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促进产业用地市场化发展,完善土地退出机制,形成产业集群,以集中布局促进集约节约利用土地资源。 (4)全面盘活存量土地,发挥土地最大效益。 (5)加强用地动态监管,维护土地管理秩序。 2、和谐居住计划
落实“十二五”保障性住房建设任务和要求。规划期内,九江市将新建保障性住房约500万m2,年均建筑面积100万m2,建设保障性住房10万套,年均建设2万套,投入土地约250公顷,每年投入土地约50公顷。
近期应结合九江市棚户区改造及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开展“城中村”改造整治,逐步完善原有居住区的基础设施,在实现旧城的有机更新和新城的集约发展的同时,要将保障性住房的建设目标纳入近期建设规划,确保保障性住房用地的分期供给规模、区位布局和相关资金投入,不断改善中低收入家庭的居住条件。在有序推进普通商品房开发的同时,应注重外来务工人员的配套住区建设。 3、城市综合交通计划
至2015年,完成城市对外交通新建或续建项目13个,完成城市道路续建或改建项目22个、新建项目60个,完成“九江都市区”轨道交通的前期规划论证工作。 4、城市基础设施优先计划
规划期内,要坚持在建设资金上优先用于基础设施项目,保证基础设施在建设时序内逐步完善,以基础设施的建设带动地块发展,促进旧城的有机更新和新城的快速发展,保证城区社会经济活动的正常进行。
至2015年,完成重大市政基础设施新建或扩建项目85个,中学(主要为九年一贯制)续建、扩建或新建项目16个,非营利性公共设施建或改建项目34个,主要生态环境新建或扩建项目48个,完成城市应急备用水源(柘林湖饮水工程)的前期规划论证工作。 5、城市防灾与公共安全计划
高度重视城市综合防灾体系规划,包括地质、地震(瑞昌、九江)、洪涝(98)等自然灾害,有毒化学品泄露、爆炸等安全事故强化应急避
难场所、生命线工程等。同时,要加强对地下空间资源开发利用的规划控制和引导,包括地下管线、人防工程、地下综合体等,开拓城市空间发展的新思路,尽快实现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模式的转换,建立和完善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的运行机制。
明确城市公共安全体系功能,建立具有综合指挥、监测警报、优质的防灾设施、生命线系统、抢险急救系统和综合管理制度的健全的城市安全体系,切实有效地保障城市安全。
至2015年,按城市防洪排涝标准,进一步完善城区内湖堤防工程,新建排涝泵站4座,新建或续建医疗救护站8个,消防站7处、防灾公园3个、临时避险场所6处,新建地下人防工程68万㎡,引建或自建七大重点人防工程项目,新建居住区按《江西省人民防空工程管理办法》配建人防工程,建成指挥、控制、情报、通信、警报、监视一体化的城市公共安全指挥信息平台,建立以专业队伍为骨干、志愿者队伍为主体、重要经济目标单位救援队伍为基础的救援力量体系,组建医疗救护、心理援助、抢险救援、消防、治安等类型的志愿者队伍。 6、园区整合及岸线利用计划 (1)、园区建设与整合
加强重点工业园区的建设,工业用地供应向城西港区、城东港区及九江市汽车工业园(含庐山区生态工业园)三大重点园区倾斜,原则上不安排零散工业用地开发。
继续对城区内的工业实施旧工业区的升级改造和功能置换,为新兴产业发展提供空间;对目前城区内零散工业区和工业用地继续实施“退城进园”,进行功能转换。 (2)、沿江岸线利用
以岸线资源利用和港口建设为牵引、产业集聚发展为重点、基础设施建设为先导、城镇发展和生态保育为依托,积极推进新型工业化和健康城市化,促进沿江大开放、大开发和大发展,成为九江富民强市的源泉和经济腾飞的引擎、江西跨越发展的先锋、中部快速崛起的支点。 至2015年,九江沿江港口将完成投资42亿元,新增码头泊位27个、新增货物吞吐能力2527万吨。预计九江港口货物吞吐量将达到4030万吨,集装箱吞吐量达到20万标箱。中电投江西九江港煤炭储配中心码头、江铜铅锌冶炼码头、彭泽核电重件码头、中石化九江炼油厂散
货码头技改项目、诺贝尔陶瓷专用码头等在建、拟建项目等都逐渐得到落实和推进。 十三、新增土地供应规模
至2015年,九江市中心城区城市建设总用地为104.42 ㎞2,新增建设用地23.88㎞2,旧城(含棚户区)可改造盘整用地4.12 ㎞2,退城进园或改制工业用地约6.24㎞2。新增用地应优先保证重点地区以及重大项目、公共服务设施和基础设施的建设需求,提高建设用地的使用效益。改造用地应优先用于拆迁安置及保障房建设。 十四、居住用地规划
至2015年,规划居住用地3050.60ha,人均居住用地30.51m2,占近期建设用地的29.21%。新增居住用地252.49ha,旧城(含棚户区)可改造盘整用地4.12㎞2,新开工保障性住房建筑面积500万m2、10万套。 十五、公共服务设施用地规划
1、至2015年,规划公共设施用地1453.66ha,人均公共设施用地14.54m2,占近期建设用地的13.92%。
2、建成一批现代化标志性设施,建设九江市国际会展中心、文化艺术中心、九江市科技(图书)馆、继建九江市博物馆和体育中心五大文体设施。
3、积极推进社区体育活动场所建设。按200-300㎡每千人的用地指标配置居住区、小区级健身苑,开展全民健身。每五万人配建居住区级运动场一处,用地规模为15000-20000㎡,设置200米环形跑道、小型足球场、篮球等体育活动设施;每1.5万人居住小区结合绿地设置三场三室体育设施、健身苑和活动游戏场地,用地规模不小于2000㎡。新城区严格按规范建设,城区结合各类旧城改造补充。 4、根据每千人7-8床的标准配置医院,健全医疗服务、预防保健体系。针对目前城区内就医难的现状,续建八里湖新区医院、九江市中医院南院2座医院,新建九江学院附属医院新院区等6座市级医院,新建开发区综合医院、临港新城医院等2座区级医院。
5、加强新建居住小区、居住区的教育设施配套,严格按《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2002年版)》(GB50180-93)配建必需的教育设施。至2015年,改建、扩建或新建中学16个(主要为九年一贯制)。
十六、工业用地规划
1、规划本着保护城市的整体环境、提高城市综合效益的原则,继续对市区内效益差、污染重、布局散乱的中小型工业企业进行“关、停、并、转、迁”。规划城区集中布置三大片工业用地,分别为城西港区、城东港区、九江市汽车工业园(含庐山园生态工业园)。
2、至2015年,规划工业用地2204.18ha,人均工业用地22.04m2,占近期建设用地的21.11%。退城进园或改制工业用地624.38ha,其中老城区107.1ha,柴桑片区186.04ha,十里片区261.12ha,八里湖新区70.12ha。
3、实际新增工业用地642.93ha。其中城西港区新增工业用地487.48ha,城东港区新增工业用地100.94ha,汽车工业园区(含庐山园生态工业园)新增工业用地54.51ha。 十七、城市道路交通规划
1、规划近期内新建道路60条、续建或改建道路22条,新建或改建城市广场6个,使城市道路广场用地总面积达1244.63ha,占城市建设总用地的11.92%,人均12.45 m2。
2、规划近期共安排城市广场7处,其中现状2处(和中广场和抗洪广场,其中抗洪广场改建),新建5处。另外,现状还有市政广场、火车站站前广场、烟水亭广场、胜利广场和浔阳江广场等5处小型广场。
3、规划停车场占地面积77.26ha,约2.5万个车位,人均占有停车场面积0.77㎡,每千人拥有25个车位。规划安排公共停车场68处,其中地下公共停车场21处。 十八、综合防灾规划
1、八里湖堤50年一遇设计水位18.97m(黄海);赛城湖堤50年一遇设计水位21.06m(黄海);十里河堤(八里湖段)50年一遇设计水位18.97m(黄海)。近期规划城区共设排涝泵站19座,其中新建4座,大部分布置在长江沿线,少量布置在八里湖、十里河周边。 2、近期规划城区共设消防站13处,其中新建7处。
3、按战时留城人口(约占城市总人口的30%)人均1m2的人防工程面积标准规划,新建居住区按《江西省人民防空工程管理办法》配建
人防工程。规划防灾指挥部1处,设置在市人民政府。在九星公路旁设全市人防指挥中心1处,在城区内共设15个医疗救护站,其中新建或续建8个。充分利用城市交通、通讯、自然地形等有利条件布局人防工程设施,加固并完善建设现状人防工程,按平战结合原则进行建设,各类工程应完善配套,形成一个完整的防空体系。 十九、地下空间开发利用
实现“一个翻番”,地下人防工程面积在“十一五”的基础上翻一番,到2015年末,新建人防工程68万㎡,新建居住区按《江西省人民防空工程管理办法》配建人防工程,完成《九江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规划》的编制工作。重点建设和中广场地下人防工程、火车南站和北站外广场地下人防工程,八里湖新区地下人防工程。 二十、历史文化保护规划
1、近期九江历史文化保护规划工作的内容为文物保护单位保护、历史地段保护及城市景观风貌。
2、明确重点文物保护项目、内容和范围,制定可行的保护原则、方式与措施,建立有效的科学保护管理体系及机制,切实维护和展示城市景观风貌与特色,充分发掘遗产资源重要的传承、启智和教育作用,合理协调城市改造和建设,提升城市品质与形象。 二十一、城市绿地系统
1、近期规划市级公园共6个,其中近期新建、改建或扩建5个,区级公园共16个,其中近期新建或扩建11个。居住区级公园、小游园及附属绿地等按城市发展配套建设。规划近期建设绿地总面积1601.16ha,其中公共绿地884.23ha(主要为市级和区级公园),生产防护绿地716.93ha,人均绿地面积16.01m2,人均公共绿地面积8.84m2,绿地率达38%,绿化覆盖率大于45%。
2、规划期内,每年新增10个1000m2以上的街旁绿地。具体位置选址,新城区在开发时按服务半径科学规划,落实在具体位置,老城区宜结合棚户区改造、危旧房改造、企业改制、企业退城进园、房地产项目建设等相关项目进行,建议每个改造项目应按适当比例建设街旁绿地。
二十二、环卫工程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