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苍南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 - 图文(9)

2020-02-21 11:16

规划中积极引导农村人口的梯度转移,提倡农村人口向中心村、集镇和城镇集中。规划期间将苍南县农村土地综合整治分为四类:中心村型、村改居型、基层村型、撤并村型。详见附表F16。

中心村型。规划期内深入贯彻落实浙江省委省政府开展的“千村示范,万村整治”的新农村建设战略部署,在全县范围内确定131个聚居面积较大,区位较好,各项功能较完善的村庄作为中心村。中心村人口规模一般在1500-4000人,部分山区的中心村人口规模可小于1500人,但不小于500人。通过加强基础设施和生活服务设施建设,改善对外交通条件、整理闲散土地,吸引小自然村居民向中心村集中。提倡以中心城区和中心镇为依托,按照城乡一体化的规划目标,统一规划中心村和集中建设农民住宅,引导农居向集中化和城市化方向发展。在规划期内安排约250公顷左右的新增建设用地用于中心村农村居民点的建设和完善。

村改居型。规划期内将位于城镇周边,具备城镇功能的村庄纳入城镇规划建设用地范围。各乡镇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应当结合城镇总体规划,对村改居型农村社区进行统一布点;规划建设若干集中安置点,安置将来需要搬迁的农民;完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配套设施,实现农村社区化管理。在规划期内安排约120公顷左右的新增建设用地用于村改居型农村居民点的建设和完善。

基层村型。规划期内对于人口、规模适宜,大部分建筑为新建或质量良好,基础设施基本完备,生产生活较为便利宜的村庄继续予以保留,基层村人口规模一般在500—1000人。基层村不鼓励发展工业用地,原则上不安排新增农村居住用地,农民建房建议原拆原建,或安排到邻近的中心村。

撤并村型。规划期内结合“下山异地脱贫”、地质灾害点搬迁避让工程等相关政策,规划期间将人口、用地规模小、布局分散,基础设施落后,不利于现代化生产和生活的自然村落以及位于生态敏感区内的村落和因重点工程建设及其他原因需要搬迁的村落进行整体搬迁。规划期间应当集中安排新增农村用地,并按照节约集约用地的原则,统筹安排新村建设。

5、村庄用地管制导则。农村居民点主要用于村庄,村办企业和公益事业等的建设。应执行中心村规划,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用地标准,合理安排区内各项建设。

鼓励零散分布的村庄通过土地整理搬迁、撤并,向中心村内集中,禁止在规划区外新增建设用地。农村居民点规划区内建设应充分利用现有的建设用地、空闲地、废弃地,确需扩大的应首先利用非耕地。

第三十一条 重点项目

农村土地综合整治必须按照要求做好规划,认真开展专项调查,全面了解掌握拟整治项目区域内土地利用基本情况,研究分析农村土地综合整治的基础条件和潜力,综合评估整治项目经济技术可行性。在此基础上,合理确定土地综合整治项目规模,明确“田、水、路、林、村”综合整治的总体部署和安排,提出具体实施保障措施,确保农村土地综合整治项目有序有效建设。

苍南县农村土地综合整治重点为“全省1200个农村土地综合整治示范村建设项目”中落实在苍南县的项目,苍南县近期将实施舥艚镇浃底村新农村整治项目、望里镇神山村新农村整治项目、云岩乡中对口村农村土地综合整治项目和钱库镇李家车村土地综合整治项目

第三十二条 土地开发整理复垦

积极落实耕地占补平衡的法定义务,各类非农建设确需占用耕地的,必须补充数量、质量相当的耕地。大力开展农村土地整理、建设用地复垦和未利用地开发,建立耕地后备资源储备库,保质保量实现耕地占补平衡。合理开发利用低丘缓坡和海涂资源,按照上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要求,规划期内开发垦造成耕地的面积应占实际滩涂围垦项目围成总面积的30%以上。土地开发整理复垦的科学实施,可以补充有效耕地面积,缓解规划期间区域内建设用地的供求矛盾,同时在土地开发整理复垦过程中应当保护好地下文物古迹;通过农村居民点整治,改善村容村貌,提高农村生活水平,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规划期内通过土地开发整理复垦新增耕地4184.1公顷,其中土地整理新增耕地84.16公顷,占2.01%,土地开发新增耕地为3394.23公顷,占81.12%,土地复垦新增耕地705.72公顷,占16.87%。苍南县滩涂资源丰富,拥有近9400公顷滩涂资源,主要分布在北面的鳌江口南岸、大渔湾及沿浦湾。规划期内安排2383.12公顷滩涂资源开发成耕地,占56.96%。

第三十三条 耕地占补平衡分析

苍南县规划期间耕地减少面积为3988.56公顷。其中非农建设占用耕地面积为3122.41公顷,农用地内部结构调整减少耕地866.14公顷;土地开发复垦整理增加耕地面积为4184.1公顷,规划期间可以做到耕地占补平衡。

第六节 基础设施用地规划和布局

第三十四条 交通用地规划

以统筹城乡交通一体化发展为目标,以大港口、大路网、大物流三大建设为抓手,对外加快建设高速通道,对内加快完善快速干线和路网结构,构建以高速公路、国省道及区域干线公路为主骨架,铁路、港口为依托,农村公路和内河航道为基础的现代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实现公路水路交通全面适应小康社会发展的需要。

铁路:温福铁路起于浙江省温州市,经福建省宁德地区至福州市,全线长335公里。温福铁路是国家铁路网规划的“八横八纵”沿海通道和“四横四纵”快速客运网中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一条以客运为主、客货兼顾的快速路网干线。

公路:重点构筑起以“五纵七横”为中心的公路网主骨架,五纵为甬台温高速公路(G15高速)、沈海高速公路复线(S19高速)、

104国道、南金公路(苍南段)和环海公路;七横为78省道、龙金大道、萧龙线(世纪大道)、灵溪至海城公路、灵溪至龙沙公路、观藻炎(崇家岙)疏港公路和灵藻矾公路。规划期间主要建设项目为S19高速公路、104国道二期改建工程、南金公路(苍南段)、78省道与58省道连接线公路、灵溪至海城公路、华山至水深公路、灵溪至龙沙公路、观藻炎(崇家岙)疏港公路、灵藻矾公路和矾赤公路。

沈海高速公路复线(S19高速)苍南段。全长43km。路线跨鳌江至龙港镇新美洲村,跨世纪大道,在金乡、钱库两镇交界附近穿过,跨龙金公路和龙金大道,路线向西南进入大渔湾,过龙山腰,经龙沙、中墩、赤溪至马站,跨新78省道,进入福建境内。苍南境内共设龙港、钱库、龙沙、马站4个互通。

104国道苍南段二期改建工程(桥墩至分水关)。工程全长10.201km,一级公路,设计采用分离式断面,建成后与原有线路形成上下线分离的公路。工程完工后将进一步增强苍南县对外交通,带动县域北片核心经济区的发展。

南金公路(苍南段)。南金公路起于杭州,终于苍南沿浦。苍南段跨鳌江经龙港,利用原规划的滨海大道线位至金乡,后过大渔湾,经赤溪,至马站处利用78省道和马沙公路线位终于沿浦并连接至福建。该公路基本沿着苍南的海岸线布设,对于沿海产业带发展和各乡镇间的经济合作、优势互补和资源共享有着深刻的意义。

78省道与58省道连接线公路。全长15km,起于78省道观美镇境内,途径马家垟、五凤,于分水关接58省道。根据浙江省省道干线公路网调整路线表,78省道与58省道共同组成新的326省道。

灵溪至海城公路。该项目作为县域交通网络的主要干线公路之一,起于苍南大道、玉苍大道,经苍南工业园区、龙金大道(宜山互通),终于龙港海城,并与规划中的鳌江至舥艚疏港公路(即南金公路苍南段)相接。该项目路线全长约16km,按一级公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80km/h,路基宽32m,双向六车道,估算投资约9亿元。

灵溪至龙沙公路。该项目起自G15高速灵溪互通,经苍南县中部主要城镇藻溪镇,在苍南县大渔湾围垦工程所在区龙沙乡与S19高速龙沙互通连接。道路等级为一级公路,双向四车道,全长约19公里,估算投资12.5亿元。

灵藻矾公路。原龙藻矾公路,现经灵溪、藻溪、南宋、昌禅、矾山,止于78省道,全长37km。该道路贯穿苍南中部南北,将对县域内交通起到分流作用,为矾矿资源的综合开发利用创造条件,也给沿线经济的发展带来生机。

观藻炎(崇家岙)疏港公路。路线全长约34km,该路规划为一级公路,与苍南县域总体规划中的南环快速路线路基本一致,起点为G15高速公路观美互通,向北经岭前、大观与环城南路相接,向东经藻溪、望里、钱库,终点为崇家岙码头建设区。目前部分路段为四级公路。该路的建成将为临港产业基地提供交通支撑,进一步完善北部经济区的公路网建设,加强了苍南中北片经济的交流,特别是对藻溪的经济发展及舥艚作业区的发展将起到重要作用。

矾赤公路。全长12km,从矾山经凤阳止于赤溪,连接78省道和环海公路,道路等级为四级,规划为二级公路,它的建成将为进一步开发矾矿资源,实施矾矿综合利用和快速外运创造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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