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1.2 安全教育培训应贯穿施工全过程,并有计划地分层次二分岗位二分工种实施三
5.1.3 从业人员应按规定持有效的资格证书上岗三 5.2 分包控制
5.2.1 项目部应选择合格的分包单位承担专业工程施工或劳务分包,对分包单位的有效证照和相关资料能追溯检查三
5.2.2 承发包双方应依法签订合同,并附有安全生产等协议文件,明确双方的责任和义务三
5.2.3 项目部应对分包单位实施管理,内容包括:
1 组织审核二审批分包单位的施工组织设计和专项施工方案;
2 确认分包单位进场项目部二班组及从业人员的资格,并进行针对性的安全教育培训和安全施工交底,形成双方签字认可的记录;
3 对分包单位进场的物资二设施二设备的安全状态进行验收; 4 对分包单位的安全生产二文明施工费用的使用情况进行 监督二检查;
5 对分包单位的安全生产二文明施工的管理活动进行监督二检查二定期考核三 5.2.4 分包合同履行完毕后,总包项目部应对分包单位现场施工安全管理状况进行评价,并就结果与分包单位及时沟通三
5.3 安全技术交底
5.3.1 施工前,项目部应依据风险控制措施要求,组织对专业分包单位二施工作业班组安全技术交底,并形成双方签字的交底记录三
5.3.2 安全技术交底的内容应包括: 1 施工部位二内容和环境条件;
2 专业分包单位二施工作业班组应掌握的相关现行标准规范二安全生产二文明施工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3 资源的配备及安全防护二文明施工技术措施;
4 动态监控以及检查二验收的组织二要点二部位及节点等相关要求; 5 与之衔接二交叉的施工部位二工序的安全防护二文明施工技术措施; 6 潜在事故应急措施及相关注意事项三
5.3.3 施工要求发生变化时,应对安全技术交底内容进行变更并补充交底三 5.4 安全验收
5.4.1 项目部应依据资源配置计划和风险控制措施,对现场人员二实物二资金二管理及其组合的相符性进行安全验收三
5.4.2 安全验收应分阶段按以下要求实施: 1 施工作业前,对安全施工的作业条件进行验收;
2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二其它重大危险源工程以及设施二设备施工过程中,对可能给下道工序造成影响的节点进行过程验收;
3 物资二设施二设备和检测器具在投入使用前进行使用验收;
4 建立必要的安全验收标识三未经安全验收或安全验收不合格,不得进入后续工序或投入使用三
5.4.3 总包项目部应在作业班组或专项工程分包单位自验合格的基础上,组织相关职能部门(或岗位实施安全验收,风险控制措施编制人员或技术负责人应参与验收三
必要时,应根据规定委托有资质的机构检测合格后,再组织实施安全验收三 5.5 安全检查
5.5.1 项目部应依据风险控制措施的要求进行安全检查三
5.5.2 项目部应实施日二周二月安全巡查和专项检查;实行总承包施工的,应在分包项目部自查的基础上,由总包项目部组织实施三
5.5.3 安全检查应包括施工过程中的资源配置二人员活动二实物状态二环境条件二管理行为等内容三
5.5.4 项目部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应责令相关单位整改,并分类记录,作为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的依据;对检查中发现的不合格情况,还应要求采取纠正措施三
5.6 动态监控
5.6.1 项目部应依据风险控制要求,对易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部位二环节的作业活动实施动态监控三
5.6.2 动态监控方式应包括旁站监控,远程监控等三
5.6.3 监控人员由被监控对象的主管职能部门(或岗位负责落实;监控人员应熟悉操作规程和施工安全技术,配备人数应满足监控的实际需要三
5.6.4 监控人员发现违反风险控制措施要求的情况时,应立即制止,必要时责令暂停施工作业二撒离危险区域并报告三
5.7 整改和复查
5.7.1 对施工过程中发现的安全隐患以及不合格的情况,项目部应组织相关责任单位二部门二人员落实整改,并明确时间二人员和措施要求三
5.7.2 项目部应及时向提出整改要求的相关方反馈整改情况和结果三 5.7.3 整改的有效性应经提出整改要求的相关方复查确认,通过后方可进行后续工序施工或使用三
5.8 应急和事故处理
5.8.1 项目部应依据应急预案,结合现场实际,配备应急物资器材,开展事故应急预案的培训与演练,并在事故发生时立即启动实施三
5.8.2 在事故应急预案演练或应急抢险实施后,项目部应对事故应急预案的可操作性和有效性进行评价,必要时进行修订三
5.8.3 事故发生后,项目部应配合查清事故原因,处理责任人员二教育从业人员,吸取事故教训,落实整改和防范措施三
5.9 考核和奖惩
5.9.1 总承包项目部应依据安全生产考核奖惩办法,对分包项目部安全生产职责的履行情况进行考核三
5.9.2 总承包项目部和分包项目部应依据安全生产考核奖惩办法,分别对各自的职能部门(或岗位二施工班组安全生产职责的履行情况进行考核三
5.9.3 项目部应根据安全生产职责履行情况考核的结果,依据安全生产考核奖惩办法,及时实施奖励或惩罚三
6 审核和改进
6.0.1 项目部应定期分类汇总安全检查发现的问题,排查确定多发和重大安全隐患,制定纠正和预防的措施,进行专项治理三6.0.2 项目部应委托具有资格的人员组成
审核组,在各主要施工阶段对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建立和运行的符合性二有效性进行审核
6.0.3 对审核发现的不合格及相应的不符合审核准则的事实应进行处置,并提出改进要求三包括分析原因,制定二实施并跟踪验证相应的纠正措施三
7 资料和记录
7.0.1 项目部应及时二真实的形成现场施工安全生产管理活动的资料和记录,并有效保存至工程竣工之日起以后1年三
7.0.2 安全生产管理资料和记录应按以下原则分为三个类别: 1 基本条件类(A类,包括本工程现场施工中必须收集的相关证照二从业人员信息二适用文件等资料和记录;
2 核心要求类(B类,包括本工程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的确定和风险控制措施的策划二交底二验收二检查二整改二复查等活动的资料和记录;
3 基本要求类(C类,其他危险源识别二风险评价和控制措施策划二实施二检查二改进等活动以及其它相关基础工作的资料和记录三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资料和记录分类表见附录B三
危险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清单及安全交底二验收二整改通用记录表式见附录C三
7.0.3 项目部应完整收集各类资料;真实的记录相关安全管理活动,确保资料和记录及时二有效三
7.0.4 项目部应按职责分工落实安全生产管理资料和记录编制二填写二审核二审批二收集二保管的责任三
7.0.5 安全生产管理资料和记录的填写与制作应符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