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个因数的哪一位对个因数的哪一位对齐; 2)然后把几次乘得的数加起来。
(整数末尾有0的乘法:可以先把0前面的数相乘,然后看各因数的末尾一共有几个0,就在乘得的数的末尾添写几个0。)
5、小数乘法法则:
1)按整数乘法的法则算出积;
2)再看因数中一共有几位小数,就从得数的右边起数出几位,点上小数点。 3)得数的小数部分末尾有0,一般要把0去掉。
6、分数乘法法则:把各个分数的分子乘起来作为分子,各个分数的分母相乘起来作为分母,(即乘上这个分数的倒数),然后再约分。
7、整数的除法法则
1)从被除数的商位起,先看除数有几位,再用除数试除被除数的前几位,如果它比除数小,再试除多一位数;
2)除到被除数的哪一位,就在那一位上面写上商; 3)每次除后余下的数必须比除数小。
8、除数是整数的小数除法法则:
1)按照整数除法的法则去除,商的小数点要和被除数的小数点对齐; 2)如果除到被除数的末尾仍有余数,就在余数后面补零,再继续除。
9、除数是小数的小数除法法则:
1)先看除数中有几位小数,就把被除数的小数点向右移动几位,数位不够的用零补足; 2)然后按照除数是整数的小数除法来除
10、分数的除法法则:
1)用被除数的分子与除数的分母相乘作为分子; 2)用被除数的分母与除数的分子相乘作为分母。
11、加法的验算
1)交换加数的位置再算一次,如果得数一样,就是加法做对了;
2)用得数来减去其中一个加数,如果得数和另一个另数相同就是做对了。
12、减法的验算
1)用被减数减去所得的差,如果得数和减数相同,就是减法做对了。 2)用减数加上所得的差,如果得数和被减数相同,就是减法做对了。
13、乘法的验算:
1)交换加因数的位置再算一次,如果得数一样,就是乘法做对了; 2)用得数来除以其中一个因数,如果得数和另一个因数相同就是做对了。
14、除法的验算:
1)用被除数除以所得的商,如果得数和除数相同,就是除法做对了。 2)用除数乘上所得的商,如果得数和被除数相同,就是除法做对了。
9、四则混合运算的运算顺序
(一)
1、加减法各部分间的关系: 2、乘除法各部分间的关系: 一个加数 = 和 - 另一个加数 一个因数 = 积 ÷ 另一个因数 被减数 = 减数 + 差 被除数 = 商 × 除数 减数 = 被减数 - 差 除数 = 被除数 ÷ 商
(二)运算顺序:
1、加法和减法叫做第一级运算,乘法和除法叫做第二级运算。
2、在一个没有括号的算式里,如果只含同一级运算,要从左往右依次计算;如果含有两级运算,要先做第一级运算,后做第二级运算。
3、在一个有括号的算式里,要先算小括号里面的,再算中括号里面的。
例1:8.5+(5.6-4.8)×13
∣ ① ↑
↓ ②
③
例2:[29.8-3.4×(5.6+0.7)]÷3.1
∣ ↑ ① ∣
↓ ② ∣
③ ↓
10、运算定律与简便算法
一、运算定律:
1、加法交换律:加法交换律:两个数相加,交换加数的位置,它们的和不变。即:a+b=b+a
2、乘法交换律:两个数相乘,交换因数的位置,它们的积不变。即:a×b=b×a
3、加法结合律:三个数相加,先把前两个数相加,再同第三个数相加;或者先把后两个数相加,再同第一个数相加,它们的和不变。即:(a+b)+c=a+(b+c)
4、乘法结合律:三个数相乘,先把前两个数相乘,再同第三个数相乘;或者先把后两个数相乘,再同第一个数相乘,它们的积不变。即:(a×b)×c=a×(b×c)
5、乘法分配律:两个数的和同一个数相乘,可以把两个加数分别同这个数相乘,再把两个积相加,结果不变。即:a×b+a×c=a×(b+c)
二、简便运算
运用上面的运算定律,我们可以使一些运算简便。
1、加减计算:1)480+325+75 = 480+(325+75)= 480+400 = 880
2)137+31+63 =(137+63)+31 = 200+31 = 231
3)130-46-34 = 130-(46+34)= 130-80 = 50
4)437-64-137 =(437-137)-64 = 300-64 = 236
5)256-99 = 56-100+1 = 156+1 = 157
6)795+198 = 795+200-2 = 995-2 = 993
2、乘除计算:1)43×25×4 = 43×(25×4)= 43×100 = 4300
2)125×17×8 =(125×8)×17 = 1000×17 = 17000
3)25×16 = 25×(4×4)=(25×4)×4 = 100×4 = 400
4)102×43 =(100+2)×43 = 100×43+2×43 = 4300+86 = 4386
5)9×37+9×63 = 9×(37+63)= 9×100 = 900
6)420÷28 = 420÷(7×4)= 420÷7÷4=60÷4 = 15
11、数的其它运算
1、求一个整数ɑ的约数:从1开始,分别用整数\到\ɑ\ɑ,能整除数ɑ的数就是ɑ的约数。
2、求一个整数ɑ的倍数:从1开始,分别用任意整数乘数ɑ就能得到ɑ的倍数: 如:7的倍数有:7(7×1),14(7×2),21(7×3)??。
3、分解质因数:把一个整数用质因数相乘的形式表示出来:可用短除法一般从最小的质数2开始试起,依次用质数来除这个数,除到商也是质数为止。
4、短除法:同时用质数去除这两个数一直除到商是质数为止。
5、求两个数的最大公约数。
1)如果两个数是互质数,那么这两个数的最大公约数就是1。
2)如果较小数是较大数的约数,那么较小数就是这两个数的最大公约数。 3)用短除法把两个数分解质因数,再把所有的质因数乘起来。
6、求几个数的最小公倍数:
1)如果两个数是互质数,那么它们的最小公倍数就是这两数的积。 2)如果较大数是较小数的倍数,那么较大数就是它们的最小公倍数。 3)用短除法把几个数分解质因数,再把所有的质因数和商乘起来。
7、求一个数的倒数。
1)求一个整数的倒数,只要用这数作分母,用1作分子,所得的数就是这个数的倒数。如:3的倒数是1/3。 2)求一个分数的倒数,只要交换分子和分母的位置所得的分:把一个分数化成分子和分母都比较小但分数的过程大小不变。
8、求一个数的最简分数,根据分数的基本性质把分数的分子、分母同时除以它们的最大公约数。
9、约分:把一个分数化成分子和分母都比较小但分数的大小不变的过程叫做约分。
10、通分:把两个分数化成同分母分数。
11、判断一个分数能否化成有限小数: 1)先把这个分数化成最简分数。
2)再把所得最简分数的分母分解质因数。
3)如果分母只含2和5两种质因数,那么这个分数就能化成有限小数,否则,就不能化成有限小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