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脂马尾松良种繁育与生产造林简况
马尾松是我国产脂的重要树种,松脂质量好,价格高。目前我国松香年产量达43万吨,占世界总产量的1/3以上,每年出口创汇达1亿美元,占世界贸易的40%。广东省松香年产量10万吨以上,又占全国总产量的1/3,因此松脂工业在我省森林工业中占有举足轻重的地位,是创汇林业的重要产品。
近年来我国南方马尾松重砍轻造现象严重,使原来的当家树种——马尾松林分大面积缩减,造成松脂原料供应紧张,使得松脂的价格不断飙升,由原来的3000~4000元/吨升到现在的7000~8000元/吨,松脂价格创造了历史新高,大大激发了林农发展高脂松的积极性,以致马尾松良种供不应求,种苗出现抢购的局面。 一. 高脂马尾松良种培育研究进展
在高脂马尾松良种培育与生产方面,广东省林科院与信宜市林科所等单位经过20多年的研究,取得了可喜的进展,取得的主要成果如下:
⑴在全国率先建成高脂一代改良种子园20hm2,疏伐后保留的19个无性系子代产脂力与普通对照比增益达24.969%。按种子园采收种子可供造林25587.4hm2,每公顷松林可增产松脂0.375t/hm2计算,预估可增产松脂9583.37 t, 造林区域覆盖广东大部分地区以及广西、福建等省,取得显著的经济和社会效益。
⑵建成马尾松基因资源收集库。面积7hm2,已收集省内外基因材料338份,其中高脂无性系192个,用材无性系146个。基因材料来自广东、广西、安徽、江西、浙江等省,遍及我国南方松香产区。建成育种园4 hm2收集优良无性系材料30多份,使基因的收集、保存、测定和利用得到较好解决,为抢救我省高脂松基因资源作出贡献。
⑶开展高脂松杂交制种试验,已收获216杂交组合的种子,子代测定结果说明,杂交优势明显,前15名杂交组合与母本比产脂力杂种优势平均为81.27%。为营建第二代种子园提供亲本材料。
⑷营建测定林50hm2,开展了300个无性系、半同胞和全同胞、杂交产脂力、生长量的子代测定。进行了马尾松木材基本密度、管胞长度与生长量、产脂力的相关性研究。同时利用热解吸/气相色谱/质谱技术与计算机图像处理软件技术结合,研究不同产脂力马尾松色谱指纹图谱特征,开辟一条有别于传统种质鉴定和现代生物指纹图谱技术的新的思路,为早期诊断松树高产脂力奠定实验和技术基础。为进一步的遗传改良提供理论依据。
⑸高产脂马尾松扦插繁殖技术取得突破,扦插成活率85%以上,已有效地应用于生产,2006年产苗10万株以上。 ⑹利用一代改良种子园种子推广造林25587hm2,制定国家林业行业标准《马尾松松脂采集技术规程》和广东省地方标准《马尾松商品林》两项;在广东省林科院指导下,在信宜市营建了《信宜市高脂马尾松标准化示范区》,面积3000余亩,为马尾松营造林和松脂采割提供了标准和规范。 二. 目前高脂马尾松种子园种子生产情况
目前高脂马尾松种子园(信宜)处于一代改良代水平。高脂马尾松一代改良种子园主要来自于两条途径:一是初级种子园在子代测定的基础上经选择性疏伐而成,其次是通过综合选择,选出建园亲本,新建成一代改良种子园。
目前种子园总面积是70hm2,其中疏伐改良种子园20 hm2,重建一代改良种子园50 hm2。在增益方面,与普通种对照比,疏伐种子园子代产脂力增益为24.969%。重建种子园子代产脂力增益为27.128%。
当前马尾松优良种子主要采自疏伐种子园,重建种子园2001年立项,2002年起建设,2006年刚刚通过验收,目前少量母株已产种,估计在5年后,即2011年起可进入丰产期。
种子园生产存在大小年情况,目前一般每年产种150~200kg,每公斤种子产苗约6万株,即每年可培育优良苗木约900~1200万株。按2m×3m的株行距每亩种植110株估算,可供造林8.2~10.9万亩。
当前造林中,有部分地区出售采自普通天然马尾松林分的种子冒充高脂松良种育苗出售,为防止类似情况的发生,同时为了提高高脂马尾松良种的这一品牌经济效益,广东省林科院与信宜市林科所决定一般情况下不出售种子,只出售苗木,针对当前种苗供不应求的情况,提高并统一售价,维持种子园的正常运转。 三.高脂马尾松无性系苗木生产情况
“十·五”期间在省科技厅的支持下,广东省林科院开展《马尾松良种产业化技术研究与示范推广》研究,在继续开展良种培育研究的同时,研究马尾松优良无性系无性扩繁技术及其产业化配套技术,目前马尾松扦插繁殖规模生产技术成活率达85%以上,目前已开展规模繁殖应用,但由于生产设备较为简陋,产量受到一定限制,2005年生产无性系苗木5万株,2006年达10万株。一定程度上缓解苗木供应紧张的局面。 四.近期推广应用情况
2000至2005年在疏伐改造的一代改良种子园中采种子767.7kg,可供造林25587.4hm2。推广区域包括在广东、广西、福
建等省(区)。按每公顷松林可增产松脂0.375t/hm2,预估可增产松脂9595.27 t, 按采脂期10年计算,总增收6.716亿元(松脂价格0.7万元/t),见表1。
表1 2000~2005年疏伐种子园种子产量和生产效益估测
采种年度 种子产量(kg) 造林面积(hm2) 松脂产量(t/a) 五.生产性造林效果
据在信宜市东镇佑英和凤岗设立的六块标准地调查,2006年10月调查结果如表2,佑英三块标准地7年生幼林,树高、胸径平均值分别为5.55m,9.39cm;而凤岗三块标准地5年生幼林,树高、胸径平均值分别为3.73m,5.65cm。生长情况良好,产脂量则达17.30~22.69(g);比一般性造林效果显著。
表2 信宜市东镇佑英和凤岗六块标准地调查结果
林龄 标准地名称 树高(m) 胸径(cm) 产脂量(g) 佑英1 5.44 9.6 25.26 佑英2 5.66 9.8 26.04 7年生 佑英3 5.56 8.76 16.78 平均值 5.55 9.39 22.69 凤岗1 3.89 6.30 18.7 凤岗2 3.67 5.58 19.45 5年生 凤岗3 3.64 5.08 13.76 平均值 3.73 7.52 17.30 2000年 136.25 4541.2 8514.8
2001年 205.80 6859.3 12861.2
2002年 57.40 1913.1 3587.1
2003年 151.75 5057.8 9483.4
2004年 92.75 3091.4 5796.3
2005年 123.75 4124.6 7733.6
合计 767.70 25587.4 47976.5
注:按1kg种子造林33.33hm2,普通种产脂量1.5t/年/hm2,高脂松增产0.375t/hm2 (1.50 t/hm2×24.969%)计算。
注:①产脂量(g)为三天割三刀总重量,②标准地面积为20m×20m 六.生产性造林效益估算 1、工程造林成本估算
此例以茂名信宜为例,按每亩计算。
表3 马尾松标准工程造林成本估算表(单位:元)
支出项目 1、清理林地 2、种苗(0.45元/株) 3、挖穴、回穴、种植 4、基肥款 5、抚育(斩草除杂)3次 6、追肥2次工钱 7、追肥款 合 计 费用 20.5 49.5 100 70 90 10 100 450 包括斩青炼山 包括运费。按密度2×3米,每亩110株计。 每穴挖0.50元,回穴及施基肥0.30元,种植0.20元 每穴磷肥0.25公斤、芬兰复合肥0.1公斤 每次30元,其中造林当年1次,第2、3年各1次 每次5元 每株施芬兰复合肥2次,每次0.15公斤 备 注 注:不同区域可选用不同种类的肥料。 2、收益估算
① 肥力高的山地,从第10年开始采脂,每亩保留采脂树60株(去弱留强,间伐40%),按每株年产脂4公斤计(平均每株日产脂25克,年采160天),亩产脂240公斤,产值1680元(按每公斤7元计),扣除采脂工费50%,纯利840元(每株14元)。按采脂年限为10年,松脂纯收入8400元;采伐时,木材收入为3000元(平均树高14m,胸径24㎝,单株立木蓄积0.283m3,按60%出材率,材积0.169 m3,按每立方米300元计,则每株50元,每亩按60株计)。脂材合计每亩收益11400元。
生产周期20年,扣除成本750元(其中造林450元,山租300元——按15元/年?亩计),每亩纯收10650元,平均每亩每年纯利532.5元。
② 肥力中等的山地,从第12年开始采脂,则生产周期为22年,扣除成本780元(其中造林450元,山租330元),每亩纯收10620元,平均每亩每年纯利482.7元。
森林资源调查技术规程
森林资源调查技术大体相同,不同的是因调查目的不同而调查精度要求不一,其主要调查技术规程为:
A、土地利用现状分类 a、分类系统
主要依据土地的现实利用状况和覆盖特征进行四级分类,图示如下。
b、分类定义
土地(不含海域)分为陆地(含滩涂)和内陆水域两大一级地类。
㈠陆地:常年露出水面的土地和滩涂(包括河流、湖泊的常水位至洪水位之间的滩地,时令湖、 河洪水位以下的滩地,水库、坑塘的正常蓄水位与最大洪水位之间的面积)。 1)、林地:包括森林、疏林地、灌木林地、无立木林地和苗圃地。
(1)森林:由乔木树种构成,郁闭度0.20以上(含0.20)的林地或冠幅连续宽度10米(面积0.1公顷)以上的林带,包括针叶林、阔叶林、针阔混交林和竹林。乔木树种定义包含乔木经济林树种,例如油桐、乌桕、杜仲、厚朴、漆树、板栗、栓皮栎、黑荆树、桑树等。 ①针叶林:针叶树蓄积占65%以上的森林。 ②阔叶林:阔叶树蓄积占65%以上的森林。
③针阔混交林:针叶树或阔叶树蓄积均占65%?以下的森林。
④竹林:由竹类构成的森林,不包括胸径2?厘米以下的小杂竹丛。当毛竹为纯林时,每公顷株数不低于?225株(新造毛竹188株)即可划为毛竹林,否则划为荒地。当林木郁闭度不低于0.2,毛竹与林木混交,且毛竹株数每公顷不低于625株时,划为毛竹林;低于625株划为乔木林分。当林木郁闭度为0.10~0.19,毛竹与林木混交时,毛竹株数每公顷不低于225株划为毛竹林,低于?225株划为疏林地。
(2)疏林地:由乔木树种构成,郁闭度0.10~0.19的林地。竹林和灌木经济林不划疏林地。 (3)灌木林地:由灌木树种或因生境恶劣矮化成灌木型的乔木树种或胸径小于2?厘米的小杂竹丛构成,且覆盖度不低于30%的林地。灌木林地分乔木生长范围以内和以外两类。灌木树种定义包含作为经济林经营的小乔木、灌木、藤本种,如油茶、茶叶、柑桔、柚、橙、弥猴桃等果木类。当油茶为纯林时,每公顷500株?(?新造林800株)以上划为灌木林地,否则划为荒地。当油茶与乔木树种混交时,油茶株数每公顷500株以上划为灌木林地;油茶每公顷不超过500株,且乔木郁闭度不低于0.2时划为森林;油茶每公顷株数312~500株,乔木郁闭度0.10~0.19时划为灌木林地;油茶每公顷低于312株,乔木郁闭度0.10~0.19?时划为疏林地。
①乔木生长范围以内灌木林地:立地条件适于某些乔木生长。 ②乔木生长范围以外灌木林地:立地条件不适于乔木生长。
⑷无立木林地:包括采伐迹地、火烧迹地、未成林造林地、天然更新林地和预备造林地。 ①采伐迹地:采伐后保留木达不到疏林地标准且未超过5年的迹地。 ②火烧迹地:火灾后活立木达不到疏林地标准且未超过5年的迹地。
③未成林造林地:造林后保存株数大于或等于造林设计株数80%,尚未郁闭但有成林希望的新造林地(一般指造林后不满3年或飞播后不满5年的造林地)。
④天然更新林地:天然更新评定等级达中等(?含中等)以上,但未达到森林、疏林、灌木林标准的林地。
⑤预备造林地:调查时已整地但尚未造林的土地。 (5)苗圃地:固定的林木育苗地。
2)、荒地:调查时尚未利用,其表层为土质,能生长植被的土地(不含上述林地中的各类土地),分乔木生长范围以内和以外两类。
(1)乔林生长范围以内荒地:立地条件适合某些乔木树种生长的荒地。 (2)乔木生长范围以外荒地:立地条件不适合乔木树种生长的荒地。 3)、农地:各种农、牧业用地。
4)、难利用地:因自然、?经济条件和当前科技水平所限而难以利用的土地,包括滩涂、盐碱地、沼泽地、裸土地、裸岩地等。
5)、其他土地:包括交通、城镇、乡村居民点、工矿用地,以及其他未列入上述各种地类的土地。 ㈡内陆水域:内陆自然水域和水利设施的常年正常水面,包括河流水面、湖泊水面、水库水面、坑塘水面及其他用途的水面。林区内林分郁闭覆盖下的小溪划归所属林地,不列为水域。 B、林种
a、分类系统
类别 林 种 公 益 林 1、水源涵养林 2、水土保持林 3、防风固沙林 4、农田牧场防护林 5、护岸林 6、护路林 1、自然保护区林 2、环境保护林 3、风景林 ㈠防护林 ㈡特种用途林 商 品 林 ㈢用材林 ㈣薪炭林 ㈤经济林 4、国防林 5、母树林 6、实验林 7、名胜古迹和革命纪念林 1、一般用材林 2、短轮伐期用材林 1、薪炭林 1、油料林 2、果木林 3、特种经济林 4、其他经济林 b、分类定义
㈠公益林:以保护和改善人类生存环境、保持生态平衡、保存物种资源、科学实验、森林旅游、国土保安等发挥公益效益为主要经营目的的森林和灌木林。
1)、防护林:以国土保安、防风固沙、改善生态环境和农业生产条件等防护功能为主要经营目的的森林和灌木林。
⑴水源涵养林:以涵养水源、改善水文状况、调节水的小循环、增加河水常年流量,以及保护可饮水水源为主要经营目的的森林和灌木林。
⑵水土保持林:以减缓地表径流、减少冲刷、防止水土流失、保持和恢复土壤肥力为主要经营目的的森林和灌木林。
⑶防风固沙林:以降低风速,防止风蚀,固定沙地,保护农田、果园、经济作物、牧场免受风沙侵袭为主要经营目的的森林和灌木林。
⑷农田牧场防护林:以改善农牧区自然环境、保障农牧业生产条件为主要经营目的的森林和灌木林。 ⑸护岸林:以防止河岸冲刷和崩塌、?固定河床为主要经营目的的森林和灌木林。 ⑹护路林:以保护铁路和公路免受风、沙、水、雪等侵害为主要经营目的的森林和灌木林。
2)、特种用途林:以保存物种资源、保护生态环境、国防、森林旅游、科学实验等为主要经营目的的森林和灌木林。
⑴自然保护区林:以保存和重建珍稀的森林动植物生态群落的代表性样本,或者保存和重建人为或历史景观为主要经营目的的森林和灌木林。
⑵环境保护林:以净化空气、防止污染、降低噪音、改善环境为主要经营目的的森林和灌木林。 ⑶风景林(含森林公园中的森林):以满足人们日益增长的回归大自然的需要、游览自然风景、探索和感受大自然奥秘、调节身心健康为主要经营目的的森林和灌木林。
⑷国防林:以掩护军事设施或作军事屏障为主要经营目的的森林和灌木林。 ⑸母树林:以培育优良种子为主要经营目的的森林。
⑹实验林:以提供教学或科学实验场所为主要经营目的的森林和灌木林。 ⑺名胜古迹和革命纪念林:位于名胜古迹和革命纪念地的林木。
㈡商品林:以生产木材、薪炭、干鲜果品及其他工业原料等为主要经营目的的森林和灌木林。 1)、用材林:以生产木材(含竹材)?为主要经营目的的森林。 ⑴一般用材林:以生产木材或竹材为主要经营目的的森林。
⑵短轮伐期用材林:以生产纸浆或特殊工业用木质原料为主要经营目的的森林。 2)、薪炭林:以生产热能燃料为主要经营目的的森林和灌木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