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毛水沟紧跟耙装机后施工,滞后距离不超过5m,回采巷道安设铁水槽且要直顺(开拓、准备、回采巷道皮带巷的水沟要设在巷道中间,靠近皮带外侧,每隔30米在皮带下设一个沉淀池。风水管布臵在皮带的外侧,水沟的上面。轨道巷的水沟,按设计施工)。不符合上述要求的,对区长、分管区长各罚款200元。
3)锚喷巷道喷浆厚度的验收必须进行现场打眼,如若不具备打眼条件,影响工程质量等级评定时,对施工单位罚款2000元,区长、分管区长各罚款200元。
4)巷道高度都以巷道底板为基准进行测量,不以临时轨面为基准,若低于设计巷道高度,工程质量定为不合格,对掘进队罚款5000元,并进行整改复验;凡是人为造成的高冒区(冒高超过0.6m),对施工班组罚款1000元。
5)巷道成巷后及月底验收前,工区先选点自检,凡不提前选点的对施工区队罚款1000元。 6)沿煤层底板施工的回采巷道,上下两帮不同水平见底时,必须保证在工作面的一侧见底,巷道高度要达到设计标高,巷道底板必须平整,否则每处对分管区长、队长各罚款100元。
7)锚网喷巷道光面爆破后1m2内超挖量不超过150mm,否则对分管区长、队长各罚款200元。 8)巷道掘进坡度因地质条件发生变化影响使用时,工区技术员要根据巷道用途标定腰线进行施工,验收时要根据腰线检验是否满足使用要求,如不能满足使用要求,则工程质量定为不合格,并对工区区长、技术员各罚款200元。
9)巷道搬家时必须进行验收交接,如若不具备验收条件,则工程质量定为不合格,并对施工单位罚款5000元,区长、分管区长各罚款200元。
10)若工区跟班人员或安监员不负责任,对现场不符合质量标准的工程视而不见,或不盯在现场监督整改落实的,一经矿领导和机关管理人员发现,罚款100元/次。
11)现场必须一工程一措施,出现无措施施工的,对工区区长罚款500元、技术负责人罚款200元。
12)在规程编制过程中,杜绝出现错别字句、前后矛盾现象;所附图、表按顺序放臵,做到图表齐全、清晰;规程页码与目录相对应,审措施过程中如发现有上述一处与规定不相符,对技术负责人罚款5元/处。
13)规程审批完成后,工区要组织施工人员进行学习,并提前2天将作业规程、学习签字及考试试卷报送有关部门;有人员调入时要将补充学习签字、考试成绩、考试试卷在10天之内报送有关部门,否则对技术负责人罚款100元。
14)单位工程开工前5天,工区编制出作业规程并经报批传达学习后,书面提出开工申请,经生产技术科、安监处、通防科、地测科、机电科、调度室、煤管科等负责人签字后方可进行施工,否则,对区长每次罚款200元。
15)单位工程竣工后10天内,工区技术员按技术档案要求将竣工资料整理合格后交生产技术科,每拖延一天,对责任人罚款100元。
16)各采掘工区建立的原始施工记录台帐、班验收记录台账等各种台账,要按规定及时填写,如出现不按规定填写记录或出现一次漏填的情况,对有关责任人罚款50元,若连续两次以上出现不按规定填写或漏填,除对责任人进行处罚外,工区分管人员负连带责任,罚款100元/次。
17)现场施工原始记录必须于次月5号前整理合格后报送生产科并由生产科及工区技术负责人进行审定,每超一天对技术负责人罚款50元。
18)各采掘工区在矿月度验收前由区长组织技术员、跟班区长、队长、班组长进行预验收,对预验收中隐瞒实情、预验收内容不齐全的,罚预验收人员50元/次;
19)各采掘工区在矿月度验收前不按时进行预验收或不按时将预验收结果报送生产科的,对工区区长、技术员各罚款100元。
20)每月进行的旬检查、月验收,验收小组成员及各采掘工区负责人必须参加(休班、公出或学习的除外)无故不参加罚款100 元/次。
21)旬检查、月验收时验收人员要认真负责,恪尽职守,不得弄虚作假,否则对参加验收人员罚款100元/次,对验收负责人罚款200元/次。
22)各施工单位必须积极配合,做好验收准备工作,因工区准备不充分影响验收的,对责任单位罚款500元/次,并取消优良品资格。
23)对旬检查、月验收中检查出的问题不及时整改或整改不彻底的,对责任单位罚款300元/条,对责任人罚款100元/条。
24)工区必须制定符合本工区实际的工程质量及文明生产管理制度,并明确有关职责及考核,否则对工区罚款200元;工区负责将该管理制度具体内容传达到相关人员并在现场悬挂,否则对工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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罚款100元/次。
25)煤巷锚网巷道、顺槽超前支护、端头支护、工作面支架等必须进行日常监测并填写记录,工区技术员次月5号前底将观测数据汇总上报生产科,如工区出现不按规定监测或不按规定将观测数据汇总上报生产科的,对工区技术负责人罚款100元,如出现不按规定要求观测并填写记录的,对有关责任人罚款100元,工区技术负责人连带罚款100元。
26)井下所有锚网喷巷道、砌碹巷道,在其喷浆、砌碹前都要作好记录,验收小组随机抽查。如经发现与现场不符的,取消当月优良品资格,当旬按不合格品进行评定,对区队罚款1000元,并进行整改复验;施工过程中采取的特殊加固措施,隐蔽前需经生产科组织验收,对未经验收就进行隐蔽的工程,生产科一律不予认可。在集团公司验收工作中若出现安全隐患罚款时,追究工区区长及跟班区长的责任,并将查出的隐患问题纳入旬检月验评比考核中。
27)隐蔽工程不经过验收小组验收或验收不合格未整改继续进行施工的,一次罚款3000元。 28)隐蔽工程完工后,施工单位必须形成隐蔽工程记录,否则,对施工负责人罚款100元。 29)施工单位必须对所施工的工程质量终身负责,因工程质量问题造成的维修费由施工单位全额承担,造成安全后果的,追究施工单位的责任。短期内由于施工质量问题(如复喷前未用水冲刷巷道、缺锚杆、网等)造成巷道喷层开裂、冒顶、片帮但未造成不良后果的,对施工单位一次性罚款5000元,并承担全部巷修费用。
30)对不按设计要求领用或领用不合格材料下井的单位,对工区责任人罚款200元。
31)在施工过程或回采工作面推进过程中,发现一根锚杆截开使用或用废锚杆代替支护者,对责任跟班队长罚款500元,对责任工区罚款2000元。
32)施工现场发现有锯掉锚杆外露丝使用的,截取全螺纹锚杆按500元/根处罚到责任人,并按严重三违处理,对责任工区罚款2000元,工区区长、书记(含副书记)、技术员、包队区长、验收员及当班队长各罚款100元。
33)在施工现场或回采工作面推进过程中如发现两根或以上不按规程措施要求使用锚杆、私自改变锚杆规格型号、锚杆嵌入煤(岩)帮部分有截取现象的,对责任人罚款500元/根,并按严重三违处理,对责任工区罚款2000元/根,工区区长、书记(含副书记)、技术员、包队区长、验收员及当班队长各罚款100元/根,并现场整改达到设计要求;回采过程中发现以上支护问题的,追究责任工区责任,并对责任工区处以4000元/根罚款。
34)锚杆施工不合格(包括锚杆角度不合格、锚杆盘未贴紧岩(煤)壁、锚杆螺帽未上紧、间排距超规定、扭矩不够、外露丝不符合规定等)。若现场发现一处上述工程质量问题,对班组长罚款50元,并现场整改达到设计要求。若现场同时出现三根以上上述锚杆问题,对班组长罚款200元,并重新补打;并对到过现场不负责任的管理人员罚款100元,跟班安监员罚款100元。
35)严禁出现金属网后空顶、空帮现象,每发现一处对班组长罚款50元,并现场整改。
36)如果由于施工原因造成锚杆、锚索的锚固力不足,对其责任人罚款200元,并要求补打。 37)锚杆的角度与巷道轮廓线夹角不得小于75°,扭矩不得小于作业规程规定的数值,外露丝10~40mm,锚固力不得小于设计值,锚杆间排距符合措施规程要求,否则以上问题每发现一处对跟班队长或有关责任人罚款200元,超过5处的,对施工区队罚款2000元,分管区长罚款200元。
38)锚杆施工实行挂线定眼,施工前按照后路锚杆排列方向挂好标定线,然后根据锚杆排距标定眼位。施工完成的锚杆必须横看成行竖看成排,严禁随意施工,凡发现一根锚杆不符合要求对施工人员处以50元罚款。
39)锚网巷道金属网的铺设按照设计要求进行,但金属网距巷道底板高度不得超过200mm,锚杆距底板不超过300mm,否则,每发现一处对跟班队长或有关责任人罚款50元。
40)金属网搭接量,联网扣间距必须符合作业规程的要求,连接后扎丝顺向全部扭向一边,网扣间距大于设计值的、松动的、绑扎不合格的,否则,每发现一处,对跟班队长或有关责任人罚款50元。
41)若当班发现三处以上联网不合格、不按要求搭接或金属网后空顶、空帮者,除现场进行整改外,对责任人罚款200元,对责任工区罚款1000元。
42)锚网喷巷道必须施工底脚锚杆,底脚锚杆距底板高度不得超过100mm,锚杆与巷道底板下俯成15°夹角,金属网必须挂至底脚锚杆以下。有水沟一侧需将水沟断面一并打出,底脚锚杆打好后再砌筑水沟时,不得放炮,只能用风镐刷出,否则,每发现一处对跟班队长或有关责任人罚款50元。
43)每发现一根锚杆未使用垫圈,对责任人罚款50元。
44)锚杆安装时,采用锚杆快速安装工艺,必须按规定将药卷推至眼底,进行连续搅拌15-20秒,等待时间为30秒,然后再紧固。如违反本违定,每发现一次对班组长罚款5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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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当班施工的锚杆、金属网必须达到合格,如确因某些因素对存在问题来不及整改,下班接班后必须首先进行处理整改,若不及时整改,对班组长罚款100元。
46)钢带使用必须与巷道轮廓线平行使用,严禁歪斜使用,每发现一处罚款50元,出现三次对主管队长罚款100元,如连续出现三架罚款200元。
47)锚索施工必须按规程要求跟至迎头并及时加压,且要及时填写原始施工记录。锚索的施工及管理按照《关于锚索施工的管理规定》执行,现场使用的锚索机具保持完好,否则对有关责任人罚款100元,由此引起的任何后果由工区承担。
48)生产科、安监处不定期组织人员对锚杆的锚固力进行抽查。如果由于施工原因造成锚杆的锚固力不足,对其责任人罚款200元,并要求补打;施工过程中,各工区对锚索及补打锚杆做好原始施工记录,否则每次对施工工区罚款50元。施工单位做好锚固力抽查原始记录,每月对锚杆锚固力抽查次数不少于三次,每少一次对施工工区罚款50元。
49)巷道掘进采用光面爆破时,要画弧点眼使用标杆导向,巷道周边眼间距不超过300mm(允许误差±50mm);全煤及半煤巷道两帮轮廓线上必须施工光爆空眼,间距不超过300mm(允许误差±50mm),每发现一处不合格,对班组长罚款50元。
50)锚网喷巷道每次初喷必须覆盖金属网,复喷时,拉线标示。巷道喷浆前必须用水冲刷岩(煤)帮,复喷后按要求进行挂牌洒水养护,洒水养护标识牌板应根据迎头喷浆进度及时进行前移。对不按此规定执行的,对当班队长罚款100元,月底对该队一次性加罚1000元。
51)施工过程中,对使用不符合设计要求的混凝土标号或使用过期或失效水泥、速凝剂的,罚跟班队长100元。
52)各施工迎头如无检测工具或不完好时,对主管队长罚款100元,对工区罚款200元。
53)在正常施工过程中,发生中腰线施工错误,对跟班队长、技术员罚款100元,如果影响下一步的施工,对该队罚款1000元,并重新处理。
54)在正常施工过程中,若由于测量人员挂线不及时或挂线错误造成施工错误,由测量人员承担责任,罚款200元,有关责任人罚100元/次,并追究责任。
55)井下所有掘进头若不按规定使用前探支护并无专门的编制安全技术措施的对当班班长罚款100元。前探支护参照矿下发的《前探梁使用规范》具体实施。违反上述规定,对跟班队长或有关责任人罚款100元。
56)耙装机的使用参照矿下发的《耙装机使用管理规定》具体实施。违反规定,对跟班队长或有关责任人罚款100元。
57)井下所有掘进头若不采用正规循环作业的,对跟班队长罚款100元。
58)掘进工作面因未后撤造成放炮崩坏探照灯或瓦斯传感器的按原价赔偿,并对责任人员(队长、班长)各罚100元。
59)掘进工作面轨道铺设时轨枕一根上平面未外露的罚款50元;轨道轨距、轨道接头间隙、高低差、内错距、水平误差,每超允许误差1mm,罚款50元;构件齐全紧固、有效,道钉数量符合要求,每少一件罚款50元;轨道铺设后不准出现轨道浮离及空吊板现象,每发现一处不符合要求的罚款50元。
60)轨枕间距符合作业规程规定,误差不大于±50mm,每超10mm,对队长(验收员)罚款50元。
61)基底整平、垫实,道接头悬接,道接头处轨枕中心线间距不大于500mm,每发现一处不符合要求,对队长(验收员)罚款50元。
62)弓腰道、塌腰道要圆滑过渡,无杂拌道,中腰线符合要求;枕木两头齐,当枕木长度不一致时,必须一头齐,每发现一处不符合要求,对队长(验收员)罚款50元。
63)轨枕上平面必须外露,道心内整洁,无淤泥,每发现一处不符合要求,对队长(验收员)罚款50元。
64)轨道铺设后不准出现轨道浮离及空吊板现象,每发现一处不符合要求,对队长(验收员)罚款50元。
65)斜巷(大于12°)不及时刨脚窝或设台阶(或安木梯)的,罚主管队长50元。
66)锚喷巷道喷浆厚度的验收必须进行现场打眼,如若不具备打眼条件,影响工程质量等级评定时,对施工单位罚款1000元,对区长罚款200元,不予验收定级。
67)掘进工作面的所有材料必须分类整齐摆放在行人道的一侧,能上架的上架,备用支护材料距迎头不超过100m,并悬挂材料管理牌板,每发现一处不符合要求,对队长(验收员)罚款50元。
68)牌板吊挂同一高度,上沿距底板1.6m,内容准确完整,板面清洁,无回弹料、灰尘等,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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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现一处不符合要求,对队长(验收员)罚款50元。
69)锚杆(索)、钢梯、锚杆(索)托盘、木托盘、金属网必须上专用材料架,每发现一处不符合要求,对队长(验收员)罚款50元。
70)备用轨道、钢管上专用材料架,分层摆放、一头齐,中间加垫木,堆放高度不超过1.2m;道夹板、电缆钩、葫芦管卡等码放整齐,每发现一处不符合要求,对队长(验收员)罚款50元。
71)小型材料入箱或上架放臵,并贴上标签;任何物料上不得有回弹喷浆料、粉尘;同类支护材料堆放不超过2垛,水泥、速凝剂分垛码放,每发现一处不符合要求,对队长(验收员)罚款50元。
72)水泥码放时,必须在其下方加垫一层木板,并在地面用旧包装袋铺垫以防受潮,每发现一次不符合要求,对队长(验收员)罚款50元。
73)施工现场水泥垛要分在用和备用两垛码放,并用标识牌标识;树脂药卷分在用和备用两箱,并用标识牌标识,每发现一次不符合要求,对队长(验收员)罚款50元。
74)巷道中摆放的所有物料设备的最外缘与运输轨道的安全距离不小于700mm,每发现一处不符合要求,对队长(验收员)罚款50元。
75)放臵材料地点必须保持清洁,无浮煤杂物,每发现一处不符合要求,对队长(验收员)罚款50元。
76) 锚索钻机和风钻分别斜靠在巷道壁的铁棍上(在巷道壁上距底板1.2m处打眼,然后插入一根直径略小于眼径的铁棍,铁棍外露不超过300mm)贴帮放臵,并挂牌管理。铁棍应向帮侧带80~100俯角,防止钻机滑倒伤人,钻机的落地点规范一致;也可将钻机码放到专用的架子上,每发现一次不符合要求,对队长(验收员)罚款200元。
77) 现场悬挂的各种牌板(包括安全检查单元表),要求内容齐全、字体清晰,并与施工现场相符,且悬挂高度统一。施工图板上平面距底板高度1.6m,距迎头不超过200m,每发现一处不符合要求,对技术员、队长(验收员)各罚款100元。
78)电话跟耙装机及时前移,电话号码表随机悬挂,放炮警示牌定点悬挂及时前移,每发现一次不符合要求,对队长(验收员)罚款50元。
79)严禁水进入巷道,巷道内需掘设水窝的,水窝要分级沉淀并采用混凝土铺底,水窝内的积水必须及时抽排,凡发现因排水或清挖不及时,水窝外沿过低导致水进入巷道的,每发现一处不符合要求,每处对队长(验收员)罚款100元。
80) 管线吊挂整齐有序,卫生清洁,无明显积尘和回弹料。风水管吊挂按照排水管、水管、风管自下而上的顺序敷设,距底板0.5m,每隔3m一组吊点,用专门加工的铁镢子、葫芦管卡吊挂在巷道壁或皮带架上(皮带巷)上,每发现一处不符合要求,对队长(验收员)罚款50元。
81)风水管按矿统一规定的颜色刷漆,风管刷黄漆,水管刷蓝漆。电缆按照监测、通讯、信号、低压、高压顺序自上而下分档吊挂,垂度适当,每发现一处不符合要求,每次对队长(验收员)罚款50元。
82)耙装机后风水管路及各种电缆要上墙,吊挂整齐,不得落地,不得交叉盘绕,备用的各种软管和电缆要盘放整齐,每发现一处不符合要求,每次(验收员)罚款50元。
83)风水管吊挂跨巷道、绞车房等,必须设臵龙门架,风水管拐弯时,必须有弯头。风筒吊挂高度不低于1.8m,无积尘和回弹喷浆料,每发现一处不符合要求,每次对队长(验收员)罚款50元。
84)风水管严禁出现跑、冒、滴、漏现象;严禁用铁丝代替“U”型卡,每发现一处不符合要求,每次对队长(验收员)罚款50元。
85)喷浆用粗软管,每次喷浆工序完成后应及时冲刷干净、拉直,设专用的吊钩吊挂在耙装机后的风水管下,其悬垂度不超过50mm,每发现一次不符合要求,对队长(验收员)罚款50元。
86)喷浆用的细软管也应冲刷干净,盘绕整齐,吊挂在巷道壁上。吊挂镢外露不超过300mm,每发现一次不符合要求,对队长(验收员)罚款50元。
87)耙装机机身及两侧保持干净、畅通、无淤泥、无大的煤、矸;喷浆机使用完后必须清理干净,每发现一处不符合要求,每次对队长(验收员)罚款50元。
88)使用中的小型移动电器设备的剩余电缆,应迂回吊挂在巷道壁电缆钩上,不得另外设臵悬挂架,每发现一处不符合要求,每次对队长(验收员)罚款50元。
89) 刮板输送机铺设要平、稳、直,构件齐全,机头、机尾固定可靠,溜槽一边设挡煤板,每发现一处不符合要求,对队长(验收员)罚款50元。
90)胶带输送机铺设要平、稳、直,不跑偏,托辊齐全有效,里外无杂物、积煤;不同规格的架管、三联辊不能混用,每发现一处不符合要求,对队长(验收员)罚款5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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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1)斜巷(大于12°)应设臵行人台阶,对超过20°的斜巷,在没有砌永久台阶之前,用镐刨出脚窝或安设木梯,并且在巷道壁上敷设扶手或拉绳,以方便人员上下,每发现一处不符合要求,对队长(验收员)罚款50元。
92)使用中的地滚子应齐全,转动灵活,无淤泥和杂物,每发现一处不符合要求,对队长(验收员)罚款50元。
93)电器设备挂牌管理。巷道内2台及以上机电设备集中放臵时,设备外缘要在一条线上,每发现一处不符合要求,对队长(验收员)罚款50元。
94) 前探梁必须保持清洁干净,不得有污泥等杂物。放炮前,喷浆前应将前探梁卸下,放在专用架子上(综掘机掘进巷道除外),并挂牌管理,每发现一次不符合要求,对队长(验收员)罚款50元。
95)锚索钻机、风钻、风煤钻每次使用完后立即撤到距耙装机后不低于10m的安全地点。不用时应用专用堵头将进气口堵上,并用“U”型卡卡住,以防杂物进入,影响钻机使用,每发现一处不符合要求,对队长(验收员)罚款200元。
96)机械设备的固定要符合作业规程要求,耙装机卡轨器、支撑腿安设要起作用;安全设施灵敏可靠,机械设备照明及内外喷雾等正常使用,每发现一次不符合要求,对队长(验收员)罚款50元。
97)各掘进迎头配备专门的炸药箱、炮泥箱,每班需用的炮泥、水炮泥应提前准备好,不能乱扔,每发现一次不符合要求,对队长(验收员)罚款50元。
98)炮泥箱及工具箱必须根据迎头进度及时前移,距耙装机后不超过100m,炸药箱、雷管箱必须分开放臵于警戒线以外的安全地点,两者间距不小于5m。每发现一次不符合要求,对队长(验收员)罚款50元。
99)车场定量存车,并挂牌管理;矿车必须清底;矸石装矿车时车头不应过满,并将矸石平整好,防止沿途撒落矸石块,每发现一次不符合要求,每车对队长(验收员)罚款50元。
100)锚杆扭矩检测扳手、拉力计、锚索加压机具应完好,保持整洁,不得附有水泥等污物,每发现一处不符合要求,对队长(验收员)罚款50元。
101)责任卫生区域内耙装机5m后(含回采工作面两顺槽)无杂物,材料、工具等码放整齐,对不符合规定的发现一次处罚一次,处罚由主管队长、当班队长承担,具体处罚额度见表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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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一: 名称 单位 处罚金额(元) 备注 直径大煤矸 纸屑 塑料袋 单元检查牌板 块 块 个 个 10 10 10 10 于30mm 尺寸牌板 个 50 <600mm 尺寸牌板 锚杆盘 锚索盘(梁) 锚杆缺丝帽 木(皮)托盘、饮料盒(瓶) 水泥 轨道、金属长梁 搪棒、撑棍 砂、石子 各类钻机、张拉机具 、风动台 500 个 个 个 根 100 50 100 50 ≥600mm 个 20 袋 根 根 方 100 500 50 200 锚索 锁具、刮板、棚压板 葫芦卡、锚杆调节垫 管缝锚杆、风水管、道木 速凝剂 排水管、铰接顶梁 木仨 三用阀、铁鞋 风镐、拉力计、力矩扳手 根 个 个 300 50 20 锚杆丝帽 个 50 树脂锚杆 根 200 名称 单位 处罚金额(元) 备注 螺栓、螺帽、道钉、管接头 道夹板 电缆钩 锚固剂、扎丝、防倒绳、快速接头 个 个 个 根 50 100 30 20 锚固剂破损的加倍处罚 根 100 袋 根 根 个 台 100 300 50 100 200 泵、单体支柱 注:表中未列材料,在现场乱扔乱放时,按实际金额的两倍进行处罚。 第29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未涉及内容按照《煤矿安全规程》及国家、集团公司标准及矿补充规定执行。
第30条 本办法所有处罚款项中,除有关个人罚款外,其它罚款70%从工区工资总额中扣除,余下30%由工区管理人员分摊,由生产科出具罚款通知单,财务科扣款。根据罚款通知单同额度抵消材料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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