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光大师文钞菁华录白话文 第六章、论因果

2020-02-21 18:13

第六章、论因果

导读:经上说:“菩萨畏因,众生畏果。”菩萨恐遭恶果,预先断除恶因,于是罪障消灭,功德圆满。众生常造恶因,等到出现报应的时候才后悔,想要免除恶果,可是已经晚了。印光大师强调因果是通三世的。报通三世是指现报、生报和后报。“现报”是现生作善作恶,现生获福获殃;“生报”指今生作善作恶,来生获福获殃;“后报”是指今生作善作恶,第三生、第四生或以后的十百千万生,乃至无量无边劫后,才受福受殃。后报虽然迟早不定,但是凡所作业,是决无不报的。转变由心,譬如有人作了恶业,当永堕地狱,长劫受苦,可他后来生大惭愧,发大菩提心,改恶修善,诵经念佛,一边自己修行,一边教化他人,求生西方。因为这样的缘故,现生或被人轻贱,或稍得病苦,或略受贫穷,

遭受一切不如意事;这样,先前所作应永堕地狱、长劫受苦的恶业,即在此消灭。 佛教从众生平等和六道轮回的观点出发,提出一切众生都有佛性,必须戒杀。既然众生都有佛性,杀动物与杀佛也没有区别。印光大师谆谆告诫,在各种罪业中,杀的罪是最重的。他又引用儒家圣人孔子的话,孔子说最先提倡造作木偶土偶来殉葬的人,这个人将来一定断子绝孙。因为偶尔是众生,用它殉葬就断了慈悲的种子。又解释孟子的“君子远庖厨”,希望大家不要说远离厨房,就可以吃肉了,这是圣人随俗的权宜说法。只有永断荤腥,才是真理实义。

一、明因果之理

223、因果法则,是圣人治理天下,佛陀普度众生的大法。就佛法的道理而言,

从凡夫地到佛果,所有诸法,都不出因果之外。就世法的道理而言,不也是这样吗?所以孔子赞叹《周易》,开篇就说:“积善之家,必有余庆;积不善之家,必有余殃。”积善与积不善,是因;余庆与余殃,是所得之果。既有影响到一家人的余庆、余殃,难道就没有本庆、本殃吗?本庆本殃,就是积善与积不善的本人,来生后世所得的果报。这个果报应当大于子孙们遭受的余庆余殃百千万倍。普通人看不到前世和后世,就可以说这样的事情不存在吗?经上说:“欲知前世因,今生受着是;欲知来世果,今生作者是。”《洪范》是夏朝大禹所著,周朝的箕子将它陈献给武王,书的末后有五福六极之说,阐发说明三世因果的意义,极其确切。但是,宋时的儒者说:“佛说三世因果,六道轮回,是为了骗愚夫愚妇信奉佛教,其实并无此事。”这是

断定人死即死,身体朽灭腐化了,神魂也已飘散。纵然真的有剉、斫、舂、磨等酷刑地狱,又能向谁用刑?既然灵魂已经飘散,让谁去投胎受生呢?所以他们断定没有什么因果。然而,《春秋传》、《汉书》、《史记》中常常记载有冤枉被杀着作祟,蒙受恩惠者报德的种种事实,这难道都是前贤先辈为佛教预先准备好的骗人把戏吗?既无因果,无后世,则圣人尧与暴君桀都同归于尽,死后没有两样,那谁还肯勤勉地孜孜修持,以求身后之虚名呢?因为实实在在的我已经死了,留下一个虚名,对我何用?如果是这样的话,善得不到勉励,恶也受不到惩罚。这就会让天下大乱啊!

原文:因果者,圣人治天下,佛度众生之大权也。约佛法论,从凡夫地,乃至佛果,所有诸法,皆不出因果之外。约世

法论,何独不然。故孔子之赞周易也,最初即曰:积善之家,必有余庆。积不善之家,必有余殃。夫积善、积不善,因也。余庆、余殃,则果矣。又既有余庆余殃,岂无本庆本殃。本庆本殃,乃积善积不善之人,来生后世所得之果,当大于余庆余殃之得诸子孙者,百千万倍。凡夫不得而见,何可认之为无乎。经云:欲知前世因,今生受者是。欲知来世果,今生作者是。洪范乃大禹所著,箕子以陈于武王者,末后五福六极之说,发明三世因果之义,极其确切。宋儒谓:佛说三世因果,六道轮回,乃为骗愚夫愚妇奉彼教之据,实无其事。断以人死之后,形既朽灭,神亦飘散。纵有剉斫舂磨,将何所施。神已散矣,令谁受生。在彼断其必无因果,而春秋传、史汉中,每有冤杀者作祟,蒙恩者报德,种种事实,悉是前贤为佛教预为骗人之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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