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概念内涵
①城镇体系规划:一定区域中在经济、社会和空间发展上具有有机联系的城市群体。 ②主体功能区:以某一类功能为住的国土区域 ③城市规划中的空间管制规划:在城市地域范围内各类资源要素、发展条件分析基础上,以生态承载力为出发点,以空间资源分配为核心,优化市域空间布局,建立空间准入机制,引导区域各类空间的保护与开发建设。
(2)内容差别
①城镇体系规划分为全国城镇体系规划、省域城镇体系规划市(县)域城镇体系规划,其关注重点是一定区域内城镇化水平、城镇体系结构(包括地域空间结构、职能类型、规模等级结构),地域基础设施,社会设施的统筹布局。
②主体功能区规划,主要是根据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现有开发密度和发展潜力,将国土空间分为优化开发、重点开发、限制开发和禁止开发四类主体功能区。
由此可见,主体功能区规划主要是出于保护生态环境的初衷,根据大区域非均衡发展的思想,提出国土区域的统筹兼顾、区别对待的发展思想,因此,在某种程度上,可以看做国家及各级政府对发展及投资建设的宏观性指导。
③城市空间管制规划,是城市规划对我国快速城镇化发展的一种应对,同时,也是区域统筹、城乡发展统筹要求的具体体现、基于城市资源与环境保护的要求,而在市域及中心城区两个层面,划分出禁止建设区、限制建设区、适宜建设区及已建区,并分别提出各类空间管制区域的政策与措施。
(3)相互关联
这三者都是属于国建的空间规划系列,即具有空间性,与发展规划有明显差别,但三者对国土空间开发建设的控制与指导作用又有显著差别,城镇体系规划是对一定区域城镇发展的整体设计,主要功能区规划则更多体现为一种地域发展及投资政策规划,而城市空间管制规划则是对城市内部地域的保护与开发引导。三者侧重点不同。
2. 长期以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国土规划、城乡规划之间存在诸多矛盾和不协调,学术界对三规是否整合,如何整合有较多的讨论。
试指出三规间的矛盾和不协调之处,提出三规的整合路径,并讨论规划管理架构如何适应三规的整合?
不便:部门权益的争夺,政府事权的分配有矛盾。 市场和计划的矛盾:土地按计划供给的刚性与市场需求的弹性相脱节的矛盾,是造成地方层面“三规”失衡的最深层原因。
多规协调:各部门行业规划作为三个主干规划的补充、延伸和支撑,通过建立协调机制,可以形成一个均衡、稳定、高效,可持续额的“多规协调”的总体框架。
a. 建立有效的协调机制,减少规划间的冲突,实现规划战略、目标、内容的融合。
b. 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城乡规划、土地利用规划作为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和空间利
用的三大主要规划,以及其他部门行业规划对各自领域进行专业安排,并最终落实到城乡规划和土地利用规划确定的空间布局上 。
c. 通过使多个规划整合互通、无缝对接,能够使各类资源要素在各个规划系统中相互融
合,解决规划之间互不统一、相互制约、相互矛盾的问题。
d. 实质上是构建“三规主导、多规支撑”的规划编制体系和技术方法,分清各个规划的
职能,明确各个规划的重点,避免规划内容重叠,充分发挥各个规划的专长和作用。
第三讲 城市土地使用及土地使用规划 1.名词解释
a. 土地使用: 是人类通过一定有意识、有目的行为,使用土地来满足自身的需要的过
程或活动。
b. 城市土地使用:就是人们根据城市土地资源特有属性和城市活动功能的要求,对城
市土地进行的开发、使用、改善和保护活动的总称。 c. 城市土地使用规划:
广义的城市土地使用规划(Urban land-use planning)泛指城市物质形态规划的所有方面,包括交通、市政、住宅等内容。
一般定义:城市土地使用规划是在城市社会经济发展目标的指导下,为了实现城市空间建设的有序变化,满足城市各项活动需求而对城市各项用地的区位、性质、使用强度做出预计和期望的安排。
2.简述题
a. 试述我国城市规划各个阶段土地使用规划内容及深度差别。
——现实中,总规中土地利用规划图更偏重于土地配置的总量平衡(如核算各种用地比例及人均用地指标的总量控制),用地的发展方向、用地的空间布局结构及形态。
——分区规划范围为城市中某一相对完整的地域,按照现状或潜在的土地使用性质,在总规的指导下进行土地细分,指导、促进或控制这些性质的发展,使土地的使用性质相对定,对相邻的用地具有兼容性进行规定,并对人口,开发容量进行分片控制与落实,因此,其对土地使用不仅具有定性控制深化,也有一定的定量控制职能。
——控制性详细规划是对总规或分区规划中划分的各类不同性质的用地诸要素的合理组合或调整,实际上也就是对城市中可能出现的各种性质的用地作具体安排。它包括从土地使用性质控制和土地使用强度控制等方面谋求合理的环境和容易,而且要解决各类用地互补性问题。因此控规能解决“应该建什么及允许建什么”,“可以建多少”,“要求怎么建”的问题,为规划管理提出每块用地的规划设计要点,以适应土地使用权出发及开发建设管理的需要。
b. 比较改革前后两种土地使用制度的特点与差异。 传统土地使用制度:P14
改革开放之前,中国采取行政划拨方式,把城镇国有土地无偿、无限期地分配给单位和个人使用,不允许土地使用权作为一项财产权利流转。人们通常把这种土地使用制度概括为“行政划拨,无偿、无限期、无流动的土地使用制度”。
这种土地使用制度有许多弊病,完全排斥地租规律、市场机制对土地利用的调节作用,致使土地在经济发展中不能更好地发挥应有的作用,特别是人们都想占好地、多占地,导致土地大量浪费,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投资不能通过其带来的土地增值得到回收,政府被戏称为“捧着金饭碗讨饭吃”,导致城市基础设施和城市面貌长期落后。
土地有偿使用制度:
土地资源配置制度从单纯的行政划拔,无偿或低偿的配置,转变到土地有偿使用制度。创建了主要靠市场配置土地,土地有偿、有期限、有流动使用的新体制,并初步形成了土地市场的基本制度和政府调控管理体系。实践证明,新的土地配置和使用制度,带来了土地利用方式、管理方式的深刻变化,促进了土地的合理利用和保护,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了可靠保障。
其优点:
①优化城市用地结构,提高土地使用效率。
②为城市建设提供了丰富的资金来源。
3.论述题
试述发展规划部门、城市规划部门、土地管理部门各自在城市土地使用管理职责上的内容及差异。
发展改革部门、城市规划管理部门、土地管理部门是三个对城市土地配置负有管理职责的三个部门,三部门分别编制的国民经济社会发展计划、城市规划(城市土地使用规划)、土地利用计划,这三者构成了城市土地利用计划体系。
1.发展改革部门 两方面职能:
投资方向及投资规模的引导与控制
扶持本地有发展潜力项目,引导城市产业结构调整。 ② 耕地总量控制 2.城市规划管理部门
在城市用地配置过程中起着最为关键的作用,它直接决定了城市用地配置效益的优劣和环境效益的好坏。
规划部门对土地使用的影响主要体现在两方面:一是对城市土地使用规划的编制;二是通过对城市规划区内土地开发建设项目的审批来控制项目用地面积、性质、开发强度和其他技术指标。
(举例:一个建设项目得到计划部门批准后,建设单位持有关批文(项目申请书)到规划部门申请选址,规划部门在审批其建设用地时,主要负责确定:建设用地地点及用地范围、容积率、建筑密度、建筑后退要求、机动车出入口、停车场配置、建筑高度、市政设施配套要求等,同时还负责审查建筑形式、色彩、材料等与城市景观密切相关的要素。规划部门负责检收两证一书(用地许可证、建筑许可证、项目申请书),建设单位持两证一书才能到土地管理部门办理征用土地手续。)
3.土地管理部门
①土地管理部门根据计划部门和规划管理部门的批文,代表政府向土地使用者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项目完工后还负责向土地使用者签发国有土地使用证,土地管理部门在审批建设用地时,主要依据本年度的建设用地计划指标中能否安排该项用地,以保证国有土地资源的合理利用。
②土地管理部门还负责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对城市建设用地、基本农田保护区以及其他土地利用分区进行整体规划,进行总量控制和平衡。
第四讲:分区规划
1. 试述分区规划与总规、控规的内容区别及衔接联系。
分区规划含义:是城市局部地段的综合规划,是总体规划的深入和具体化,它着重解决城市建设和发展的战术性问题。
城市总体规划是城市在一定时期内发展的计划和各项建设(或各项物质要素)的总体部署。是城市规划编制工作的第一阶段,也是城市建设和管理的依据。
城市规划法明确规定:“编制城市规划一般分为总体规划和详细规划两个阶段进行。大城市、中等城市为了进一步控制和确定不同地段的土地用途、范围和容量,协调各项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的建设,在总体规划基础上,可以编制分区规划”。
控制性详细规划:是以城市总体规划或分区规划为依据,确定建设地区的土地使用性质和使用强度的控制指标、道路和工程管线控制性位置以及空间环境控制的规划要求
分区规划与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关系:
从发展历程上看,分区规划进行的更早,之后才慢慢衍生出控制性详细规划的。
从内容上看,他们都是建立在城市总体规划的基础上,而分区规划是对局部地区的土地利用,人口分布,公共设施,城市基础设施的配置等方面所做的进一步安排。控规是确定建设地区的土地使用性质和使用强度的控制指标、道路和工程管线控制性位置以及空间环境控制的规划要求。
2.分区规划与控规性详规的区别是什么?
分区规划与控制性详规是既具有共同之处又有差异性的两个规划层次。首先两者均以加 强规划管理及指导规划实施为目的。其次两者均以土地划分及对地块定性、定量分析为主要内容。其差别为:
(1)分区规划属总体规划范畴。偏重于布局规划、宏观控制,一般应在全市范围内进行;而控规属详细规划范畴,偏重于微观定量分析,可以只在城市局部地段进行。
(2)分区规划是详细规划的依据,控规是修建设计或单体设计的依据。
(3)分区规划主要对分区范围内的人口容量、建筑高度、建筑密度做原则性规定,而控规
需对大多数地块作出容积率、建筑高度、建筑密度、建筑线位置等具体规定。
(4)分区规划成果图一般为1/5000,控规成果图为1/2000或1/1000,因而图纸的表达深度不同。
3.试述分区规划的主要内容。
1) 确定分区的空间布局、功能布局、土地使用性质和居住人口分布
2) 确定绿地系统、河湖水面、供电高压线走廊、对外交通设施用地界限和风景名胜区、文
物古迹、历史文化街区的保护范围,提出空间形态的保护要求。 3) 确定市、区、居住区级公共服务设施的分布、用地范围和控制原则。 4) 确定主要市政公用设施的位置、控制范围和工程干管的线路为止、管径、进行管线综合。
5) 确定城市干道的红线位置、断面、控制点坐标和标高,确定支路的走向、宽度,确定主要交叉口、广场、公交站场、交通枢纽等交通设施的位置和规模,确定轨道交通线路走向及规划控制范围,确定主要停车场规模与布局。 4.分区规划与控制性详规对土地使用控规有何区别?
分规规定分区土地使用性质、居住人口分布、土地使用容量控制指标。 (1)城市土地使用的“定性”控制
即在总规用地性质基础上,对城市土地使用进一步细分,部分用地可划分至小类。 (2)城市土地使用的“定位”控制
“定位”是对各类不同用地的位置及规模予以确定,定位控制的重点是两类用地: 即:a.公共服务部门用地(包括:教育设施;行政管理设施;文化、体育、医疗设施;各类公共绿地)b.公共生产部门用地(包括:公共交通设施;对外交通设施;道路交通设施;给排水、防洪设施;电力、电讯设施;煤气、供热设施;环卫设施;防灾设施)
(3)城市土地使用的“定量”控制
“定量”是对城市土地建设强度的规定,分规阶段的用地强度控制指标一般不易过多,地块划分不易过细。
控规对土地的细分及用地性质控制
1.控规土地细分及用地性质是根据土地使用规划宏观控制要求和城市用地具体的特点,来进一步划分城市用地,确定用地界线及各地块用地面积、用地性质。它包括土地细分、用地面积、用地性质确定及用地性质兼容性规定。
2.对城市土地使用性质的控制,必须进行“定性、定量、定位、定界”的具体控制:
①定性——即确定城市土地细分性质 按国标GBJ137-90控规将用地划到小类; ②定量——即确定每片、块建设用地面积及其建设用地上所设项目的用地面积和可开发的建筑量。
③定位——即确定大中小类,特别是小类以下建设用地或建设项目(尤其是公建)的规划设置范围或设置的具体位置。 ④ 定界——即确定每片、块建设用地或所设定项目的具体的建设用地范围和界限。
第五讲 近期建设规划编制
1. 近期建设规划编制期限要求
第三十五条:近期建设规划的期限原则上应当与城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的年限一致,并不得违背城市总体规划的强制性内容。
近期建设规划到期时,应当依据城市总体规划组织编制新的近期建设规划。
近期建设规划与城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年限一致是为了保证近期建设规划实施的可能性和有效性。
2. 近期建设规划的主要内容
1)近期人口规模 2)近期建设用地规模 3)规划近期建设重点用地 4)确定中心城区建设用地布局
5)主要对外交通设施和道路交通设施的布局a.确定近期交通规划发展目标。b.制定发展战略和策略。c.确定近期道路交通设施的布局
6)市政基础设施建设规模和选址
7)公共服务设施和公益性设施的建设规模和选址。 8)历史文化名城与街区、风景名胜区等保护规划 9)建设项目规划方案和年度实施计划 10)近期建设规划的强制性内容
3. 近期建设规划的强制性内容
1)确定城市近期建设重点和发展规模。
2)依据城市近期建设重点和发展规模,确定城市近期发展区域,对规划年限内的城市建设用地总量、空间分布和实施时序等进行具体安排,并制定控制和引导城市发展的规定。
3)根据城市近期建设重点,提出对历史文化名城、历史文化保护区、风景名胜区等相应的保护措施。
4. 近期建设规划与总规作用差别,近期建设规划作为行动规划的特点:
近期建设规划与总规作用差别:城市总体规划是一定时期内城市性质、发展目标、发展规模、土地利用、空间布局及各项建设进行综合部署。
近期建设规划以总体规划为依据,并且不得违背城市总体规划的强制内同。同时,城市总体规划的实施重点要落实在近期建设规划。在宏观层面上使用国家对主要城市的规划审批与调控切实发挥应有的效力,中观层面把城市各项建设真正纳入整体协调轨道,微观层面上使用规划管理部门围绕近期建设规划进行规划管理。
行动规划的特点:
a.依据已经依法批准的城市总体规划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五年规划所提出的发展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