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记录保存和管理应便于查阅,避免损坏、变质或遗失,并明确记录保存期限。
三、安全文化保障
各单位应发挥安全文化的导向、激励、凝聚和规范功能。安全文化建设应:
(1)明确安全文化内涵、目标、内容、模式、建设流程,并最终形成实施方案;
(2)以实现员工自我管理为目标;
(3)全员、全过程、全方位地贯穿于各项管理。
第三章 人员不安全行为管理
建立对人员不安全行为进行识别和梳理,并制订员工岗位规范和控制措施,以实现人员准入、培训、监督全过程的流程管理。 一、人员准入管理
各单位应建立并保持员工准入管理标准应为: (1)明确岗位设置要求和岗位需求计划;
(2)明确员工准入条件(包括员工身体条件、专业技能、文化水平等)。 二、人员不安全行为识别与梳理
在危险源辨识的基础上,对识别出的人员不安全行为进行梳理,总结分析不安全行为的发生规律,为不安全行为控制提供依据。人员不安全行为梳理应:
(1)全面、具体、准确、有针对性; (2)按照风险等级进行分类。 三、员工岗位规范
在人员不安全行为识别与梳理的基础上,应制订员工岗位规范,岗位规范应:
(1)种类齐全;
(2)明确各岗位工作任务;
(3)规定各岗位所需个人防护用品和工器具; (4)明确各岗位安全管理职责; (5)明确各岗位安全行为标准;
(6)确保在完成预定任务存在多工种交叉作业时,必须制定书面安全工作程序。
四、不安全行为控制措施制定
应制定员工不安全行为控制措施,以确保员工岗位规范的有效执行,措施应:
(1)结合自身的特点和员工不安全行为特征; (2)涵盖影响人员不安全行为的各类因素; (3)针对不同类型的不安全行为分别制定。 五、员工培训教育
建立员工培训教育机制,以提高员工安全知识、意识和技能,员工培训教育应:
(1)明确员工培训与绩效考核的职能部门及人员,并有绩效考核制度; (2)有足够的培训资源(师资、教材、资金、场所、设施等);
(3)每年至少对全员进行一次以危险源辨识、风险评估为主的体系培训。 (4)每年末进行一次基于风险管理和事故分析统计的培训需求调查; (5)每年末对上年度培训计划的可行性和培训效果进行评估;
(6)每年末根据上述两个报告,编制下年度培训计划; (7)明确员工分层和分类培训内容与周期; (8)对人员不安全行为进行针对性的矫正培训; (9)建立员工培训信息档案;
(10)对参加培训的人员必须进行考核或考试,并有完整的培训台帐; (11)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前对员工进行培训并有记录; (12)新入矿员工要接受不少于72小时的安全培训和岗位技能培训。 六、建立完善的员工行为监督制度,及时对人员不安全行为进行监督和控制。
七、建立健全员工档案,全面掌握员工信息,以实现分类管理,并确保: (1)所有在岗员工的档案齐全;
(2)每个员工档案的信息内容完整(内容应包括:姓名、性别、年龄、籍贯、文化程度、身体状况、职业技能等级或职称、参加工作时间、简历、培训情况、违章情况、受奖情况、受处分情况、职务或工种变动情况记录);
(3)对档案内容进行分析、评估,明确需重点监控对象。
第四章 生产系统安全要素管理
一、建立并实施采煤、掘进管理程序,消除和控制采掘系统和作业中的危险源,且符合下列要求:
(1)采掘设计要体现安全高效的原则,并保证采掘关系正常;
(2)采煤工作面长度、推进长度、采掘工作面巷道布置、断面和煤柱留设尺寸的设计应考虑潜在的风险;
(3)作业规程的编制应考虑最大限度的降低作业中的风险,且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4)巷道施工应符合设计要求,各类尺寸在允许误差范围内;施工及地质条件变化时应有补充措施;采煤工作面初次放顶、收尾、搬家倒面、过构造、过冲刷带、过富水区、过空巷等要制定专项措施;
(5)支护设计应合理选择支护方式、支护参数,各类支护设施可靠有效; (6)对采掘工作面顶板实施监测,并阶段性做出趋势分析和判断; (7)确保生产矿井、水平、采区和采煤工作面安全出口畅通。 二、建立地质测量控制程序,确保采掘作业遇有地质构造或其他异常情况时,及时采取预控措施,以保障采掘作业的正常进行,并确保:
(1)矿井各类地质报告齐全、规范; (2)在生产过程中各项地质预测预报及时;
(3)及时、准确,贯通测量精度符合规程规定或工程要求; (4)基本矿图齐全,内容、精度符合的要求,更新及时;
(5)对开采沉陷区进行有效治理,防水(沙)、建(构)筑物保护煤柱设计合理。
三、确掌握井田及其周边地表水系、地下水和采空区积水等分布情况,掌握当地历年降水量和最高洪水水位情况,评估地表水和各地下水系的风险,防治水管理应符合下列要求:
(1)坚持“预测预报、有掘必探、先探后掘、先治后采”的十六字方针,组织编制中长期防治水规划和年度防治水计划,制定“探、防、堵、截、排”的综合防治措施;
(2)井下防水、排水系统设计合理,能力满足实际需要;
(3)水文地质条件复杂的矿井,针对主要含水层建立地下水动态观测系统,进行地下水动态观测、水害预报;
(4)每年雨季前对防治水工作进行全面检查;
(5)防治水设施完善、设备齐全; (6)防治水专项应急预案完善。
四、建立并实施供用电管理程序,以控制和降低供电、用电风险。供用电管理应符合下列要求:
(1)供电系统应安全可靠,矿井供电必须为双电源、双回路供电,任一回路都能担负矿井全部负荷;严禁两个回路取自同一区域变电所、同一母线段;
(2)井下各水平中央变电所、井下主排水泵房、主要通风机、地面永久抽放泵站、固定式压风机、矿井立井提升人员系统全部实现双回路供电; (3)矿井设备、电缆的选型与安装及机房硐室的设置符合设计及相关规范、规程的要求,并应充分考虑其安全性与潜在的风险; (4)供电系统及设备相关保护应齐全、灵敏、可靠;
注:上述保护一般指:欠压保护、失压保护、短路保护、过流保护、过电压保护、过负荷保护、接地保护、单相断线保护、漏电保护、急停保护、闭锁保护、无压释放保护等。 (5)大型设备检修要制定专项措施; (6)停送电严格执行工作票管理制度;
(7)确保供用电主要场所通讯畅通、并有足够的照明;
(8)设备监测、检修、维护到位,确保设备完好、运行可靠,防爆性能符合要求;
(9)设备基础管理规范,各种图纸资料齐全,且应分类存档,便于查阅。 五、建立并保持运输提升管理程序,以控制和降低运输、提升过程中的风险。并确保:
(1)各种运输、提升设备运行正常,安全设施、保护齐全、灵敏、可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