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3 居住用地规划配套公共服务设施千人指标表
类别 项目 数量占地面建筑面公共服务设施控制指标比较(m2/千人) (处) 积(m2) 积(m2) 国家指标 规划指标 指标类型(居住小区级) 教育 幼儿园 12 67551 ― ― ― 千人用地面积指标 医院 2 66594 ― 医疗卫生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13 ― 138-378 333 千人用地面积指标 卫生站 ― 78-198 千人建筑面积指标 居民健身 设施 14 ― 225-645 千人用地面积指标 文化体育 居民运动场 ― 文化活动 中心 13 1500 125-245 千人建筑面积指标 文化活动站 ― 商业服务 商业服务 设施 ― 600-940 千人用地面积指标 农贸市场 10 ― 养老院 1 18661 — 76-668 93 千人用地面积指标 社区服务 社区服务 中心 11 250 59-464 千人建筑面积指标 社区用房 575 储蓄所 - 金融邮电 25-50 千人建筑面积指标 邮电所 1 - 邮电支局 1 机动车 停车场 — 70-360 千人用地面积指标 市政公用 开闭所 28 1500 公厕 59 450 40-150 千人建筑面积指标 行政管理 派出所 3 — 街道办事处 3 — 37-72 千人用地面积指标 其他 — — — — 总计 — 2146-5463 千人用地面积指标
2、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用地规划
(1)行政办公用地:本次规划的行政办公用地主要布局于工业区内部汉渝大道北侧的开发区园区管理中心,用地面积为5.16hm2。园区管理中心主要是由政务中心、接待中心(酒店)构成,是起步区的管理中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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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文化设施用地: 靠北部居住区寿溪河南布局产城一体单元级文化中心文化设施,包括图书馆、文化活动中心等文化设施。占地面积为1.40hm2。
(3)教育科研用地:规划区共设置中学4所、小学10所。幼儿园12所。占地面积共计40.82hm2。
(4)体育用地:落实总体规划要求,在北部居住生活区设置一处片区级运动场,用地面积为4.62hm2。另布局居住区级体育场馆共3处。居民健身设施按居住区规范设置相应活动场地,倡导规划区城市新区的健康生活。
(5)医疗卫生用地:本规划区北侧邓家坝已经规划一所大型的城市级别综合医院。保留规划区内部的现状铁路医院并整合扩大,在靠近园区管理中心处新建一处城市级医院。
(6)社会福利用地:体育用地西北侧规划一处养老院,占地约1.9hm2。
(7)宗教设施用地:保留市级历史文化保护单位——圣水寺,占地面积约 2.5hm2。 3、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
(1)商业用地:主要分布于沿沱江滨江区域和产城单元中心,及各功能单元中心。此外,位于内威高速公路入口处,结合企业总部、园区宿舍、生态休闲公园等布局商业用地。用地面积为190.96hm2。
(2)商务设施用地:本次规划的商务设施用地主要布局于二处集中:一是汉渝大道与汉安大道的交叉口处的产城单元中心的商务设施用地,主要结合城市商业用地进行布置;二是位于内威高速公路入口处的企业总部基地。沿益民水库两侧设置的商务公园为园区进驻企业搭建了一个交流洽谈和休闲服务的平台。以提升开发区形象和品质。园区服务中心汇集行政、金融、信息、研发等多项现代化产业服务,为园区实现高效运转提供保障。
(3)娱乐康体用地:利用规划区所处城市东西向生态廊道的优势,在生态用地中适当布局部分文化旅游设施。
(4)公用设施营业网点用地:
主要包括加油加气站用地。规划区共设置加油站三处;加气站三 处。 4、工业用地规划
位于规划区中部,共计729.61hm2;主要包括机械汽配制造、电子信息等一二类工业。其中:机械汽配产业(二类工业)结合现状已有工业布局于成渝高速公路以南、汉渝大道快速通道以西区域,位于整个开发区的中部。而电子信息产业(一类工业)、高端研发及创新产业布局在内威高速公路入口区域的两侧。位于整个开发区的南部。
5、仓储用地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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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代物流及仓储业布局于内遂高速公路以西,结合新规划的成渝铁路站场进行布局。面积为222.11hm2。
6、道路与交通设施用地
规划道路用地面积为383.76hm2;交通枢纽用地占地30.13 hm2,含火车站1处、长途客运站2处、公交枢纽站1处;交通站场用地13.02 hm2,含公交停保场1处、首末站5处、大型地面社会停车场2处。
7、绿地与广场规划
规划合理布局各类城市绿地,充分利用沱江、寿溪河、益民溪、太子湖等城市河流与水库布局城市公共绿地,结合自然地形设置多处城市公园和居住区公园。大型滨水绿带及城市公园内可适当布局商务休闲会馆、酒店、休闲度假设施、特色商业街、生态湖区和体育公园构成,是规划区高水准的商务活动平台。沿景观型道路设置带状街头绿地。强化防护绿地的景观化处理,形成点、线、面结合的绿化网络。规划城市绿地与广场共计537.44hm2。其中公园绿地445.87hm2;生产防护绿地91.57hm2,主要分布于工业园区与居住用地之间,以及成渝高速、内遂高速公路两侧防护走廊内。
8、公用设施用地
保留规划区内现状1座220kV变电站和2座110kV变电站,占地面积为4.82hm2,新增3座110kV变电站,占地面积均为0.6hm2;设置1座邮政支局和1座电信分局,占地面积分别为0.3hm2和0.3hm2;设1座燃气分输站和1座储配站,占地面积分别为0.73hm2和2.3hm2;保留消防站,占地面积为0.32hm2;新增消防站3座,占地面积均为0.4hm2;设置1座垃圾压缩转运站,占地面积为1hm2。
9、特殊用地
保留位于沱江边,羊子岩大桥侧的特殊用地——- 军分区通讯连用地 ,面积为1.52hm2。规划区内不新增特殊用地。
第九章 绿地系统规划
一、绿地系统
规划区的绿地系统强调整体化、网络化,并与自然地形、河流以及用地性质相结合,形成以“面”为主,“线、面”相互穿插,“点、线、面”有机结合的绿地网络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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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块(面)状绿地:主要分布于规划区内的内遂高速公路两侧以及汉渝大道南侧的生态绿地。其中汉渝大道南侧的生态绿地地处城市东西向生态廊道中,是城市重要的生态空间,在保留这一特色的基础上,可结合工业区益民溪水库商务公园的使用,适当进行旅游开发和城市用地指标的预留。
2、带(线)状绿地:规划区内主要的两大绿化走廊分别是沿寿溪河与益民溪的公园绿地。是规划区内分别位于生活居住区和工业区(总部基地)的主要绿化通廊。规划结合地形沿寿溪河形成20-100m不等宽的生态绿地;结合益民溪水库的改造设置商务公园,着重打造城市内威高速公路出入口两侧景观带,塑造规划区门户的良好形态。
3、点状绿化:指规划区内设置的中小型公园绿地。规划结合高低起伏的自然地形,形成多个开放式的综合性公园,以提升居住区的环境质量,为居民日常休息、户外活动、儿童游戏创造良好条件。
二、绿地结构
将山、水、田、林、城有机结合,深化绿化系统。规划形成以寿溪河生态景观带为主,以成渝高速公路和成渝铁路侧的生态廊道及重要道路两侧绿化带为辅的绿化骨架,最终构成“一带两廊五线七园”的绿地结构。
“一带”:沿寿溪河至沱江的滨水绿化景观带;
“两廊”:以成渝高速公路和成渝铁路侧的防护绿带形成的生态绿化廊道。
“五线”:汉安大道、汉渝大道、规划5路、规划11路、内威入城路的线型绿化带。 “七园”:开放式公园。包括松山公园、寿溪河公园、铁路公园、大梁山公园、太子湖公园、三星湾公园、跃进水库公园等。
第十章 景观系统与城市设计规划
一、景观规划
1、规划原则
(1)强调高品质空间环境的整体规划,充分利用山体、河流等自然资源,塑造规划区山水融城的特色景观。
(2)结合用地布局规划,强化重要城市干道的景观功能,强化规划区与中心城对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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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景观轴线。
(3)力求创造具有归属感,尺度亲切宜人的公共活动空间和居民引以为豪的自然生态环境。
2、景观规划
规划区以寿溪河为主要景观带,结合城市主要干路、城市生态公园、重要门户等景观特征区,形成重点突出、层次清晰、具有山丘特色的的城市景观格局。营造怡人的人居环境,展现一个有序、丰富的现代化产业新城区的景观。
(1)建设三大风貌分区
分为三大景观风貌区:现代居住景观风貌区、现代工业景观风貌区和现代物流景观风貌区。
(2)处理两类景观界面
包括城市对外展示面及滨水景观界面。 (3)打造“五轴多点”景观轴线与节点
五条景观主轴:规划甜都大道、汉渝大道、规划5号路和规划11号路、内威高速入城大道作为规划区景观的主骨架,其沿线串联起城市综合居住功能区、产业区、园区服务中心、商务公园区等重要功能区,形成特色鲜明的景观主轴。
多处景观节点:按照功能型节点、门户型节点和开放空间节点三大类型,共设置17处景观节点。主要包括在沱江、寿溪河、益民溪、沱江西岸、产城单元中心、园区服务中心、物流中心以及各片区中心,以标志性建筑、街头公园、绿化广场等形式强化其空间形态。
规划以用地功能分区、路网布局为基础,结合景观规划要求,重点打造沿主要城市道路、水体两侧的城市空间和景观序列。各功能用地形成各自特色和标识性,同时注重整体的协调统一。
二、城市设计导引
1、空间设计导则
(1)结合城市道路等级、用地建设强度及城市空间规划的要求,确定建筑退离红线的距离和建筑限高,避免产生压抑、割裂等不良空间感受,形成尺度宜人的城市外部空间。
(2)各地块内建筑群体在体量、风格、材料及整体色彩上应以组团为单位保持统一性,并和相邻组团呼应,形成沿街建筑群体的整体性和韵律感。
(3)强化沿主要城市道路,特别是入城大道、汉渝大道、汉安大道等道路空间序列。工业厂房在满足自身使用要求的情况下尽可能实现体量的变化,形成高低起伏的体量组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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园区内可将办公、研发、对外展示与销售等的职能建筑分离开来,在高度、体量和色彩上与工业厂房有所区别,形成区域内的标志性建筑。由不同区域的标志性建筑共同形成沿道路两侧的空间序列节点,丰富视觉景观,形成多层次的建筑轮廓线。
(4)建筑群体的空间布局注重疏、密的有机搭配,形成开敞与封闭相结合的城市空间。临近绿地、河渠等公共空间的建筑布局应以开敞为特征,适当降低建筑密度,并使建筑形成的空间指向公共空间,实现景观的通透。在道路交叉口则宜形成相对封闭的空间,增强视觉的导向性。
2、建筑设计导则
(1)工业建筑宜采用钢结构或轻钢结构,外墙不宜大面积地使用明亮耀眼的颜色,色调以浅色调和灰色调为主,建筑的重点部分如标志、入口、突出体量等可以用亮色和重色点缀。与生产相关的办公、研发、对外展示与销售的建筑应与生产厂房有所区别,采用不同的体量、材料和色彩,形成区域内的视觉焦点。
(2)建筑物顶部的设计应与建筑的整体设计及自然空间环境相协调,全部设备应隐蔽。 (3)居住、公共服务等性质的建筑应体现与工业建筑的区别,采用活泼明快的色彩,增强细部装饰。
(4)建筑物外墙所采用的材料不得产生给行人及司机带来不适或威胁其安全的光反射。 3、景观设计导则
(1)临近城市绿地、渠道等开敞空间的建筑布局与设计应体现与自然相结合的原则,形成有机协调的整体景观环境。
(2)园区内各地块的围墙、围栏在视觉上应通透,避免对内外景观的割裂。 (3)绿地应尽量以规整、简洁的块状绿地为主,局部点缀雕塑等景观小品,形成有韵律的连续景观界面。
4、标识物设计导则
(1)统一规划,避免影响建筑物及自然环境的景观效果。 (2)提供特色鲜明、使用效率更高的标识物。 (3)考虑环境的舒适性和公共空间的视觉质量。
(4)标识物的设置必须保证行人和机动车驾驶者的安全,避免产生视觉干扰与光污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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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章 空间管制与五线控制规划
一、空间管制分区
规划区空间管制分为三类:禁止建设区、适宜建设区、限制建设区。
1、禁止建设区:主要是指涉及资源保护、风险避让等要素的用地,依据要素对应的各相关法规严格控制。主要包括:山体50%以上的坡地、水源保护区、水体、湖区等区域。
2、适宜建设区:规划确定的城乡建设区域,主要指开发建设用地、农村新型社区用地(村民集中安置点)。
3、限制建设区:限制建设区是指禁止建设区和规划建设区以外的广大区域,包括山体30%-50%以上区域、城市自然生态廊道区、公园绿地、以及各类须满足一定条件方能开发建设的区域。
二、五线控制
1、红线
城市建设必须严格遵循红线约束,相关要求纳入建设用地建筑控制线控制。 2、绿线
(1)沟渠防护绿线:为便于规划的实施管理,规划区内现状寿溪河及两侧绿地总控制宽度为20-100m,绿线控制区内原则上不得修建与防洪、水利无关的其它永久性建构筑物。
(2)市政走廊防护绿线:规划区内市政走廊绿化防护走廊内原则上严禁修建一切与维修、检测无关建构筑物。
(3)城市道路沿线绿线:规划区内规划有多条城市景观路,用以打通山水关系,丰富城市景观。两侧绿线宽度根据城市景观需求设置为10m、30m和50m三个等级。绿线内不得修建与园林绿化维护无关的建构筑物,可适当设置休闲公共设施及景观小品,为行人提供休憩设施。
3、黄线
(1)高压电力线:按照输电电压确定防护距离:220kV电力线按两侧各20m控制,110kV电力线按两侧各15m控制,35kV以下输电线按两侧各10m控制。
(2)兰成渝线输油管道:在管道中心两侧各5m内禁止取土、挖塘、修渠等,禁止修筑建构筑物及种植根深植物,50m内禁止修筑大型建构筑物及开山、爆破,50至500m内进行爆破应先征得管道企业的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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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燃气设施:规划严格按照《城镇燃气设计规范》和《建筑设计防火规范》设置防护范围线。
(4)其它设施:规划严格按照《城市黄线管理办法》控制。 4、蓝线
规划以现状寿溪河堤岸线为控制蓝线,规划截洪沟按6m~7m蓝线控制。蓝线内建设活动应按照《城市蓝线管理办法》进行管理控制。
5、紫线
规划区内有市级历史文化保护单位——圣水寺。单位界线外10m范围为“保护区”。单位界线外100m范围为“控制建设区”。按照《文物保护法》的相关规定:保护区内不得进行建设工程。因特殊需要,必须报经原公布的人民政府和上一级文物行政管理部门同意;控制建设区内不得建设危及圣水寺安全的设施,不得修建形式、高度、体量、色调等与圣水寺环境风貌不相协调的建、构筑物。
第十二章 控制指标体系
一、用地性质分类及兼容性
用地性质是对地块主要使用功能和属性的控制。表示方式按照国标《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50137—2011)中的城市用地分类类别和代号。规划区内用地分类标准划分到小类,项目不确定或特殊情况可划分到中类。
用地性质确定应符合城市用地布局规划,原则上各大类用地不得变换,对于功能性质相近或相互无干扰的类别可以有条件混合使用。同时,允许用地性质具有一定弹性,在小类或中类的范畴里适当变更,并通过用地相容性和建筑与用地相互适建来反映规定。
二、地块划分与编码
1、地块划分原则
为了满足在规划管理工作中,对土地全面的控制,以及今后实现城市地理信息系统与电子管理相结合的可行性,规划采取分区代码系统编号。划分原则为:
(1)以明显的地形地貌特征来划分。 (2)非赢利性公建地块单独划分。 (3)考虑地块规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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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考虑现状用地地界。 2、地块编码方式
地块编码采用四段式:A(片区编号)—1(街坊编号)—1(地块编号)。
三、土地开发强度指标
土地开发强度主要通过容积率、建筑密度、建筑限高和绿地率指标控制。考虑到住宅、商业设施、写字楼等开发项目的不确定性,规划采取统一规定和特殊赋值的方式确定控制指标:
(1)工业用地指标控制
表4 非生产性工业用地规划控制指标表
容积率 建筑密度 绿地率 ≥1.5且≤3.0 ≤40% ≥30% 表5 生产性产业用地建筑总容积率控制指标表
容积率 建筑密度 重工业 ≥0.8 ≥40% 轻工业 ≥1.5 ≥40% 农业产业化项目 ≥0.8 ≥35% (2)居住用地指标控制
居住用地除规划区中有特殊要求的住宅用地在图中给定指标外,其余的视为统一规定区域,按下表查询使用。
表6 居住用地控制指标统一规定表
序号 分 类 容积率 建筑密度(%) 建筑限高(m) 绿地率(%) 住宅用地(低层+多层) 0.8-1.2 40 10 30 1 住宅用地(多层) 1.5-1.8 30 24 30 住宅用地(中高层) 1.8-3.0 25-30 50 30 住宅用地(高层) 3.0-5.0 25-20 100 30 居住区公园 0.05 ≤2.5 8 >75 2 小区公园 0.05 ≤2.5 8 >75 组团绿地 — — — >75 中学 0.8 20 20 >35 小学 0.8 20 20 >35 3 幼儿园 1.0 30 12 35 农贸市场 0.8-1.6 40 18 20 街道办事处 1.0-2.4 40 24 30 派出所 1.0-2.4 40 24 30 内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城西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说明书
(3)公共管理、公共设施设施、商业服务业用地指标控制 用地指标的控制方法与居住用地一致,具体指标详见下表:
表7 公共管理、公共设施、商业服务业用地控制指标统一规定表
大 类 细 分 容积率 建筑密度建筑限高绿地率(%) (m) (%) 备注 行政办 行政办公用地(多层) 1.8-2.5 40 24 30 公用地 行政办公用地 (中高层) 3.0--4.0 35 50 35 商业服务商务用地 3.0-5.0 40 100 25 业用地 商业用地 1.5-3.0 40 15-50 25 文化设 施用地 游乐用地 2.0-3.0 40 24 30 医疗卫 生用地 医疗卫生用地 2.0-2.5 30 50 35 教育科 参照行政办公研用地 教育科研用地 1.5-1.8 30 24 35 用地 体育用地 体育场馆用地 2.4 40 24 30 (4)绿地以及城市设计有特殊要求地段用地在规划图中给定控制指标;其他各类用地应根据各自的专业规范要求规划建设,在本规划中不给控制指标;防护绿地的绿地率控制为100%,原则上防护绿地内不得修建建构筑物,仅允许在满足安全要求下修建与市政公用设施养护有关的构筑物;公园绿地的绿地率控制为不低于75%,。宽度及径深在100米以上的公园绿地内部可适当设置公共服务设施及景观小品;公园按规划图纸相关指标控制。
四、建筑退线控制
1、 建筑后退规划用地红线的最小距离如下表:
表8 建筑后退规划用地红线的最小距离
建筑类型 建筑朝向 建筑高度的倍数 最小后退距离(m) 居住建多、低层长边 0.5 6 筑、涉及多、低层山墙 无倍数控制 4 注解1的α≤30° 0.3 文教卫生高层主要朝向 30°<α≤60° 0.24 13 建筑 高层次要朝向 0.2 9 多层长边 0.5 6 非居住建多层山墙 无倍数控制 4 筑 高层主要朝向 α≤30° 0.2 30°<α≤60° 0.16 13 高层次要朝向 0.125 9 底层辅助用房 长边、山墙 0.5 2 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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