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 ( 年度)发展计划之拟定 / 实施成效 员工姓名: 5.1.被考核者于自评时,请针对「4.工作态度/能力考核」所设立之明年度发展目标,拟定发展计划。明年度期中/期末考核时,将由人力资源部发回本表,以进行实施成效检讨。 5.2.发展计划进行方式包括:由主管与部属共同拟定各种工作中学习(包括:部门内轮调、课内工作调整、见习计划、参与Q. C. Story、项目小组、主持或参与工作会议、演示文稿、专书研读、担任内部讲师…)及工作外学习(包括:个人基础技能(语文、计算机…)、管理训练课程、专业训练课程…)之发展计划,以提升工作能力、改善工作态度。 5.3.各项期末未完成之发展目标,应填写于明年度之发展目标中,继续进行实施成效追踪。 本年度发展目标 发展方式 完成日期/时间表 执行与达成状况(率) 期中 期末 未达成原因说明 6. ( 年度)重要事迹补充说明(含参加项目任务之说明) 时间 说明(内容及影响) 优点或待改进事项 7.员工意见:(员工本人对未来职务发展之意向或其它意见) 本人(被考核者)经与初核主管沟通后,对以上初核主管之初核意见及下期之工作目标、发展计划皆已充分了解。 本人签名: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