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能停车场管理系统招标书
10.2.1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10.2.2 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
10.2.3 公司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架构及相关资质文件等; 10.2.4 投标说明及承诺函;
10.2.5 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经理的《项目经理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10.2.6 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交的其他投标资料: 2005~2016年以来业绩说明;需招标人、总包单位或其它专业施工单位协调配合的事项; 10.3 商务标部分主要包括下列内容:
10.3.1 工程量清单报价表的说明及优惠条件的说明; 10.3.2 工程量清单报价表:
工程报价由设备材料费和安装服务费组成,安装服务费按固定费用包干无论系统设备是否增减都不作调整,安装服务费内容包括:安装费、调试费、运输保险、现场保管费、维护保修费、特殊工具费、安装辅助材料费、售后服务费、总包配合费、协调费和培训费等以及可能未提及的全部费用,设备材料费为工地闭口价。报价不仅要包括技术条款及图纸上标明的,还应包括任何未明确标出的,即全套系统安装后保证正常安全运行所不可缺少的配件及附件的全部费用。其中全部设备材料应说明名称、型号、数量、单价、总价、产地、厂商等。
10.3.3 投标单位中标价格在合同执行过程中,除招标方提出设计变更增加或减少投资外,中标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因招标方变更所增减工程费用,属于设备材料数量的变更,以原报价中单价为准做相应调整;属于规格型号变更的,以双方确认的价格进行调整;其安装服务费用按中标价格不做调整。 10.4 对技术标的要求:
10.4.1依据招标人提供的现场及有关资料和图纸,编制停车场管理系统系统深化设计和功能说明;
10.4.2基本功能要求
总要求:停车场智能道闸系统装在地下室一层车道出入口处,但车位显示装置安装于地面车场入口处,具有一系列的读卡通讯处理设备,并向物业公司开放通讯协议,确保一卡多用,提供开放的数据接口;门禁系统门禁点按工程量清单中标明的位置设置;交通设施系统按其平面图所示位置设置。 10.4.2.1停车场智能道闸系统:
1)一卡一车,逻辑互锁:防重复读卡,车辆必须先有入场操作才能完成出场操作,有效杜绝月卡车主取走临时卡的现象。
2)脱机,脱网运行:网络或电脑出故障时,系统仍能正常工作。
读卡,出卡方式灵活设置:有车,无车读卡;车主取卡,电脑出卡灵活控制。
3)语音提示:出入口控制机配置语音提示功能,指导提示车主规范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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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信息显示:高亮度LED显示屏,给车主进出车以明确的提示。 5)对讲系统:出入口及管理电脑可以三方对讲。
6)图像对比:车型,车牌(或驾驶员)图像对比,有效防止车辆被盗。 7)证件抓拍:抓拍与管理软件系统联动,有效取证。
8)自动出卡系统:超时未取卡,存卡不足报警,手动,电脑两种方式控制出卡。满位与不出卡不读卡联动。
9)道闸安全防砸:抬闸有手动控制和自动感应两种方式,具有先进的数字式车辆检测系统和阻力感应防砸系统。
10)非法开闸事件有记录:遥控开闸,手动开闸,丢卡车,免费车,特殊车放行等都有记录,做到任何一次,任何情况下的车辆进出都有据可查。
11)管理软件要求:软件各功能模块,卡片严格按权限进行分配管理;软件中收费标准设置修改加载方便;各类报表(IC卡发行报表,月卡延期报表,收费汇总报表等)齐全,查询(自定义,组合)统计方便;数据管理安全,调用查询方便。 12)月卡车到期后不能刷卡进场,月卡的使用期限在卡机上同时具有语音和文字提示。脱机运行时,临时卡能自动计费。
13)感应报警:入口来车即有一个声音报警信号传送到收费岗亭,即通过地感触发报警信号,以提醒岗亭管理员出卡。
10.4.2.2 门禁一卡通系统:
1)脱机运行功能:控制器有存贮功能,保存有用户资料,用户刷卡开门时将记录保存。不需要电脑控制二十四小时运行;
2)设定进出门的权限:对每个门禁进行设置,确定哪些卡可以进出; 3)设定每张卡进出门的时段:设置每个门禁上每张卡在什么时间范围内可以进出;
4)主动上传功能:监控时计算机不需要扫描,而控制器主动上传信号,保证刷卡、开关门等发生的动作在0.2秒内反映到屏幕上,异常情况时同时报警; 5)实时监控功能:系统管理人员可以通过监控计算机实时查看每个门人员的进出情况、每个门的状态(包括门的开关,各种非正常状态报警等)。紧急情况发生时会打开某一个门或所有的门;
6)出入记录查询功能:系统可储存所有的进出记录、状态记录,可按不同的查询条件查询。可将开门的数据转为考勤数据、巡更数据,这样,无需考勤机、巡更机就能考勤、巡更;
7)异常报警功能:当门打开时间过长,非法闯入、门锁被破坏等情况出现时,可以实现计算机报警。另输出报警信号供防盗系统用;
8)安防报警监控联动功能:在出现火警时门禁系统可以由火警系统传来的信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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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开门。与监控联动通常是指监控系统自动将有人刷卡时(有效/无效)录下当时的情况,同时也将门禁系统出现警报时的情况录下来;
9)网络管理监控功能:可以在网络上任何一台有网络管理门禁软件的计算机上对整个系统进行设置、监控、查询、管理;
10)具有TCP/IP协议网络传输功能:门禁可通过TCP/IP协议在小区宽带网上与门禁系统管理计算机通讯,实现计算机对门禁的管理;
11)控制器可接两个读卡器,读卡天线可与控制器分离安装,实现防撬,还可以连接多种品牌的射频卡读卡机。通过Wiegand 26接口与HID读卡机、Motorola读卡机等一起使用。以适应用户对各种读卡机的不同选择;
12)每个门均可独立控制;并可接出门按钮、门磁等,同时接收各种传感器的开关信号输入,在触发后由指定继电器发出报警控制信号;
13)每张卡在每个门禁上可以进行独立的设定:每天可设三个开门时段,可设置每周有效开门日,可满足用户在门控时间上的较高要求; 14)门禁外观体积小、集成度高、精致小巧,便于安装。 10.4.2.3 交通设施管理系统:
1) 车位标线长度及宽度及标示尺寸、字体,色彩均需满足《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GB5768―1999)及国家相关规范规程;
2) 标线涂料需要采用国家中高档品牌,满足《道路标线涂料(热熔型)》(GN48―1989)及《路面标线涂料》(JT/280―1995)相关规定;
3)车位标线及箭头采用热熔标线,厚度不小于1.8mm,严格避免因厚度不足引起开裂压碎现象出现;
4) 热熔标线需要喷洒玻璃微珠,满足《路面标线用玻璃珠》(JT/446―2001)要求,表面密度不少与30%,以保证夜间反光效果; 5) 车位编号采道路专用涂料用机械冷喷;
6) 广角镜采用亚克力材质,真空渡膜,直径800MM需做防水处理及防水罩; 7)标志牌覆膜需采用《公路交通标志技术条件》(JT-T279-1995)第四级反光膜,反光效果不低于7年;标志牌基材采用铝板,表面应该光滑、平整、没有伤痕、裂纹、污垢。应做好表面防锈处理工作,厚度不少于2.0mm;标志牌不允许存在以下缺陷:a):明显的毛刺裂纹、裂纹;b):明显的划痕、损坏和颜色不均匀;c):面积大于20平方毫米的气泡;d):反光性能明显不均匀
8) 车库出入口按《轮廓标技术条件》JT/T388―1999执行。 10.4.3材料要求
10.4.3.1综合布线的所有线缆在敷设过程中必须一根线缆敷设到位,中间不得
有断点。所有机架/机柜内各配线架的摆放及线缆的走向必须合理,接插件、模块及跳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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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标志齐全,线缆终端必须有编号和颜色标签,以标明线号、线位、区号和房号;
10.4.3.2要充分考虑今后的维修工作,应能使用模块化接插件方式或插入式延
伸器进行在线检测、维护操作,零部件、易损部件应很容易地拆卸、清洁、更换;
10.4.3.3设备、零部件(包括线缆、连接器、控制面板、开关、警告牌等)必
须有永久、易识别的标志,而且必须有中文或中英文对照;
10.4.4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及方案,提交本项目订货周期,施工工期、施工及调试总进度计划、材料及工器具进场计划、管理及施工人员名单及相关证书;
10.4.5提供投标设备和材料的彩色产品说明书及详细清单:品牌、型号、数量并注明产地、生产厂家、使用年限;及设备的特点、性能参数、有关指标等(如本设备出厂合格证、测试报告、质保书);
10.4.6提供投标设备、材料及备品、备件的详细清单:品牌、型号、数量并注明产地、生产厂家、使用年限及维修市场参考价格和维修改换所需时间; 11、投标文件电子文档的提交及要求
本招标工程要求投标人提交商务标、技术标的电子文档。 12、投标文件的数量要求
投标文件一式贰套,正副本各一套;每套包括投标函部分、商务标部分、技术标部分。 13、投标文件的签署
13.1 投标文件应加盖投标人印章并经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由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投标文件中须同时提交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
13.2 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标书必须经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经理签字认可;商务标书必须经造价工程师签字认可并加盖执业专用章。
13.3 签字盖章的项目经理、造价工程师对其签章部分的投标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承担个人执业责任(但并不因此免除投标人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13.4 除投标人对错误处须修改外,全套投标文件应无涂改或增删,如有修改,修改处应由投标人加盖投标人的印章或由投标文件签字人签字或盖章。 14、投标有效期
14.1 投标有效期90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算起),在此期限内,所有投标文件均保持有效。
14.2 特殊的情况下,在原定投标有效期满之前,招标人可根据需要以书面形式向投标人提出延长投标有效期的要求,对此要求投标人须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投标人可以拒绝招标人这种要求,而不被没收投标保证金。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不能要求也不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但需要相应延长投标担保的有效期,在延长的投标有效期内本须知第15条关于投标保证金的退还与没收的规定仍然适用。 15、投标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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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1 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提交 5000元的投标保证金,作为其投标的一部分。投标担保是为了避免招标人因投标人的行为而蒙受损失,招标人可根据本须知第15.6条规定的条件没收投标保证金。
15.2 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合同签订后转为施工质保金,若在施工中无违反现场管理规定及合同相关约定,则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交付使用后15天内予以退还(不计利息)。
15.3 对于未能按要求提交投标担保的,投标文件将按有关条款不予受理或作无效标处理。
15.4 未中标的投标人的投标担保将按照本须知第14条招标人规定的投标有效期或经投标人同意的延长的投标有效期期满后7天内予以退还(不计利息)。
15.5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时,招标人应当在7天内退还投标人的投标担保: 15.5.1 中标通知书发出,中标人签订了工程承包合同; 15.5.2 招标过程中招标活动因正当理由被招标人宣布中止; 15.5.3 招标失败需重新组织招标;
15.5.4 投标有效期满而投标人不同意作出延长。
15.6 投标人有下列任何情况发生时,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担保金额的,投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给予赔偿。
15.6.1 投标人有不真实投标或违法违规行为; 15.6.2 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限内撤回其投标文件; 15.6.3 投标人拒绝按本须知第20条规定修正标价;
15.6.4 在规定期限内中标人拒绝与招标人签订合同或不提交履约担保的。
三、投标文件的提交
15、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15.1 投标文件中的投标函部分、商务标部分和技术标部分应分别密封包装在三个密封袋中,在密封袋上相应注明“投标函部分”、“商务标部分”或“技术标部分”,并分别注明工程名称、投标人名称。
15.2 将密封包装好的投标函部分、商务标部分和技术标部分统一密封包装在一个外密封袋中,并在外密封袋上注明“投标文件”、“工程名称”、“投标人名称”,以及“在开标之前不得开封”字样。
15.3 所有密封袋的封口处均应贴封条并在骑缝加盖投标人公章。 16、投标文件的受理
16.1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第一章中的规定,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送达指定地点。
16.2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将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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