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投标文件的组成
16.1 投标文件由商务标、技术标组成。 16.2 商务标主要包括下列内容: (一)投标函
(1)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3)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 (4)投标承诺表; (5)投标一次报价标; (6)招标二次报价标; (7)投标最终确认表
(二工程量清单报价表 a.投标总价 b.工程项目总价 c.单项工程费汇总表 d.单位工程费汇总表 e.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计价表 f. 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计分析表
g.措施项目清单计价表 h.其他项目清单计价表 i.零星工作项目计价表 j.规费计价表 k.主要材料价格表 定额报价表: a.投标总价 b.工程项目总价 c.单项工程费汇总表 d.单位工程费汇总表 e. 直接费计算表 f.工程取费计算表 g.主材价差表
16.3 技术标主要包括下列内容:
(一)投标单位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资格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二)投标单位简介,近三年主要工程业绩和获奖证书(加盖公章); (三)与本次招标类似工程业绩,并附合同或竣工验收证明书等复印件(加盖公章)。
(四)施工组织设计,主要包括
(1)施工部署
a.各分部分项工程的主要施工方法;
b.工程投入的主要施工机械设备情况、主要施工机械进场计划; c.劳动力安排计划;
d. 确保工程质量的技术组织措施;
e. 确保安全生产的技术组织措施; f.确保文明施工的技术组织措施;
g.确保工期的技术组织措施; h.施工进度网络图表;
i. 施工总平面图; j.有必要说明的其他内容。 (2)项目管理机构配备
a.项目管理机构配备情况表;
b.项目经理简历表; c.项目技术负责人简历表;
d.其它辅助说明资料;
e. 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安全员、质检员及有关特殊工种人员的资格证和
上岗证等复印件。
(3)拟分包项目名称和分包人情况。 (4)其他:
施工方案,主要包括 (1)工程概况 (2)施工总平面布置 (3)人员组织安排 (4)机械设备配置 (5)施工总进度计划
(6)工程重点、难点的主要施工技术和方法 (7)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应用 17.投标文件格式
17.1 投标文件包括本须知第16条中规定的内容,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必须毫无例外地使用招标文件所提供的投标文件格式,详见招标文件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表格可以按同样格式扩展)。
18.投标报价
18.1 本工程的工程量采用前附表1第13项所规定的方式确定,投标单价采用前附表1第14项所规定的方法进行报价。
18.2 投标报价为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中提出的各项支付金额的总和。 18.3 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应是本须知第二章投标须知和第三章合同条款条件上所列的各项内容中所述的全部,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重复,并以投标人在工程量清单中提出的综合单价或总价为依据。
18.4 投标人应按工程量清单中列出的工程项目填报综合单价和合价。任何有选择的报价将不予接受,每一项目只允许有一个报价。投标人未填综合单价或合价的工程项目,将被视为该项费用已包括在其它有价款的综合单价或合价内,任何与此有关的工程价款,招标人将不另行支付。
18.5 工程建设标准和技术规范要求的费用应包括在投标报价中。
18.6 投标人应先到工地踏勘以充分了解工地位置、道路、储存空间、装卸限制及任何其它足以影响投标报价的情况,任何因忽视或误解工地情况而导致的索赔或工期延长申请将不获批准。
18.7 除非招标人通过修改招标文件予以更正,否则,投标人应按工程量清单中的项目和数量进行报价。
18.8 投标报价的上限见前附表1第15项。 19.投标货币
19.1 本工程投标报价采用的币种见前附表1第5项。 20.投标文件的有效期
20.1 投标文件的有效期见前附表2第4项所规定的期限,在此期限内,所有投标文件均保持有效。
20.2 特殊的情况下,在原定投标有效期满之前,招标人可以根据需要以书面形式向投标人提出延长投标有效期的要求,对此要求投标人须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投标人可以拒绝招标人这种要求,而不被没收投标保证金或投标保函。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不能要求也不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但需要相应延长投标担保的有效期,在延长的投标有效期内本须知第21条关于投标保证金或投标保函的退还与没收的规定仍然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