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全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2)

2019-09-02 18:53

检验检测、销售网络建立及产品品牌宣传等综合服务,使农民从复杂的农业产、供、销管理系统中解脱出来,在降低生产、市场风险的同时能分享农业二、三产业的附加成果。

3、经济水平成为需求动力。农民对社会化服务的需求与当地的经济发展水平有关,集体经济力量薄弱的山区、半山区,二、三产业相对不发达,农民对农资供应、农田灌溉与耕作、畜禽防疫和病虫害防治等环节的统一服务需求更为迫切;集体经济实力较强的平原地区,二、三产业较发达,农产品生产经营的市场化程度相对较高,农民除需要统一服务外,对综合与拓展服务需求也十分迫切。

(二)组织形式多样。

近年,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顺应各类需求的服务主体应运而生,除政府机构、科研院所等公共服务组织外,我市形成了一批具有一定功能较强、运作市场化的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其总体上呈现消长起伏的发展态势。椐初步调查,目前全市以合作和经营性服务为主开展农业社会化服务的组织共有6588 家,从业人员达到6.9万余人。主要包括村经济合作社、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民专业协会、农资经营(租赁)服务组织(公司)、农村经纪组织(公司)、县级以上农业龙头企业等。服务组织形式多样,功能特定,从不同的侧面满足了新形势下农业产业发展的服务需求。

1、合作服务组织。全市有合作服务的组织4358家。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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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经济合作社注册数为3721个、农民专业合作社514家(其中,2007年建立了8家以水稻统防统治为重点的植保专业合作社)、农民专业协会58家、县级农业产业协会65家。目前,村经济合作社依托村级集体经济开展的合作服务近年虽然有所恢复,但3721个村经济合作社中能开展一定辅助性服务的约为900余家,而建立专门服务队(如植保、捕捞、耕作、农资供应)开展真正统一服务的为数不多,主要原因是,薄弱的村级集体经济面对产业和农户的服务需求显得力不从心。农民专业协会曾经在基层农技服务中发挥过重要作用,但由于自身经济实力无法提高、与农户关系松散、政府支持逐渐减少等原因,服务呈减少趋势,作用明显弱化。农民专业合作社近年发展迅猛,主要得益于政策引导、法律保障、农民需求,但调查中也发现,仍有1/3没有发挥作用,1/3与农户的关系不够紧密,并普遍存在资金、用地、盈利等困扰合作社发展的问题。县级农业产业协会在政府的支持下发展较快,是一个承上启下的区域性服务机构,并起着行业自律和社会化服务的双重功能,其特点是在品种、技术、信息的服务面广,人力、品牌等资源整合力强,但脱钩后面临着发展方式转变和持续发展动力的问题。

2、经营性服务组织。全市有经营性服务组织2230家。其中,农资经营(租赁)服务组织(公司)1675家、农村经纪组织17个、县级以上农业龙头企业538家。农资经营(租赁)服务组织(公司)在技物结合的服务过程中虽然能产生一定的盈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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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自我发展能力仍然不强,与主导产业和农户的关系还不够紧密;近年,我市以农业投入品供应和农产品销售为基础发展起来的农业经纪人队伍不断壮大,到目前为止,全市具有执业资质并在工商登记备案的农业经纪人员达到4600余人,在工商登记注册的农村经纪组织(公司、事务所)达到17个。目前主要存在二个方面问题。一是从业人员的经纪意识还不强,有执业资质但未登记备案,注册企业的就更少;二是经纪业务不够规范,多数还处于销售与经纪业务混合进行的状态,经纪业务收入多为现金往来,没有支付凭证或合同,经纪业务没有成为组织的主要收入来源。

(三)服务模式创新。

各类服务组织的兴起,带动农民发展了规模化、专业化、标准化的优势特色产业基地,探索出以下几种富有成效的社会化服务模式。主要包括:“村经济合作社+农户+基地”;“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农户+基地”、“县级产业协会+农户+基地”、 “经营性服务组织(公司)+农户+基地”、“农村经纪组织+农户+基地”等。

1、“村经济合作社+农户+基地”。近年来,由于村级集体经济趋于薄弱、工作人员少、村级撤并等原因,村经济合作社对农户的直接服务尤其是技术服务的能力较弱,往往通过一些村级服务载体如公司、能人、服务队、专业合作社等开展直接服务,但村经济合作社在产业规划引导、重大病虫害防疫(防治)、土地流转与各类纠纷的处理、对外交流联络、资金争取和扶持、办公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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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提供、道路水电信息等基础设施建设上提供了强有力的保障和服务。实际上形成了“村经济合作社(+载体)+农户+基地”合作服务模式。这种模式还在雏形,需要探索和培育。如桐庐县莪山乡中门村经济合作社依托茭白专业合作社对1300亩基地500个农户开展种苗、植保、耕作、品牌、销售等五统一服务,并利用村的资源开展内外协调和联络,提供合作社的办公和技术服务的场所,共同推进统一服务;建德市下涯镇日晒坞村经济合作社依托村级流通大户为45个农户23羽蛋鸡提供种苗供应和产品销售服务,村经济合作社则组织疫苗注射和开展信息服务。

2、“农民专业合作组织(专业合作社或专业协会)+农户+基地”。近年,由于优势特色产业的快速发展、分散农户合作意愿的增强、法律政策的引导保障,依托各种主体兴办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迅猛,围绕产业为社员提供农资供应、技术服务、产品销售为主的服务。但许多合作社自身实力和独立性还不强,在服务中通常要借助村、公司、大户等载体开展服务。实际上形成了“农民专业合作社(+载体)+农户+基地”合作服务模式。与其他服务组织不同的是,规范化合作社按照会员农户销售数量进行二次返利,增加了农民的效益,增强了与农户关系的紧密度。随着组织规模扩大和建设规范,将成为社会化服务的主体之一。农民专业协会(主要指乡镇或村级专业协会)为农户提供信息、技术、运输、购销等产前、产中、产后的全程服务,服务按全额补偿成本,取得合理盈利,彼此完全独立。在服务中部分依托乡镇、村的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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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形成“专业协会+农户+基地”的模式,虽然相对合作社服务较松散,但覆盖面更广,可以吸收更多的有服务能力的企业和能人参加。如西湖区周浦养鳖协会利用企业、大户会员的技术优势对2002亩530万只仿生态中华鳖养殖基地的339个农户开展全程技术服务。

3、“县级产业协会(+企业)+农户+基地”。县级产业协会由于面向基层,除具备一定的行业自律功能外,更多的是开展农业产业的全程服务和资源整合服务。近年来,由于政府的支持、项目的实施、会员单位的赞助,产业协会的服务能力明显提升。县级产业协会在服务农民和产业时具有其特定的优势:一是广泛性。服务的范围至少在全县甚至跨县,既服务会员也服务非会员,既有技术信信息服务也有供销服务。二是协调性。围绕同一产业,协调生产和经营各方,形成统一标准、统一品牌,有利于整合资源,做大做强产业,提升品牌,增加效益。三是独立性。县级产业协会与政府行政脱钩后则具有更强的独立性,有利于形成市场化的运作机制。通过面上直接服务如技术培训、信息发布、品牌包装等形成“产业协会+农户+基地”的服务模式,如建德市草莓产业协会针对草莓品种退化和病害问题,大力推广组培良种苗和土壤消毒技术,为18000亩草莓基地和农户开展培训指导。通过农产品销售服务中会员企业通过与协会或农户之间比较稳定的定单合同形成“会员企业+协会+农户+基地”模式,企业利用自己的加工、冷藏、包装、市场等设备设施优势,负责收购农产品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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