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16 雨篷结构的外边线至外墙结构外边线的宽度超过2.10m者,应按雨篷结构板的水平投影面积的1/2计算。
3.0.17 有永久性顶盖的室外楼梯,应按建筑物自然层的水平投影面积的1/2计算。 3.0.18 建筑物的阳台均应按其水平投影面积的1/2计算。
3.0.19 有永久性顶盖无围护结构的车棚、货棚、站台、加油站、收费站等,应按其顶盖水平投影面积的1/2计算。 3.0.20 高低联跨的建筑物,应以高跨结构外边线为界分别计算建筑面积;其高低跨内部连通时,其变形缝应计算在低跨面积内。
3.0.21 以幕墙作为围护结构的建筑物,应按幕墙外边线计算建筑面积。
3.0.22 建筑物外墙外侧有保温隔热层的,应按保温隔热层外边线计算建筑面积。 3.0.23 建筑物内的变形缝,应按其自然层合并在建筑物面积内计算。 3.0.24 下列项目不应计算面积:
1.建筑物通道(骑楼、过街楼的底层) 2.建筑物内的设备管道夹层。
3.建筑物内分隔的单层房间,舞台及后台悬挂幕布、布景的天桥、挑台等。 4.屋顶水箱、花架、凉棚、露台、露天游泳池。
5.建筑物内的操作平台、上料平台、安装箱和罐体的平台。
6.勒脚、附墙柱、垛、台阶、墙面抹灰、装饰面、镶贴块料面层、装饰性幕墙、空调室外机搁板(箱)、飘窗、构件、配件、宽度在2.10m及以内的雨篷以及与建筑物内不相连通的装饰性阳台、挑廊。
7.无永久性顶盖的架空走廊、室外楼梯和用于检修、消防等的室外钢楼梯、爬梯。 8.自动扶梯、自动人行道。
9.独立烟囱、烟道、地沟、油(水)罐、气柜、水塔、贮油(水)池、贮仓、栈桥、地下人防通道、地铁隧道。
第一章 土石方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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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及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说明
(一)本章包括:土方工程,石方工程,回填,运输4节共53个子目。 (二)挖土方定额子目中综合了干土、湿土,执行中不得调整。 (三)土壤含水率大于40%的土质执行挖淤泥(流砂)定额子目。
(四)平整场地是指室外设计地坪与自然地坪平均厚度≤±300mm的就地挖、填、找平;平均厚度>±300mm的竖向土方,执行挖一般土方相应定额子目。 (五)定额中不包括地上、地下障碍物处理及建筑物拆除后的垃圾清运,发生时应另行计算。 (六)土方工程无论是否带挡土板均执行本定额。 (七)挖沟槽、基坑、一般土方的划分标准:
1.底宽≤7m,底长>3倍底宽,执行挖沟槽相应定额子目;
2.底长≤3倍底宽,底面积≤150m2,执行挖基坑相应定额子目; 3.超出上述范围执行挖一般土方相应定额子目。
4.石方工程的划分按土方工程标准执行。
(八)基坑内用于土方运输的汽车坡道已包括在相应定额子目中,执行时不得另行计算。 (九)混合结构的住宅工程和柱距6m以内的框架结构工程,设计为带形基础或独立柱基,且基础槽深>3m时,按外墙基础垫层外边线内包水平投影面积乘以槽深以体积计算,不再计算工作面及放坡土方增量,执行挖一般土方相应定额子目。 (十)管沟土方执行沟槽土方相应定额子目。
(十一)土方回填定额子目中不包括外购土的费用,发生时另行计算。
(十二)土(石)方运输子目中不包括渣土消纳费用,渣土消纳费应按有关部门相关规定另行计算。
(十三)人工土(石)方定额子目中已包含打钎拍底,机械土(石)方的打钎拍底另执行本章相应定额子目。
(十四)石方工程中不分岩石种类,定额中已综合考虑了超挖量。 (十五)土方、石方(碴)运输的规定:
1.机械挖沟槽、基坑、一般土方,运距超过15km时执行第四节土(石)方运输每增5km定额子目。
2.回填土回运执行第四节土方回运运距1km以内及每增5km定额子目。 3.石方(碴)运输执行第四节石方(碴)运输相应定额子目。 (十六)打基础桩工程,设计桩顶标高至基础垫层下表面标高的土方执行挖桩间土相应定额子目。
(十七)坑底挖槽子目适用于人工坑底挖沟槽的项目。
(十八)竖向布置挖石或山坡凿石的厚度>±300mm时执行挖一般石方定额子目。 二、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平整场地:建筑物按设计图示尺寸以建筑物首层建筑面积计算。地下室单层建筑面积大于首层建筑面积时,按地下室最大单层建筑面积计算。
(二)基础挖土方:按挖土底面积乘以挖土深度以体积计算。挖土深度超过放坡起点1.5m时,另计算放坡土方增量,局部加深部分并入土方工程量中(见附表一放坡土方增量折算厚度表)。
1.挖土底面积:
(1)-般土方、基坑按图示垫层外皮尺寸加工作面宽度的水平投影面积计算(见附表二基础施工所需工作面宽度计算表)。
(2)沟槽按基础垫层宽度加工作面宽度(超过放坡起点时应再加上放坡增量)乘以沟槽长度计算。 (3)管沟按管沟底部宽度乘以图示中心线长度计算,窨井增加的土方量并入管沟工程量中。管沟底部宽度设计有规定的按设计规定尺寸计算,设计无规定的按附表三管沟底部宽度表计算。
2.挖土深度:
(1)室外设计地坪标高与自然地坪标高≤±300mm时,挖土深度从基础垫层下表面标高算至室外设计地坪标高。
(2)室外设计地坪标高与自然地坪标高>±300mm时,挖土深度从基础垫层下表面标高算至自然地坪标高。 3.放坡增量:
(1)土方、基坑放坡土方增量按放坡部分的基坑下口外边线长度(含工作面宽度)乘以挖土深度再乘以放坡土方增量折算厚度(见附表一放坡土方增量折算厚度表)以体积计算。 (2)沟槽(管沟)放坡土方增量按放坡部分的沟槽长度(含工作面宽度)乘以挖土深度再乘以放坡土方增量折算厚度以体积计算。
(3)挖土方深度超过13m时,放坡土方增量按13m以外每增1m的折算厚度乘以超过的深度(不足1m按1m计算),并入到13m以内的折算厚度中计算。
(三)挖桩间土按打桩部分的水平投影面积乘以厚度(设计桩顶面至基础垫层下表面标高)以体积计算,扣除桩所占体积。
(四)挖淤泥、流砂按设计图示的位置、界限以体积计算。 (五)挖一般石方按设计图示尺寸以体积计算。
(六)挖基坑石方按设计图示尺寸基坑底面积乘以挖石深度以体积计算。 (七)挖沟槽石方按设计图示尺寸沟槽底面积乘以挖石深度以体积计算。 挖管沟石方按设计图示尺寸沟槽底面积乘以挖石深度以体积计算。 (八)打钎拍底按设计图示基础垫层水平投影面积计算。 (九)场地碾压、原土打夯按设计图示碾压或打夯面积计算。 (十)回填土:
1.基础回填土按挖土体积减去室外设计地坪以下埋设的基础体积、建筑物、构筑物、垫层所占的体积以体积计算。地下管道管径>500mm时按附表四管沟体积换算表的规定扣除管道所占体积。
2.房心回填土按主墙间的面积(扣除暖气沟及设备所占面积)乘以室外设计地坪至首层地面垫层下表面的高度以体积计算。
3.地下室内回填土按设计图示尺寸以体积计算。
4.场地填土按设计图示回填面积乘以回填厚度以体计算。
(十一)土(石)方、淤泥、流砂、护壁泥浆运输按挖方工程量以体积计算。 附表一 放坡土方增量折算厚度表 单位:m基础类型 挖土深度 放坡土方增量折算厚度
沟槽(双面) 2以内 0.59 2以外 0.83
基坑 2以内 0.48 2以外 0.82
土方 5以内 0.70 8以内 1.37 13以内 2.38
13以外每增1m 0.24 喷锚护壁 5以内 0.25 8以内 0.40 8以外 0.65
附表二 基础施工所需工作面宽度计算表 单位:mm基础材料 每边各增加工作面宽度
砖基础 200
浆砌毛石、条石基础 150 混凝土基础及垫层支模板 300
基础垂直面做防水层 1000(防水面层) 坑底打钢筋混凝土预制桩 3000 坑底螺旋钻孔桩 1500
附表三 管沟底部宽度表(含工作面) 单位:m管径(mm) 铸铁管、钢管 混凝土管 其他 50~70 0.60 0.80 0.70 100~200 0.70 0.90 0.80
250~350 0.80 1100 0.90 400~450 1.00 1.30 1.10 500~600 1.30 1.50 1.40 700~800 1.60 1.80 -
附表四 管沟体积换算表 单位:m3管道名称 管道直径(mm) 501~600 601~800 钢管 0.21 0.44 铸铁管 0.24 0.49
混凝土管及其他管 0.33 0.60
第二章 地基处理与边坡支护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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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及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说明
(一)本章包括:地基处理,基坑与边坡支护2节共52个子目。 (二)本章适用于一般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的地基处理及基坑支护工程,不适用于室内打桩及观测桩等。
(三)定额中不包括复合地基、基坑与边坡的检测,变形观测等费用,发生时另行计算。 (四)土层、岩层分类根据岩土工程勘察报告确定。 (五)设计要求钢腰梁的型钢,喷射混凝土、喷射水泥砂浆中的钢筋用量与定额含量不同时,允许调整。
(六)土钉护坡子目是按照斜坡打土钉考虑的,设计要求垂直面打土钉时,综合工日乘以系数1.15。
(七)地下连续墙成槽的护壁泥浆是按普通泥浆编制的,设计采用其他泥浆时,允许换算。 (八)地下连续墙导墙的挖土、回填运土及泥浆外运执行第一章土石方工程相应定额子目。 (九)地下连续墙导墙砌筑执行第四章砌筑工程相应定额子目。
(十)地下连续墙钢筋制作安装执行第五章混凝土及钢筋混凝土工程相应定额子目。 (十一)地下连续墙挖土成槽、混凝土浇筑定额子目中已包含超灌量0.5m。
(十二)钢筋混凝土护坡桩、人工扩孔护坡桩执行第三章桩基工程相应定额子目。 (十三)护坡用混凝土挡土墙执行第五章混凝土及钢筋混凝土工程相应定额子目,护坡用砖挡土墙执行第四章砌筑工程中外墙定额子目。 (十四)打桩中的空桩执行钻孔定额子目。
空桩长度=成孔深(孔深为自然地坪至设计桩底的深度)-桩长(包含桩尖) 二、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换填垫层按设计图示尺寸以体积计算。 (二)强夯按设计图示强夯处理范围以面积计算。
(三)砂石桩、水泥粉煤灰碎石桩、深层搅拌桩、粉喷桩、夯实水泥土桩、灰土挤密桩均按设计桩长(含桩尖)乘以桩截面面积以体积计算。
(四)高压喷射注浆桩按设计图示尺寸以桩长计算。旋喷桩按设计图示尺寸以桩长计算。 (五)地下连续墙的挖土成槽、混凝土浇注按设计图示墙中心线长度乘以槽深以体积计算。 (六)锁口管吊拔、清底置换按设计图示尺寸以段计算。 (七)预锚杆(锚索)、土钉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钻孔深度计算。 (八)喷射混凝、水泥砂浆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面积计算。 (九)护坡钢管桩按设计图示尺寸以桩长计算。 (十)褥垫层按设计图示尺寸以体积计算。 (十一)钢腰梁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长度计算。 (十二)钻孔按空桩长度计算。
第三章 桩基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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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及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说明
(一)本章包括:打桩,灌注桩2节共38个子目。
(二)本章适用于一般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的桩基工程,不适用室内打桩及观测桩等。 (三)定额中已综合了对单位工程原桩位打试验桩,不得另行计算。设计要求在出图之前打试验桩的,应另行计算。
(四)本章定额子目中不含桩基检测费,发生时另行计算。 (五)设计要求做桩尖时,执行本章相应定额子目。
(六)施工中已按设计要求的贯入度打完预制桩,设计要求复打桩时,应根据实际台班量另行计算。 (七)截桩及凿桩定额子目中不包括桩头运输费用,应执行第一章土石方工程的相应定额子目。
(八)灌注桩成孔施工过程中如遇孤石或地下障碍物等,应按实际发生另行计算。 (九)灌注桩成孔的土(石)方运输执行第一章土石方工程相应定额子目。 (十)人工挖孔桩定额子目中综合了安全防护措施。 (十一)泥浆护壁混凝土灌注桩、螺旋钻孔灌注桩及人工成孔混凝土护壁定额子目已综合了充盈系数。 (十二)人工成孔桩护壁钢筋及灌注桩钢筋笼应另行计算,执行第五章混凝土及钢筋混凝土工程相应定额子目。人工成孔桩混凝土护壁定额子目中已包括模板费用,不得另行计算。 (十三)定额中灌注桩桩底压浆是按照每根桩1600Kg水泥进行编制,设计用量与定额不同时,可按设计要求进行调整。
(十四)桩顶与承台的连接钢筋及钢板托,分别执行第五章混凝土及钢筋混凝土中的钢筋、预埋铁件相应定额子目。
(十五)泥浆护壁成孔中旋挖、回旋钻适用于除岩层外的所有土质,冲击钻适用于岩层。 二、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预制钢筋混凝土管桩按设计图示截面尺寸乘以桩长(包括桩尖)以体积计算。 (二)钢桩尖、钢板托(含钢筋)按设计图示尺寸乘以理论重量以质量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