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对依法、依政策处理不服或提出要求没有政策依据和法律规定的服务对象,立足于用足用活调解手段和调解资源,做到以情感人调、说服教育调、亲朋好友调。同时安排承办单位联系司法部门、法律服务部门及相关职能部门,全程为服务对象提供无偿的法律、经济等救助,对服务对象加强政策宣传、法制教育和思想疏导,耐心细致地做好他们的劝导工作,做到以理服人、以法服人、以德服人、以情感人。(2)对长期上访思想偏执的服务对象,聘请心理医生进行辅助治疗。可以由服务对象的承办单位安排他们定期到市人民医院、中医疗进行心理治疗。也可以由服务对象的承办单位联系心理医生定期到 服务对象的家中,对他们进行心理治疗,从而帮助服务对象舒缓情绪、解开心结,化解问题;(3)对精神异常的服务对象,由服务对象的承办单位和其家属共同将服务对象安排到襄阳市安定医院进行治疗,以帮助服务对象尽快康复,不再无序上访。5、举行公开听证。(1)对确定无法解决或要求不合理,思想工作难以做通的服务对象,通过召开信访听证会的方式处理,邀请服务对象所在地或单位的老党员、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当地有影响人员共同参与听证,服务对象和承办单位及相关职能部门当场进行陈述、质证和答辩,增强处理信访问题的透明度和公正性。(2)对听证结论不服的服务对象,通过公开信访案件和方式处理,在服务对象居住地或工作单位公示信访案件,公布服务对象的姓名、事由和处理情况,争取服务对象亲属和周边群众的理解与支持,整合舆论和社会力量进行帮助教育,使其失去无理闹访的社会基础。6、终结信访程序。对复查无误、信访听证、专家“会诊”或上级机关三级终结、法院终审,确定合理请求已依法按政策处理落实到位,但仍提出过高或无理要求而不息诉罢访的服务对象,市群众工作部整理服务对象的基本情况和反映诉求的处理情况,经镇党委、政府集体研究认定无理上访的,终止其信访程序,并报上级信访部门和相关职能部门备案。服务对象在没有提出新的问题证据之前,各级各部门不再受理,使服务对象失去无理信访的平台,从而不再无理信访。
三是加强稳控。1、专班稳控。对一些不听劝、不配合的服务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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象,按照“分级负责、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实行专班稳控。即:“五定五包”(定专班、定包案领导、定工作任务、定具体单位和承办人、定办结时限,包掌握情况、包思想教育、包解决问题、包息诉息访、包信访稳定)。2、社会稳控。对重点服务对象想办法落实其家庭成员、邻居、亲友及服务对象的其他社会关系参与包案稳控,对重点服务对象实行24小时关注,确保重点服务对象有序信访。3、培训稳控。对长期依靠信访生活的重点服务对象,特别是年轻的服务对象,根据他们的基本情况和诉求,安排他们进入职业培训部门进行技术、技能培训,并在培训期间协调培训部门对服务对象进行适当的政策教育,使服务对象既掌握新技术和技能,又增强社会信心,使他们重新认识和改变自己的生活状态。服务对象从培训部门结业后,可以进一步帮助他们进入新的工作环境和生活氛围。燃起新生活希望,不再依靠信访过生活。4、就业稳控。对有劳动能力的长期缠访、闹访、越级上访服务对象,根据其个人意愿及特长,实行就业“一对一”帮扶措施,安排他们到企业再就业,依靠企业管理制度管理他们,与工资挂钩约束服务对象的行为,从而通过就业加强对重点服务对象的稳控,使重点服务对象不再上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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