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称代词

2020-02-21 16:51

人称代词

人称代词是表示人们自我称呼和相互称呼的词。同现代汉语一样,古代汉语的人称代词也可分为第一人称、第二人称、第三人称三类。

在上古汉语中,人称代词具有三个特点:

1.没有性的区别,男女通用;

2.没有尊卑上下的区别;

3.没有数的区别,单复数同形。

?大约从春秋战国开始,才逐渐有了类似表示复数的“侪(chái)、等、曹、属、辈”等,粘附在第一、二人称代词及部分尊称、谦称之后,表示“这批人”、“这班人”、“这辈人”等意思。例如:

?①吾侪小人。(《左传·襄公十七年》)

?②公等皆去。(《史记·高祖本纪》)

“吾侪”即“我们这班人”,“公等”即“你们这班人”。但是,这些类似表复数的字,与唐宋以后产生的表复数的“们”字是不同的,它们都还是名词。

(一)第一人称代词

? 第一人称代词,又叫自称代词,是指说话人称呼自己的代词。古汉语中,第一人称代词主要有“我、吾、余、予、朕、台(yí)、昂(áng)”等七个。其中,常用的是“我、吾、余、予”四个。“朕”,秦以前本是一般的自称,秦始皇以后专门用于帝王君主的自我称谓了。“昂”,多用在《诗经》中,“台”多用在《尚书》里,后代都不使用了。例如:

? ①夫子言之,于我心有戚戚焉。(《孟子·梁惠王上》)

? ②哀南夷之莫吾知兮。(《楚辞·涉江》)

? ③余不能治余县。(《左传·昭公三年》)

? ④予既烹而食之。(《孟子·万章上》)

?⑤朕皇考曰伯庸。(屈原《离骚》)

⑥非台小子敢行称乱,有夏多罪,天命殛之。(《尚书·汤誓》)

? ⑦人涉昂否,昂须我友。(《诗经·邶风·匏有苦叶》)

由于出现时代、方言以及使用习惯的差别,第一人称代词在使用上有同有异。

1、从所能充当的句子成分看,“我”、“余”、“予”通常作主语、宾语、定语,“吾”通常作主语、定语和前置宾语,“昂”作主语、宾语,“朕”作主语、定语。但也有例外,如:

①汝曷弗告朕,而胥动以浮言,恐沈于众?(《尚书·盘庚上》)

? ②吾服女也甚忘,女服吾也亦甚忘。(《庄子·田子方》)

? 例①中的“朕”作宾语,例②中的“吾”作宾语。

2、从单复数形式看,除“我”、“吾”既可表单数又可表复数外,其余一般用于单数。

3、吾、我区别何在?

A.头一个回答这个问题的是胡适的《吾我》篇。他认为这是一种格的表现。所举的例子是“今者吾丧我”。他主张“吾”字是用到主格跟领格的形式,“我”字是用到受事格的形式。

B.俞敏《汉藏虚字比较研究》。他认为:西周人的铜器里,所有自称的字除了“朕”、“余”,就光有一个“我”字,连一个“吾”字也没有。《诗》、《书》两经里可以说简直没有“吾”字。“吾”跟“我”的区别纯粹是一个声音的问题。“吾”向来不用到语丛的尾巴上,“我”可以,比方“非我也”;凡是对比重念的地方,全用“我”。

谦 称:

另外,古人为了表示自己的谦逊礼貌,在对话中往往不用自称代词,而常用谦称代替。其方法主要有以下三种:

1、自称其名。例如:

①丘也幸,苟有过,人必知之。(《论语·述而》)

?②相如曰:“夫以秦王之威,而相如廷斥之,辱其群臣。”(《史记·廉颇蔺相如列传》)

2、自称低贱的身份。例如:

?①妾父为吏,齐中皆称其廉平。(《史记·孝文本纪》)

? ②太史公牛马走司马迁再拜言。(司马迁《报任安书》)

“妾”本是“女奴隶”,“牛马走”指“像走马一样被役使的仆人”,所以均是谦称。

3、自称不德卑贱之词。例如:

①君处北海,寡人处南海。(《左传·僖公四年》)

? ②公子若返晋国,则何以报不谷?(《左传·僖公二十四年》)

“寡人”、“不谷”,古人多认为是恶称。《老子四十二章》云:“人之所恶,唯孤、寡、不谷,而王公以为称。”

注意:

谦称词都是名词或名词性结构,虽相当于相应的第一人称代词,但在语法功能上又有不同,譬如,它不受代词宾语前置这一规律的制约。

(二)第二人称代词

第二人称代词,又叫对称代词,是称呼听话者的代词。古汉语中,第二人称代词主要有“女、汝、尔、而、乃、若”等六个。其中以“女、汝、尔、若”四个为常见,“汝”、“女”本是同一个词的不同写法。例如:

?①三岁贯女,莫我肯顾。(《诗经·魏风·硕鼠》)

? ②汝何为者也?(《史记·平原君列传》)

? ③我无尔诈,尔无我虞。(《左传·宣公十五年》)

? ④夫差!而忘越王之杀而父乎?(《左传·定公十四年》)

? ⑤王曰:“舅氏,余嘉乃勋。”(《左传·僖公十一年》)

? ⑥我胜若,若不我胜。(《庄子·齐物论》)

第二人称代词的使用,内部也有许多差异:

1、从所充当的句子成分看,“女”、“汝”、“若”主要用作主语、宾语,很少作定语;“而”常用作定语,很少作主语、宾语;“乃”多作定语,作主语很少见;“尔”可作主语、宾语、定语。

2、从使用环境看,“尔”、“女”、“汝”多用于上对下、长辈对晚辈、平辈或关系密切的人之间的称呼,其它场合下以“尔”、“女”、“汝”称呼对方则是不敬的表现;“若”是一般的称呼;“而”、“乃”只表示单数。

3、“乃”在具体的语言环境中可活用作第三人称代词。

①王喜,告邵公曰:“吾能弭谤矣,乃不敢言。”(《国语·邵公弭谤》)(“乃不敢言”即“他们不敢议论我了。”)

②太中大夫宋汉,清修雪白,正直无邪。予录乃勋,引登九列。 (《后汉书·宋弘传》)(“予录乃勋,引登九列”即“我根据他的功勋,提拔了他,让他登上了九卿的行列”)

另外,古人为了表示对别人的尊敬,在对话及书信往来中,多用尊称的方法,而很少使用第二人称代词。

尊 称:

表示尊称的方法大致有以下四种:

1、称人之字。

?①子卿不欲降,何以过陵?(《汉书·李广苏建传》)

?②故今具道所以,冀君实或见恕也。(王安石《答司马谏议书》)

?“子卿”是李陵称苏武之字,“君实”是王安石称司马光之字。

2、称人以美德之辞。美称词语,古人多用“子”、“君”、“公”、“先生”等。例:

?①子欲子之王之善与?我明告子。(《孟子·滕文公下》)

?②君将哀而生之乎?(柳宗元《捕蛇者说》)

?③吾求公数岁,公辟逃我。(《史记·留侯世家》)

?④(先生)又何吝一躯啖我而全我微命乎?(马中锡《中山狼传》)

3、称人以爵位、职衔、身份。

这些情况的用语较多,一般因人而定。例如:

?①大王来何操?(《史记·项羽本纪》)

?②高帝曰:“相国休矣!”(《史记·萧相国世家》)

?③鄙贱之人,不知将军宽之至此也!(《史记·廉颇蔺相如列传》)

4、称人以其近侍、所在。

这类尊称多用于君王、尊者。常用的词语有“陛下”、“阁下”、“殿下”、“足

下”、“执事”等。如:

?①今陛下兴义兵,诛残贼,平定天下。(《史记·秦始皇本纪》)

?②不见足下面,已三年矣。(《白居易《与元微之书》》

?③执事服官有年。(方苞《与安徽李方伯书》)

?④假令数百人见誉,而阁下未之许,不足喜也。(归有光《上万侍郎书》)

注意:

尊称与谦称一样,也是名词性结构,本身并不是代词,因此不受代词规律的制约,在否定句中也不必放在动词之前。

(三)第三人称代词

上古汉语的第三人称代词很不发达。严格地讲,上古汉语之中并没有与现代汉语“他”完全相当的真正的第三人称代词。“之”、“其”、“厥”、“彼”等虽然可以充当,但指示性仍很强。因此,先秦汉语中,第三人称代词很少作主语。现代汉语中需要用第三人称代词作主语的地方,古人一般采用两种表达方法:一是重复前面已经出现的名词,二是省略主语。

“之”、“其”的人称代词用法,我们将在下章中专门论述。“厥”、“彼”的第三人称代词用法分述如下:

1、“厥”作第三人称代词,多作定语。例如:

?①今时既坠厥命。(《尚书·召诰》)

?②遭世罔极兮,乃殒厥身。(贾谊《吊屈原赋》)

2、“彼”作第三人称代词,可作主语、宾语,但指示性很强。例如:

?①彼众我寡,及其未既济也,请击之。(《左传·僖公二十二年》)

?②彼,丈夫也;我,丈夫也;吾何畏彼哉?(《孟子·滕文公上》)

注意:

1、“彼”可活用作第一人称代词或己称代词。如:

①身虽陷败,彼观其意,且欲得其当而报于汉。(《报任安书》)(作者自称,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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