岗位、开除辞退等处分。
(10)矿领导、采掘科队长、通风科队长、工程技术人员、班长、放炮员、流动电钳工下井时,必须带便携仪,安全监测工必须带便携仪或光学瓦斯鉴定器。
6、做好瓦斯监测管理 A、监测电工
(1)监测电工负责全井下瓦斯监控仪器的安装、效正、维修工作。
(2)所有瓦斯检测仪的安装位置及报警点、断电点、断电范围由通风科设计,报总工程师审批后,通风队严格按设计要求进行安装,所有监测仪必须联机。
(3)井下瓦斯探头每7天用标准气样和空气样进行一次调校,保证灵敏可靠运转,并认真做好调效记录。
(4)井下瓦斯监控系统发生故障时,必须及时处理。在井下无法处理时,必须在24小时内更换,并汇报通风调度。
(5)在井下处理故障时必须执行有关规定,不准带电作业。
(6)对井下各台监测仪器必须建立运行台帐。每台仪器在井下连续运行12个月时,必须运到井上全面检修,送有关部门进行计量鉴定。
(7)监测电工必须认真学习钻研业务知识,做到持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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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岗,凡业务考核三次不合格者,调离岗位。
(8)所有监测仪设置完毕后必须定期进行断电试验并有签字记录台帐。
B、监测机房瓦斯监测工
(1)监测机房必须坚持24小时值班制度,不得脱岗和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不经许可非值班人员不得随便进入机房。上级领导检查人员进入机房检查时,要礼貌接待,同时做好登记签字。
(2)机房必须保持卫生清洁,室内温度正常。 (3)主机必须保证正常运行。若停电或仪器发生故障时,要及时向科长和总工程师汇报,并及时进行处理。
(4)值班人员要认真负责,密切监视并下各处瓦斯浓度情况。瓦斯超限时,必须及时向通风调度、矿调度室、安全科及通风科值班领导汇报。
(5)值班人员要认真填写有关记录,瓦斯报表必须按时打印,及时送领导签阅。
(6)值班人员要严格交接班签字制度,交接班时必须交清本班情况及下班应注意的问题。
(7)机房值班及操作人员要认真学习业务知识,熟练操作技术,凡在专业知识考核中三次不合格者,调离岗位。
7、瓦斯超限处理
(1)由于井下临时停电停风造成局部瓦斯积聚,当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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斯浓度不超过1.5%时,由当班瓦检员工请示通风调度计通风科值班领导后,按通风调度员支护进行排放,恢复通风。
(2)当瓦斯浓度达到或超过1.5%时,或长期停风巷道(停风超过24小时)排放瓦斯工作必须由矿总工程师安排组织,局救护队现场试试排放。
(3)井下因无计划停风时,当班班组长、瓦检员,安检员必须迅速撤出作业人员,切断电源,停止作业,并及时建个情况汇报矿调度室、通风调度和安全科,以便采取措施。
(4)通风科接到排放通知后,必须有不少于8小时的准备时间,包括编写排放措施,准备风机和风筒,组织排放人员等待一切准备就绪后,才能实施排放。
(5)排放瓦斯前必须由总工程师组织召开贯彻虚席排放措施的专题会议,生产科、安全科、调度室、通风科、机电科、局救护队、通风队、施工队负责人参加。井下实施时,以上各部门必须指派专人现场跟班,通风、安全、救护等有关部门负责排放。
(6)一般情况下,排放瓦斯在井下生产检修及交接班期间进行,专题会议必须于排放瓦斯当班人入井前半个小时准时进行。凡参加人员缺席或迟到使排放瓦斯工作推迟进行的,后果由迟到人员、缺席人员负责。
(7)排放瓦斯无论牵涉到任何单位、任何人员,都必须听从现场跟班人员指挥。如遇特殊情况不能安全排放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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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立即汇报,展厅排放,报告总工程师或当日值班矿长,进行分析处理。
(8)措施贯彻学习后,必须经过现场签名方可下井进行排放工作。
8、加强盲巷管理,防止瓦斯聚积
(1)凡长度超过5米、有毒有害气体浓度超过《煤矿安全规程》第101条规定的独头不通风巷道均为盲巷。
(2)井下严禁出现冒巷。临时停工的掘进工作面不准停风,特殊情况需临时停风时,必须切断掘进工作面电源,并在巷口掐断风筒,设置,栅栏揭示警标,严禁人员入内。栅栏要封闭全断面,坚固牢靠,最大空格不超过200mm×200mm。停风时间超过24小时的掘进工作面,必须进行封闭。废弃和长期不用的巷道必须外部连接的铁轨、架空线、管路切断。
(3)由安全科负责每旬至少开展一次盲巷大检查,每次检查情况及时报通风科,由通风科负责安排度盲巷及时进行密闭。盲巷未及时发现由安全科负责,为及时安排处理由通风科负责。
9、加强放炮管理
(1)井下放炮工作面必须装置放炮员担任。放炮员必须有二年以上采掘工龄,且经过专业技术培训,考试合格,取得三级以上安全培训机构发放的放炮合格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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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炸药、雷管必须存放在专用炸药箱和雷管箱内,并加锁,严禁乱扔乱放。炸药由施工单位负责,雷管由放炮员负责。
(3)井下放炮必须使用放炮器,一个工作地点只准有一台放炮器。放炮员必须随身携带放炮器,和钥匙分开放置。
(4)井下放炮统一采用正向起爆方法。
(5)装配引药必须在顶板完好、支架完整、避开电器设备和导电体的安全地点,不得在炸药箱内装配引药。电雷管的脚线要扭结,雷管必须从顶部插入,严禁斜插、半腰管和将雷管绑在引药外边。
(6)装药时,首先必须用淘勺陶净炮眼内煤粉,用木炮根将药卷轻轻推入,不得冲撞,眼内各药卷必须批次密接,然后用水炮皮、炮泥封实炮眼,严禁装空心地、煤粉屯炮,严禁放明炮、炮糊。
(7)必须严格执行“一炮三检”和“三人连锁换牌放炮”制度。
(8)放炮撤人距离必须杨执行以下规定:(1)回采工作面距上下安全出口以外30米。(2)煤巷掘进工作面不得小于200米。(3)岩巷掘进工作面不小于100米,并有掩体,有拐弯喊道时总距离不小于50米,拐弯后不小于10米。
(9)遇瞎炮时,必须严格执行以下规定:(1)必须当班处理完毕。特殊情况下不能当班处理的。当班放炮员必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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