绿化、卫生、交通、治安和环境等管理项目进行维护、修缮和管理。故,物业管理公司对石桌、石凳有管理义务,应承担对管理不善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但是,不是全部赔偿责任,而是部分责任。
(2)王先生作为女儿的监护人。没有尽到监护责任,也负有一定责任。
33、甲小区某楼602室由华某承租,502由王某承租。华某在装潢602室房屋时,未经物业管理公司同意擅自将602室阳台的排水口封死。物业管理公司未在该号楼顶平台落水管道进口处规范要求设施防护网,鸟钻进管道并筑巢,致使管道堵塞。一天,遭遇大雨,因落水管道堵塞,雨水从楼顶落水管道接口处流进602室阳台,因该阳台排水口已封死,积水无法排出,沿602室周围墙角渗人502室,致使王某装潢的地板等物受损。请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