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取土坑位置合理,无不良后果,场地清5 洁 六 砂浆勾缝1.同(一)-4款 20 塞缝 2.灰缝凿打彻底,缝宽2~4cm。 30 (抽验l处缝深:勾缝3cm,塞缝不少于5cm。缝220m. 口洗刷干净 2500m以上3.勾平缝,灰浆要压实抹光,无肥边、断40 抽验2处) 裂、空响、脱落,与砌体(或山体)结合牢固 4.养生良好、周到 取土不当,造成不良后果扣4分;场地不洁扣1分 同(一)-4款 不良者,每处扣2分 不密实,有断裂、空响、脱落,结合不牢者每处扣1分;有肥边每处扣0.5分 10 养生不良全扣;局部不良酌情扣 得分 续上表 序号 项目 验收标准 1.坡面符合设计要求 不良扣分 七 刷 土 石 方 20 抽查2处,坡率误差大于±0.05者每处扣5分;人为造成不合理的土、石方增减超过5%扣10分 2.坡面平顺 30 土坡面用2m弦量,凹凸大于5cm,每处扣1分;软石坡面有明显凹凸处,每处扣2分 3.坡面无浮土、浮石、活石、危石 20 有浮土,每平方米扣1分;有活石、危石为不合格 4.弃土、弃碴合理,不造成其他不良现象20 酌情扣5~20分 (不占农田,不造成积水、冲刷、流泥,不影响排水及涵管,不影响公路、人行道之通行) 5.清筛彻底,线路外观整洁 八 铺 种 草 皮 10 不良者每米扣2分 1.路堤:草皮厚度不小于5cm,铺好后不10 抽验5块,不足者每块扣2分 小于3cm 路堑:铺好后不小于4cm 2.草种良好(应选择根系发达茎矮叶茂的20 不良者每平方米扣1分 耐旱草种,于枯腐朽及喜水草种不宜用,沼泽地的水草禁用 3.草皮互相压错,夯拍密贴,天空隙、无25 不良者每处扣1分 脱落。由下而上铺种 4.每块草皮不少于2个钉,钉法符合规10 不良者每块扣1分 定,钉牢 5.封顶及诽水良好 6.洒水养生,成活率达85%以上 10 不良者每米扣2分 25 不足60%评为不合格,60%~85%酌情扣分 5 超过允许误差±3cm为不合格 九 混 凝 土 、 钢 筋 混 1.结构尺寸符合设计要求 2.配合比正确,粗细集料级配和清洁度好 20 配合比不正确扣20分;级配和洁度不好扣5分;强度不符要求为不合格 3.混凝土在拌和、运输、灌筑中不得产生10 不良者每次扣2分;超过5次为不合格 浆水流失 4.捣固密实,不得出现蜂窝、露筋、空洞、25 不良者每处扣5分 空音 凝 土 5.钢筋要除锈,弯度正确,安置符合标准、10 施工中查出其中任一项不良均扣5分 绑扎牢固 6.施工缝粗糙干净,符合设计要求 10 不良者每处扣5分 7.养生好,7~14d内保持表面湿润。有10 不良者酌情扣5~10分。无试试块扣5分 试块 8.基底稳固,有检查记录或签认 10 基底不稳为不合格;无记录或无签认扣5分
续上表
序号 十 项目 验收标准 得 分 不良扣分 1.位置恰当,能引出水,起到良好作用 15 未引出水为不合格;引水不良酌情扣分 2.纵坡好,封底好,排水畅 25 大部分水从底板下流出,扣20分,少量从底板流出,酌情扣分 3.填料清洁,尺寸大小符合要求,层次分25 反滤层厚度误差超过+10cm、-5cm者,每处扣渗 沟 明,厚度均匀,无混砂外流 5分,粒径不合扣5分;有泥沙外流扣10分 4.封面平整,与坡面或地面衔接良好,表15 衔接处漏水,每米(处)扣5分;封面砌体按相面砌体符合相应的验收标准,无表水下渗 5.宽度和深度符合设计要求,有隐蔽工程20 尺寸超过允许误差(+20cm,-10cm)者,每处扣检查记录 5分;无检查记录者,每处扣10分 应规定扣分 十 一 土 水 沟 1.坡度符合设计要求,无积水、无冲刷 40 成段积水超过2m者,每米扣5分;超过5m,评为不合格 2.断面尺寸符合设计要求,位置适当能引20 尺寸误差超过±5cm,每米扣1分。位置不当,走地表水,起到良好作用 每米扣1分 3.出口适当,转弯圆顺,无冲刷,不影响20 出口不当,每处扣10分。其余酌情扣分 其他设备稳定 4.弃土、弃碴合理。沟两侧清理平顺 20 不合理地在沟两侧弃土(碴)有不良后果者为不合格;其他弃土(碴)不当者,酌情扣分 注:1.不良扣分数超出该项得分数时,仍累计。
2.项目不足时,由各铁路局补充。
验收认为不合格时,验收人员应指出不合格的处所和改正意见,由施工单位继续整修,
限期完成,达到标准时,再行重验。对不合格又不能整修的部分,验收人员应提出处理 意见,报路局或分局处理,同时该工程质量不得评为优良。
第4.5.4条 路基大修工程的质量验收,按优良和合格两级评定。85分及以上者评为优良,60~85分(不含85分)者评为合格,60分以下者为不合格。
优 良:全部工程项目的质量,均达到85分及以上者为优良。
合 格:全部工程项目中有一项的质量为85~60分(不含85分)者,为合格。 不合格:全部工程项目中有一项的质量为60分以下者,为不合格。
第五章 路基设备状态评定
第5.0.1条 路基设备状态评定,是对正、站线路基设备基本状态的检查评定,是反映路基及附属设备质量和考核路基养护清理工作的重要指标,是安排路基大修、维修计划的主
要依据。
工务段应于每年9月份结合秋季设备检查,对管内正线和站线全面评定一次,分局具体负责评定工作的组织指导和抽查验收。评定结果要分线名,按工务段、分局及铁路局汇总和分析。铁路局每年10月15日前应将汇总(按附表八)及分析资料报铁道部。
第5.0.2条 评定时以线路km(公里)为评定单位,按公里牌为准。每线路比的路基评定长度L(单位为比)为线路长度减去桥梁、隧道和明洞全长。按表5.0.2标准进行扣分。每线路km满分为100分,各项扣分合计N除L为平均扣分N( N =N/L,单位:分/km)。100分扣除N后,85~100分(含85分)优良,60~85分(不含85分)为合格,85分以下为失格。 第5.0.3条 失格路基表明该路基已发生严重病害,或已具备产生严重病害条件,应及时整治。对扣分的项目,要有计划地安排大修和维修,消除病害,恢复路基的完好状态。 第5.0.4条 为正确掌握各种路基设备数量和状态,总结分析路基病害产生的原因、发展规律和整治办法,工务段应按附表九-1-5的要求,建立健全每年的路基设备台账。对 重点病害应按附表十(工统-3)办理。
路基设备状态评定扣分标准 表5.0.2
编 号 1 滑 坡 项 目 病害种类 扣分内容 危及行车安全 滑坡范围水沟裂缝,或滑体内、外裂缝 加固设备局部损坏 2 边坡溜坍 危及行车安全 坡面表层溜坍 土质边坡严重裂缝 土质边坡轻裂缝 加固设备局部损坏 3 崩塌落石 4 5 6 7 8 河岸冲励 危及行车安全 拦石网局部损坏 支顶、拦石墙局部损坏 风化剥落 陷 穴 基床下沉外挤 基床翻浆冒泥 边坡风化剥落 护坡或植被损坏 出现地面塌陷尚未处理,危及行车安全 基床下沉、路肩挤出 基床泥浆翻冒 危及行车安全 防护设备基础冲刷 防护设备局部损坏 单位 处 处 m2 处 10m2 2m 4m m2 处 m2 m 22分 数 说 明 4l 滑坡不稳定危及安全 10 滑坡局部不稳定,暂不会危及行车安全。一个滑坡算l处 1 41 严重溜坍危及安全 l 周边有裂缝,局部有错台 1 缝宽大于等于2cm,未有错台 1 缝宽小于2cm,未有错台 1 41 陡坡山体裂缝或石块松动危及安全 1 1 50m2 l 包括鸡爪坑 20m 1 处 单线 m 单线2m 处 m m2 4l 1 l 经探测未发现危及行车安全的洞穴时不算 月下沉量大于20mm或路肩外挤,隆起(目视) 4l 严重冲刷影响路基稳定 l 超过冲刷线,暂不危及行车安全 l 包含导流堤 l 指设计频率水位以下边坡 9 水浸路基 护坡、护道局部损坏或缺乏 20mJ
续上表
编 号 项 目 病害种类 扣分内容 单位 分 数 说明 10 排水不良 地面排水设备不良 地下排水设备不良 排水设备失效 20m 10m 处 m 处 处 处 处 处 单侧 100m 1 损坏、淤积、堵塞、冲刷、漏水、溢流 地下排水设备失效,或地面排水溢流漫道 l 损坏、淤积 41 11 12 沙害 风沙流堆积、吹蚀 一般冻害25~50mm 严重踪害50~100mm 冰椎冰丘 常积雪掩埋线路或可能雪崩 有未经整治的路基泥石流 路肩宽度不足 1 轨底以上最大月积沙厚50mm以上 1 冻害25~50mm 16 冻害50~100mm 41 41 侵袭线路,或冻害100mm以上危及行车安全 危及行车安全 冻害 13 雪 害 泥石流 14 15 41 可能侵袭路基危及行车安全 1 不足设计宽度 砌筑路肩破损、阻水或不平 单侧 其 它 乱弃土 受环境威胁 10m 1 路肩外有土梗挡水或阻水,延长10m内有0.1m凹坑为不平 0.2m3 4 在路肩面、侧沟平台、堑坡上弃土 单侧 50m 1 在影响路基稳定范围内耕种、取土、围塘、采矿等 说明:1.凡检查时存在因路基设备不良慢行处所,均每处扣41分,并列入造成慢行主要原因的
一个路基病害种类中。
2.本表未列项目,各局可按实际需要适当补充。
3.本表可作为设备(秋季)检查时判别病害标准。
第六章 路基作业安全
第一节 一 般 规 定
第6.1.1条 路基作业应遵守《铁路工务安全规则》的有关规定和作业项目的安全规定。
第6.1.2条 特别复杂的路基施工项目,应根据具体情况制定安全措施。
第二节 高处及陡坡作业
第6.2.1条 在2m及以上高处和陡坡上作业,作业人员必须戴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绳,并在每次作业前进行详细检查。安全绳、安全带每半年由工长鉴定一次,鉴定方法: 静荷载试验:用静荷载300kg拉5min;
冲击试验:绑缚80kg重物由3m高处自由坠落。
第6.2.2条 脚手架必须满足工作安全的要求,搭设牢固,并有专人负责经常检查整修。脚手架立杆有效部分的小头直径:木杆不小于70mm,竹杆不小于80mm;横杆有效部分的小头直径:木杆不小于80mm,竹杆不小于90mm。脚手板的厚度不得小于50mm,两端必须固定在横杆上,倾斜铺设的脚手板,铺设坡度不得陡于1:3,并应钉防滑木条。脚手架的荷载每m2不得超过270kg。脚手杆的间距不应大于1.5m(经计算许可者除外)。高度在3m以上的脚手架,其工作边外侧及斜道两侧应安设挡脚板和1m高的防护栏杆。搭拆脚手架应有专人负责,搭拆时其下不准有人停留和通过。脚手架须经施工领导人检查验收后方能使用。 第6.2.3条 高处作业人员不得上下重叠施工,一根安全绳只能一人使用。安全绳要拴绑在牢固可靠物上。如设有安全桩,一根安全桩只能拴一根安全绳。安全桩打入地面深度一般不少于0.75m,土质山坡不少于1.0m。安全桩距陡坡边缘不得少于3m,安全绳左右移动距离不得大于5m。在悬岩陡壁处工作,必要时应打两个安全桩(即护桩)。每次施工前安全
桩必须有专人检查,施工中要派人看守,以防安全桩松动而造成人身事故。
第6.2.4条 高处和地面作业人员均需戴好安全帽,穿防滑鞋并扎好袖口、裤口,以免绊跌伤人。
第6.2.5条 在高处场所2m及以上施工时,作业人员不得上下抛掷料具或其他物品;不得嘻戏打闹;不得在脚手架上或陡崖上睡觉;行走时不得争先恐后拥挤。
第三节 爆 破 作 业
第6.3.1条 爆破作业必须遵守国家《爆破安全规程》(GB6722-86)的有关规定。 第6.3.2条 打眼作业:
一、打眼开始前,应将边坡上的松动土石清除干净,检查铁楔、锤把是否松动,打眼机各部件是否齐全完好。
二、打眼人必须思想集中,不得东张西望,谈天说笑。
三、人工打眼时,举锤人立脚处必须稳固,并站在掌钎人的侧面,禁止打对面锤。 四、严禁在残眼上打孔。
五、打眼机要垫稳,防止发生滚动。
六、使用机械钻眼的工人,必须熟悉凿岩机的性能,并于开工前对主要部件进行检查。作业中禁止用手和身体支撑凿岩机的转动部分。 第6.3.3条 装药作业:
一、每炮使用的引线长度,应保证点完引线后人员能撤至安全地点,且不得短于1.2m,引线的燃烧速度应分批分卷进行试验。引线与雷管的联结,应在指定地点进行;联结时必须使用雷管钳,禁止使用其他无保安设备的钳子,并绝对禁止用牙咬。
二、雷管须经检查试爆,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电雷管还须经过专用爆破仪表逐个进行电阻检查。已生铜锈、变形、破损或加强帽歪斜的雷管严禁使用。
三、起爆药包应在装药时临时制作,制作时不得将雷管直接插入起爆药包内,而应先用直径与雷管相同的木条或竹管在药包一端插一个深度为雷管长度1.5倍的小孔,然后放人已接好引线的雷管,并将孔口封好。
四、药量必须经过计算,一般小炮只准采用松动药包,不得采用抛掷药包。采用裸体药包(即裸炮或扒炮)必须经领工员许可,不得任意施放。 五、装药工作必须由施工负责人(领工员)指定的爆破员执行。装炮区内,严禁吸烟点火;非装炮人员,在装炮前,一律撤离装炮地点。装炮完毕必须检查并记录装炮个数、地点,以便起爆后核对盲炮,并进行处理。
六、不得使用金属器皿装药,装药包时应用木棍轻轻送人,不得冲击。
七、禁止由一人同时搬运炸药和雷管,电雷管不得与带电物品(如干电池、手电筒等)一起携带运送,搬炸药与拿雷管人同路行走时,两人之间的距离不得少于50m。爆破材料运抵工地后,应存放于指定地点,随用随取。放炮后的剩余材料应及时交库,禁止随地存放或带入宿舍。
第6.3.4条 起爆作业:
一、起爆作业应在施工负责人(领工员)的监督和统一指挥下进行,起爆应由具有相当爆破经验的人员担负。
二、起爆前,警戒区四周必须派设警戒人员,警戒区内的人畜应一律撤离,施工工具应妥善安置。
三、警戒人员工作要认真负责,手持红旗和喊话筒(口笛),以便显示标志传达信号。 四、警戒范围,一般小炮应距放炮地点200m以外,用药量较多的爆破及特殊爆破,警戒距离应经过计算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