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条 各科室应围绕本科室的重点工作和公众、企业关心的热点问题,在委门户网站开展热点解答,做好宣传和解疑释惑工作,正确引导舆论。
第六章 网站安全
第二十五条 各科室要增强保密意识,遵守国家、信阳市和委机关有关保密要求,对公开内容初审,信息审查表涉及保密部分由分管保密工作领导审定签字,确保涉密信息不上网。 第二十六条 委网络信息科作为委门户网站信息安全的责任主体单位,要建立健全信息安全工作制度,加强日常巡检和节假日、重大政治活动、重要敏感时期的应急值守与实时监控;要加强技术防护手段,健全安全防范体系,提高委门户网站安全防护能力。
第七章 绩效评估与奖惩
第二十七条 办公室定期通报委门户网站运行情况,以及各处的内容保障情况。
第二十八条 办公室组织制定、完善委门户网站绩效评估指标体系。
第二十九条 办公室每年组织开展各科室绩效评估,以及行业有关单位参与委门户网站内容保障的绩效评估。对委门户网站
工作先进单位、个人予以表彰奖励;对工作不力的单位,督促其整改。
第三十条 有以下情况的给予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追究有关科室负责人和当事人责任:
(一)长期不更新责任栏目的有关信息。
(二)未履行审核程序擅自在委门户网站发布信息。 (三)上网内容出现虚假信息或有较多错误。 (四)违反保密规定出现上网信息失泄密事件。
第八章 附 则
第三十一条 本办法由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三十二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已有的相关管理办法,凡与本办法不一致的,以本办法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