测定。
17、井下局部通风机的安装位置及安装质量必须符合《规程》要求,严禁吸乏风、循环风、串联风。
18、风筒出口掘进头距离:煤巷不得超过5米,岩巷不得超过10米。
19、井下局部要挂牌专人管理,跟班电工负责对局的日常检查、维护,作好检查记录,保证局扇正常运转,并加强通风管理。若局扇停风时,局扇供风地点所有人员要撤到新鲜风流中去,同时停风巷道口要设置栅栏,揭示警标,禁止人员入内,并及时向有关部门汇报,由通风科组织处理。
20、局扇恢复通风前,必须检查瓦斯。只有在局部通风机及其开关附近10m以内风流中的瓦斯浓度都不超过0.5%时,方可人工开启局部通风机。
21、风筒吊挂必须“两靠一平直”,逢环必挂,环环吃劲。异径风筒要使用过渡节,拐弯处要用弯头。风筒接头必须严密,破口及时粘补,并在施工地点存在备用风筒,以便及时延接。
22、任何人不得随意停开局扇,长时间停工的掘进头, 经矿总工程师批注停风时,通风科要及时在巷道口打上临时密闭或栅栏,并设置揭示警标“严禁入内”。瓦斯检查工要对密闭巷道附近的瓦斯进行检查,检查次数每天不少于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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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测风工每旬对各进、回风巷道、各采掘工作面、各主要硐室进行风速、风量温度的测定,要认真填写记录牌,并汇总报出旬报、月报表。采掘工作面、煤巷掘进头要根据需要不定期测风,确保工作面有足够风量。当工作面风量不足时,要及时找出原因,通知通风科科长,指派专人迅速处理,及时进行风量调节。
24、必须备有足够数量的通风安全检查仪表。仪表必须由国家授权的安全仪表计量检验单位进行定期检查。
25、加强通风设施管理,井下所有通风设施要做到专人负责、挂牌管理,保证达到通风质量标准化验收标准,严禁两道风门同时打开,防止风流短路,造成部分区域无风作业。同时加强采煤工作面上隅角风帘吊挂管理。
26、风门前后5米,密闭及风机吸风口前5米不得堆放物料。
27、采煤工作面投产前要必须做好风量调整工作,每旬检测一次工作面风量,保证风量满足要求。
28、采煤工作面风流中沼气浓度达到1.5%时,停止工作, 撤出人员,切断电源,进行处理;局部沼气浓度达到2%时,附近20m内必须停止工作,撤出人员,进行处理。因沼气超限而切断电源设备,必须在沼气浓度降低到1%以下时方可开机进行。
29、在采煤工作面上隅角设置便携式甲烷检测报警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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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上付巷距上安全出口5~10米处设置甲烷传感器,报警浓度≥1%,断点浓度1.5%,复电浓度1%以下。在上付巷距上付巷口10—15米处设置甲烷传感器,报警仪≥1%,断电浓度1%,复电浓度1%以下。断电范围为工作面及回风巷所有非 本质安全型设备。
30、严紧在停风或瓦斯超限区域内进行机电、回收、回采等工作。
31、严格瓦斯检查制度,每班检查不少于三次。 32、通风设施,采面风量、风速、煤尘及瓦斯管理符合规定。
33、采煤工作面及运输、运料巷必须畅通,保证工作面正常通风。
34、在掘进头安装甲烷传感器,甲烷传感器安装于距迎头不超过5m的行人帮,距帮不大于200mm,距顶不大于300mm。
35、所有掘进工作人员不准携带易燃,易爆危险品下井作业。在掘进头不准随意拆卸矿灯头,金属物体不准任意抛打、敲掷、碰撞,以防止出现火花,引起瓦斯爆炸事故。
36、加强巷道维修,保证井下所有进、回风巷道完好畅通,断面满足《规程》对通风的要求,总回风巷巷道内不准堆放杂物,保证其通风断面,使风流畅通无阻。
37、井下各处风门必须实现事先闭锁,并安装风门开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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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感器以保证通风系统稳定可靠。严禁设单道风门,各道风门要经常检查,使之处于完好状态。
38、所有煤巷掘进头局部扇风机都必须实行开停传感器,按照系列化要求装备掘进工作面,系列化项目不少于24项,否则不准开工。
39、各采掘工作面加强通风管理,合理配备风量,必要时可以采取限产措施,保证安全生产。各采掘地点的配风量必须在《采、掘作业规程》中明确规定。
二)积聚瓦斯排放管理
1、排放瓦斯必须请市矿山救护队协助进行。
2、排放瓦斯前由矿总工程师负责向排放瓦斯有关人员
贯彻本措施,并在调度室或井下坐镇指挥,保证安全排放。
3、由矿长负责排放瓦斯现场全面指挥工作,安全矿长任现场总指挥,负责现场监督检查。
4、参加排放瓦斯的电工停、送电时必须听从调度室指挥。排放瓦斯流经巷道内的电气设备,必须切断电源,撤出人员,在停电总开关处必须设警示牌和设专人看管。
5、排放瓦斯人员下井前必须认真检查自带的矿灯、氧气呼吸器、自救器、瓦斯鉴定器的完好情况,确保完好、灵敏、准确可靠,否则不准下井。
6、排放前由3名救护队员抽带氧气呼吸器,进入瓦斯聚积区检查瓦斯、二氧化碳浓度和风筒吊挂情况,然后由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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场指挥根据区域的通风能力,确定合理的排放速度,救护队员执行排放任务并随时监视风流汇合处瓦斯报警断电仪或数字瓦斯报警仪的工作情况,发现瓦斯浓度超过1.5%时,应立即减少或停止向瓦斯聚积区供风,待风流瓦斯浓度降至1%以下时方可重新恢复工作,严禁 “一风吹”。
7、有救护队员负责在风流汇合处悬挂瓦斯报警断电仪或便携仪,报警点为1%。
8、排放准备工作完成后,经调度室和现场安全员同意后方可开始排放。
9、启动局扇前,由跟班瓦检员负责检查风机附近10米以内二氧化碳浓度,只有在其浓度不大于0.5%时,方可开动局扇,并随时检查局扇工作情况,以防吸循环风。
10、启封盲巷密闭排放瓦斯时,应由救护员携带氧气呼吸器、瓦斯检定器进入密闭检查瓦斯,如果密闭地点瓦斯超过1.0%时应采取措施后向密闭地点供风把瓦斯稀释到1%以下,只有当瓦斯不超过1%时方可用铜钎、铜锤等不产生火花工具启封密闭,并轻敲轻打;先启开一个小口检查密闭内瓦斯,如果瓦斯不超过3%可全部揭开密闭,如超过3%则先挂一节风筒排放小口附近瓦斯,待瓦斯不超过1%时方可全部揭开密闭;而后再由救护员边检查瓦斯边接风筒逐段排放瓦斯,直至排完为止。
11、排放工作结束后,有安全矿长负责全面检查排放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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