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气安全管理制度
1、目的:建立用电安全规定 2、范围:适用于企业用电管理 3、程序: 3.1电气运行安全
3.1.1 电气作业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考核合格,持有电工作业操作证,才能担任电气作业和电气作业监护人工作。 3.1.2 电气作业人员作业时,必须穿戴好劳动保护用品。 3.1.3 当电气工作人员正在工作,尤其是在危险区域进行工作时,监护人员应随时提醒,注意安全,禁止大声怪叫,以免引起错觉而引发事故。
3.1.4 做好经常性的电气安全检查工作,发现问题及时消除 3.1.5 现场要备有安全用具,防护器具和消防器材等,并定期检查。 3.1.6 电气设备必须有可靠的接地(接零)装置,防雷和防静电设施必须完好,每年应定期检测。
3.1.7 凡电气设备和线路无电应作有电看,严禁以手随便触摸。 3.1.8 未经试验合格的一切电气安全用具禁止使用。
3.1.9 在坠落高度2米以上工作时,须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 3.2电气检修安全
3.2.1 一般情况不准带电作业(无论高压与低压),停电后应在电源开关处上锁后,拆下熔断器,并挂标示牌。工作未结束或未得到许可,不准任何人随意拿掉标示牌或送电。?
3.2.2 在检修工作进行前,应作好充分准备,查看现场,了解设备情况。
3.2.3 检修中严格执行有关安全规程,适当安排好检修人员,掌握进度,保质保量完成任务。?
3.2.4 检修后应认真做好记录,负责向运行人员办理交付验收工作。3.2.5 工作结束后,参加检修人员应清查工具及清理施工现场。? 3.2.6 凡检修后的设备,不允许带缺陷情况投入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