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市区第二次城镇土地调查技术设计书-修改(6)

2020-02-20 15:32

表,绘制宗地草图,履行法律手续。发现未批先用、批而未用、超范围用地、改建扩建等情况,需在变更情况登记表及系统中登记。 6.2.5部分调查问题的解决方法

1、商品房小区土地使用者名称和签字问题

对于未进行初始或变更调查的宗地,土地使用者为开发单位,进行初始调查;对已经进行初始或变更调查的住宅小区,若因道路拓宽、城市改造等原因造成界线变化的,按现状调查;由于商品房住户多、指界签字困难,土地使用者原则上仍确定为原开发单位。

已经竣工验收,并颁发开发地块整体土地证书或内部按楼设宗的宗地已经办理了土地证书的,且四至未发生变化,不再设立大宗和指界;整体地块经过验收,但未设立整体宗地,虽外围界址发生变化,但不影响内部按楼设宗的宗地界线的,对整体地块外围界线可不重新签字;按楼设宗的宗地因坐标系转换等误差造成界线与登记结果发生微小变化,需要进行调整保持与原登记结果一致的商品住宅楼,可不重新签字。其他情况需要重新调查签字。

对以上不进行调查签字等情况必须在变更情况登记表及系统中加以登记说明。

2、对于共有宗情况,在地籍调查表中的法人一项填写为×××、×××等,并在共有使用权栏中填写清楚。

3、调查记事的填写按照实际情况填写。

4、小区中单独的配电房和门卫房不设宗,配电房只在上面用符号表示。 5、对于小区中大的公用车棚可单独设宗,土地使用者名称填写某某小区车棚。为单独一栋楼独用的车棚可与该楼确为一宗,临时车棚不设宗,公共厕所类似处理。对于违章建筑要如实调查,并在地籍调查表中如实填违章建筑面积、建筑时间、使用人等情况。

26

6、由于房产过户等一些原因而造成的土地使用者名称更改的,若界线没有变化,登记原使用者和现使用者,不直接改动名称,需要通过土地变更登记办理变更。界线变化的,进行变更调查。

7、原地籍调查表中宗地门牌号与实地不一致的,将原地籍调查表“土地坐落”处纠正过来,宗地草图上门牌号若是铅笔的,擦去重注,无法擦去的(如钢笔、签字笔),划去,正确的标注旁边,用括号括起来。如重新调查,直接填写新门牌号,注记在宗地图上,门牌号码用括号括起来。无论采用何种方法,须在调查变更情况登记表及系统中记载。

8、宗地内房屋出现房屋翻建和加层的,按现状调查,在调查记事档中将情况详细记录,并在数据库中记载。

9、宗地之间的公用巷道、房屋滴水线的归属问题发生争议的,若原地籍调查表法律手续齐全,经调查宗地界线未发生变化的,尽可能利用原调查资料;如果出现争议,可重新确权。公用巷道原则上不确权,留做公共用地或村内空闲地。

10、多权利人宗地的子宗地籍调查表可不填写,若某一宗地有多个土地使用者,且各自独自使用范围清楚(如共用宗),应在宗地草图中注明各自独自用地范围和共用范围。

11、宗地的宅基地使用证或土地证书与房产证书的权利人不符时,权利人以宅基地使用证或土地证书登记的权利人名称为准,但要在变更记事栏中说明情况。

12、本次调查中,权利人提交合法的权属权源资料为:单位提交购地契约、规划定点资料、征拨地批文、出让转让合同、土地使用证书等资料。个人提交地契、房屋买卖契约、土地使用证书、宅基地使用证、房证、居民建房用地许可证、变更通知书等资料。

13、原地籍调查表上的宗地草图不是以真北方向定向的,必须改为真

27

北方向。

14、原资料中宗地用途代码与本次调查不同的,对重填的调查表要改为二次调查的地类编码,其余的调查表暂不改动,但需在原调查表备注栏注明新的地类,数据入库时全部改为二次土地调查新地类。原地籍调查表的宗地草图上无地类号的,若原调查资料可以使用,直接将地类号补到原地籍调查表宗地草图中,但补入的地类要与调查表第一页批准用途一致。

15、原申请表上的附图未绘的,本次调查申请书暂不补绘。 16、原调查表宗地图上建筑物无房屋层次的在原地籍调查表宗地图中补充,若属新增楼层,在宗地变更情况记录表及系统中说明。

17、外业调查中,若发现了宗地的个别边长与实际丈量的数据有较大的出入,在原调查表上将错误边长改正,并加盖红色私章,注明修改原因,如“原丈量有误”。若边长错误超过3处(含3处)或全表改动超过3处(包括3处),重新填写调查表。

18、对于城乡结合部宅基地调查,原则上不留滴水,按使用现状调查;两户之间空地如果双方能明确划分使用范围,可以确权。

19、违法用地可以设宗,本宗地签字、邻宗地可以不签字,单位名称用铅笔填写,调查意见栏用铅笔填写违章情况并在变更登记表中说明。

20、小区内新设宗地,如该楼已经售完且开发商已经整体办证,土地使用者填×××住户,否则确权给开发商。

6.3地籍测量(基础测绘成果修补测及权属界线测量)

地籍测量是测量每宗土地的权属界址点、界址线、其他地籍要素、位臵、形状等,计算面积,以及编制地籍图和宗地图。基础测绘成果修补测是对国土局提供的基础测绘成果进行检查,实地已经发生变化的按市区基础测绘同等要求进行修测和补测,保持基础测绘成果的现势性。

28

6.3.1主要任务

由于市区已经有近期基础测绘形成的1:500或1:1000全野外地形图资料,大部分地区已有地籍调查资料,因此本次地籍测量的主要形式是对已有的基础测绘成果进行补充测量,大部分地区进行权属界线补充测量,村庄和镇区进行权属界线测量。

1、基础测绘成果修测补测:主城区120平方公里已有全野外解析法基础测绘成果的,原则上地形、地物等空间地理信息直接利用基础测绘成果,但必须进行全面核对,特别是对权属核查中发现叠加图权属界线落位与原地籍图或登记宗地图界址线落位不一致的,要重点核查。主城区以外采用1:500或1:1000航测解析法测量范围,须实地测量邻近界址线或界址线依附的地物,以确保界址点、线与地物关系的准确性。由于基础测绘历目时项三年,尽管2009年1月基础测绘成果验收前进行了修补测,但仍有部分遗漏,对变化区域,须按照基础测绘编码规定(见前文)、分层要求和精度标准进行补充测绘。

2、权属界线测量或补充测量:在120平方公里解析法基础测绘范围,界址点落在明显地物点上,如地物未发生变化,可直接利用该地物点坐标作为界址点坐标;对初始调查区域须实测全部界址点坐标,对已调查区域,以转换后的80西安坐标系的原权属界点、线为基础,对经转换后无权属矛盾的可以直接利用,对界址点、线发生变化或核查发现有矛盾的,须按解析法进行实测。 6.3.2地籍测量实施

1、地籍控制测量

充分利用基础测绘及初始地籍调查时已建立的控制网做为基本控制,原控制网密度及精度不能满足要求时,补充布设GPS点,GPS网将与原有基本控制网(点)进行联测。

29

地籍控制点的布设,应遵循从整体到局部,从高级到低级,逐级控制的原则。市区已建立三、四等GPS控制网,控制网的密度可以做为首级控制,可在此基础上布设一级GPS控制点作为控制,然后加密图根控制点,或直接布设图根控制。

一级GPS测量

⑴GPS网布设:沿调查区内骨干道路布设,对道路狭窄或长有树木的道路,应选择适合GPS观测的地点埋石。

⑵选点:应符合GPS测量规程的规定。为便于地籍测量数据采集的应用,选定的一级GPS点之间应尽可能连续通视,特殊困难地区应保证有一个通视方向,布设点位要分布均匀,一级GPS点间距一般为200~400M,平均边长在300M左右,编号按基础测绘要求统一编号(见前文)。

⑶埋石:本次一级GPS点一般采用埋设钢筋方式,钢筋用直径不小于10mm,长度30cm左右,标志顶面应略高于路面,坚硬路面可采用刻石标志。为便于寻找和使用,标志应用红漆作标记,点位附近明显位臵注明点号。

⑷埋石点资料整理:埋石GPS点须做好点之记,点之记可采用数码相机拍照略图照片和详细照片代替,用红色圆圈标注控制点在照片中的位臵。选埋结束后,及时标绘点位分布图,绘清相邻点通视方向。

⑸观测要求:GPS观测采用经法定单位检验合格的GPS接收机,要求仪器标称精度不低于10+1ppm,观测一般采用快速静态定位模式。主要技术要求见表6-1

等级 一 卫 星 高度角 ≥15° 有效观测卫星总数 ≥5 平均重复设站数 ≥1.6 时段长度 ≥15min 数据采集间隔 15s 几何图形强度因子 ≤6 表6-1 一级GPS点观测作业主要技术要求

一级GPS外业观测时段长度应根据同步观测点间距离,观测条件等情况适当延长。每次设站的天线高度应量记两次。每一时段取用N—1(N为同

30


徐州市区第二次城镇土地调查技术设计书-修改(6).doc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到电脑 下载失败或者文档不完整,请联系客服人员解决!

下一篇:树立正确人生观(教案)

相关阅读
本类排行
× 注册会员免费下载(下载后可以自由复制和排版)

马上注册会员

注:下载文档有可能“只有目录或者内容不全”等情况,请下载之前注意辨别,如果您已付费且无法下载或内容有问题,请联系我们协助你处理。
微信: QQ: