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术要求:通过工艺参数与CQA之间的相互关系研究,明确影响药品特性的关键工艺,确定工艺参数范围;
3.2.P.3.5 工艺验证和评价
? 对无菌制剂和采用特殊工艺的制剂提供工艺验证资料,包括工艺验证方案和
验证报告,工艺必须在预定的参数范围内进行。
? 工艺验证内容包括:批号;批量;设备的选择和评估;工艺条件/工艺参数及
工艺参数的可接受范围;分析方法;抽样方法及计划;工艺步骤的评估;可能影响产品质量的工艺步骤及可接受的操作范围等。研究中可采取挑战试验(参数接近可接受限度)验证工艺的可行性。
? 其余制剂可提交上述资料,也可在申报时仅提供工艺验证方案和批生产记录
样稿,但应同时提交上市后对前三批商业生产批进行验证的承诺书。 ? 验证方案、验证报告、批生产纪录等应有编号及版本号,且应由合适人员(例
如QA、QC、质量及生产负责人等)签署。 3.2.P.4 原辅料的控制
? 提供原辅料的来源、相关证明文件以及执行标准。
成分 工艺过程中溶剂的使用与去除 生产商 批准文号 执行标准 如所用原辅料系在已上市原辅料基础上根据制剂给药途径的需要精制而得,例如精制为注射给药途径用,需提供精制工艺选择依据、详细的精制工艺及其验证资料、精制前后的质量对比研究资料、精制产品的注射用内控标准及其起草依
据。
? 如制剂生产商对原料药、辅料制定了内控标准,应分别提供制剂生产商的内
控标准以及原料药/辅料生产商的质量标准。
与生产和制剂性能相关的关键理化性质进行控制,也应该体现出来; ? 原料药粒度及分布
? 辅料的物理特性(粒度、密度等)
? 提供原料药、辅料生产商的检验报告以及制剂生产商对所用原料药、辅料的
检验报告。
3.2.P.5 制剂的质量控制 3.2.P.5.1质量标准
按下述表格方式提供质量标准。如具有放行标准和货架期标准,应分别进行说明。
检查项目 性状 鉴别 降解产物 溶出度 含量均匀度/装量差异 残留溶剂 水分 粒度分布 无菌 细菌内毒素 其他 方法(列明方法编号) 放行标准限度 货架期标准限度
含量 技术要求:
? 一般情况下,放行标准中对有关物质及含量限度等需指定比货架期标准
更严格的要求。如果货架期和放行标准一致,备注项对其原因进行说明; ? 质量标准的项目和限度确定:应根据剂型及品种特点,参照国内外药典
要求,指导原则要求、对比研究结果等制定切实可行的质量控制标准,不能仅根据样品实测结果及稳定性实验结果来确定杂质限度; ? 另外,还需要提供符合中国药典格式的质量标准(货架期标准); ? 针对该产品的方法要编号;
? 有关物质:明确已知杂质的限量方法,如杂质对照品法、加校正因子自
身对照法、不加校正因子自身对照法; ? 溶出度:明确取样时间;
3.2.P.5.2 分析方法
? 列明质量标准中各项目的检查方法。
技术要求:包括项目、检查方法、仪器设备、试剂、具体实验操作、数据处理等;
如:供试品、对照品、流动相、系统适用性溶液等的配制方法;色谱条件:色谱柱(型号)、柱长度、内径、填料粒径、柱温、流速、监测器、检测波长、运行时间、系统适用性、进样体积,计算公式等;
? 列明研究中使用但未定入质量标准项目的分析方法;
3.2.P.5.3 分析方法的验证
按照《化学药物质量控制分析方法验证技术指导原则》、《化学药物质量标准建立的规范化过程技术指导原则》、《化学药物杂质研究技术指导原则》、《化学药物残留溶剂研究技术指导原则》以及现行版《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附录中有关的指导原则提供方法学验证资料,逐项提供,以表格形式整理验证结果,并提供
相关验证数据和图谱。
技术要求:
? 方法验证所用样品的批号、批量、试制日期、试制地点等信息列表; ? 质量研究各项目(包括定入标准及为定入标准的项目)的检查方法的验
证内容、验证结果。包括文字、列表、数据,并附相关图谱; ? 注意:应包括方法建立的过程!!
包括方法与中国药典、国外药典的对比;
3.2.P.5.3.X 有关物质检查方法验证(举例及技术要求)
? 有关物质检查方法和测定条件的筛选研究:方法来源、不同方法的对比
等;
? 对所确定的检测方法的验证结果概要列表;
? 通过分析专属性、线性、范围、定量限、准确度、精密度、溶液稳定性
及耐用性等来确认方法的可行性; ? 对表中项目逐一做实验及结果的描述;
? 有关物质研究应是基于杂质谱分析基础上的系统研究;
? 制剂有关物质控制受制于原料药质控水平的约束。制剂研究工作应关注
所用原料药的杂质控制水平;
? 检测限,最好根据进样量折算成相对于主药的百分比表达,更清楚的反
映方法灵敏度;
? 详细说明强制降解试验的具体操作步骤;
? 对破坏性试验的主要降解杂质应进行定性研究,并与杂质谱分析结果相
互印证;
有关物质方法学验证结果
项目 专属性 验证结果 辅料干扰情况; 已知杂质分离;难分离物质对分离试验;强制降解试验;…… 线性和范围 定量限、检测限 针对已知杂质进行
准确度 精密度 溶液稳定性 耐用性 针对已知杂质进行 重复性、中间精密度、重现性等 色谱系统耐用性、萃取(提取)稳健性 3.2.P.5.3.X 溶出度检查方法验证 注意事项:
? 测定条件的筛选研究:方法来源、不同方法的对比等; ? 对检测波长、辅料干扰、转速影响、取样点等进行验证; ? 注意见证总结表中列入滤膜吸附的验证结果;
? 需要在不同介质中比较自制品与原研品的溶出度曲线,在其他介质中溶
出的定量方法亦进行适当的验证;
3.2.P.5.4 批检验报告
? 提供不少于连续三批产品的检验报告。
? 提供批检验数据汇总表(批号、批量、试制日期、试制地点、所用原料
药批号、用途等)
注意:批检验报告按放行标准检验;
3.2.P.5.5 杂质分析
以列表的方式列明产品中可能含有的杂质,分析杂质的产生来源,结合相关指导原则要求,对于已知杂质给出化学结构并提供结构确证资料,并提供控制限度。可以表格形式整理。
对于最终质量标准中是否进行控制以及控制的限度,应提供依据。
3.2.P.5.5.1 制剂中的有关物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