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安全及瓦斯情况,确无问题后,汇报矿调度室,待矿总工程师同意后,才准通知施工单位复工。
三)瓦斯管理 1、认真做好矿井侧风
(1)全矿井每10天必须进行一次全面侧风,采掘工作面根据实际需要随时进行侧风。
(2)全矿井测点设置由通风科技术员负责,井下测风由通风队技术员、测风员共同进行。
(3)每次测风结果都要填写在测风地点的记录牌上。 (4)通风科技术员每旬要根据测风结果对全矿井风量分配情况进行分析,并制定下一旬风量分配计划。
(5)每次测风结果必须按旬报矿总工程师,按月报煤管站。
(6)测风工要及时把测风数据提供给通风科,由科长审查签字后再报总工程师审阅签字。
2、搞好矿井主要进回风巷检查维修维护,保证通风断面
(1)生产科、安全科、巷修队每10天必须共同对矿井主要进回风巷检查一次。
(2)每旬必须将检查结果如实向矿总工程师汇报。 (3)如发现矿井主要进、回风巷冒顶、积水等净断面小于设计断面三分之二时,必须及时向矿总工程师汇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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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矿总工程师接到报后,要根据巷道失修情况安排施工,施工队必须按要求进行组织施工。
(5)巷道修复后,由安检科、调度室、生产科等共同进行验收,并将验收结果如实报告总工程师。
(6)经总工程师审阅后,各部室及有关单位连队签字后修复工作方可结束。 3、加强局部通风管理
(1)领用局部通风机时由机电科、通风队共同检查局扇质量,经检验合格后方可下井。
(2)所有局部通风机必须安装开停传感器,达不到标准要求不得施工,谁影响工程谁负责掘进队工资。
(3)所有局部通风机,通风队必须安排专职人员管理,严禁计划外停电停风。如果管理工作不善造成损坏者,按机电管理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4)风机架设、风筒吊挂与维护由通风队负责必须保证风筒吊挂平直,破口及时贴补,风筒出口风量符合《作业规程》要求,风筒离掘进迎头不超过5米。
(5)风筒损耗:煤巷掘进每月每趟风筒给出二节损耗,岩巷掘进每月按实际进尺给出20%的损耗。
(6)通风科每月对全井下局部通风检查验收不少于三次,对管理制度不落实或不按规定执行的单位或负责人给予一定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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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加强掘进安全技术装备系列化管理
(1)所有煤巷绝境工作面和岩巷揭煤工作面在制定作业规程时,必须有系列化的内容及专项措施。
(2)系列化项目由矿总工程师直接负责,通风科、机电科、生产科安排有关单位实施。
(3)通风科、安全科负责系列化工作的监督管理。在会审作业规程时没有系列化的专项内容,不予审签。
(4)所有煤巷掘进工作面必须按要求装备系列化项目,尤其是局扇开停传感器。风机安设完成后,通风科要组织有关单位现场验收,符合质量标准化规定,共同签字并记入台帐。
(5)系列化中的“双电源”、不延燃电缆、非动力线采用橡套电缆、电气设备防爆和专用电话等由机电科负责;双风机、瓦斯电闭锁、阻燃风筒、风筒接头双反压边、专职瓦检员、专职放炮员、水炮皮、防尘水管、水幕、隔爆设施等由通风队负责;风电闭锁、便携悬挂、掘进头防尘、湿式钻眼、煤电钻综合保护、自救器等由掘进队负责。对系列化设 施,通风科要进行经常性的检查,发现问题及时通报,跟踪处理。
5、严格执行瓦斯检查制度
(1)井下所有有瓦斯涌出的采掘工作面必须配备专职瓦检员,各个地点的瓦斯检查汇报次数按照《煤矿安全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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及上级的有关规定执行,每班三次,各地点时间间隔严格按区域巡回检查图表执行。特殊地点的瓦检员配备及检查次数按当时下发的专项措施执行。
(2)井下瓦斯检查点的设置如下:
采煤工作面:(1)在采面进风安全出口和回风安全出口的下风侧10米处各取一断面检查瓦斯,采面中间相隔10米以上任取两个断面检查瓦斯。以上所检查瓦斯的最高值为采面风流瓦斯浓度;(2)采面回风巷距风流汇合处10-15米处取一断面检查瓦斯(若无,可相距10米以上任取两个断面)。以上所检查瓦斯的最高值为采面回风流瓦斯浓度;(3)采面回风隅角涡流三角区(切顶线边长1~1.5米)内的瓦斯浓度为采面回风隅角瓦斯浓度;(4)采面上、下付巷设置的碴硐、水仓等也随该工作面纳入瓦斯检查范围。
掘进工作面:(1)风筒出口以里非风筒侧所测瓦斯浓度为掘进工作面瓦斯浓度;(1)距风流汇合处10-15你取一断面检查瓦斯,在巷道中间范围内低洼地点和制高点各取一断面检查瓦斯(若无,可相隔10米以上任取两个断面),以上所检查瓦斯的最高值为掘进工作面风流瓦斯浓度;(3)瓦斯抽放钻场、水仓、避难硐室等地点,必须进行瓦斯检查。
其他地点:位于回风流中机电设备的设置地点;进风流中有瓦斯(串联风或突出矿井)的机电设备设置地点;进行巷道扩修、设备安装等有人作业地点,必须设置瓦斯检查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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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近20米范围内必须检查瓦斯。
采区、一翼、水平及矿井总回风巷必须设置瓦斯检查瓦斯。
(3)每个检查点检查主要内容是瓦斯和二氧化碳浓度、温度等,并负责分管区域内所有监测探头核对,要求每班至少核对一次,核对情况也同时向通风调度汇报。
(4)瓦检员必须使用光学瓦斯鉴定器检查瓦斯,且带有不少于2米长的胶管。
(5)通风队必须制定每个瓦检员区域的巡回检查图表,实行定时定点汇报,时间误差不超过20分钟,发现超过时间者由通风科和通风队组织追查分析。
(6)瓦检员在巡回检查时,发现有瓦斯异常、瓦斯积聚、瓦斯超限等现象时,必须立即通知现场作业人员停止作业,并立即汇报矿调度室和通风调度。
(7)瓦检员每检查一个地点,都要将检查结果填写在作业地点记录牌板和检查手册上,做到记录牌、检查手册、班汇报三对照。
(8)瓦检员必须在制定地点交接班,交接班时必须交清本班情况和下班应注意的问题,并相互在检查手册上签字。
(9)严格瓦斯巡回检查制度的监督考核,凡发现瓦检员脱岗、漏岗、假检、虚报,经分析确认后给予罚款、调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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