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杂质的化学名称、结构式、来源、控制限度等列表 示例如下:
杂质情况分析
杂质化学名称
? 详细描述杂质的来源、限度依据
3.2.P.5.5.2 制剂特有的有关物质特性
从结构上分析杂质的特性,并通过适当的方法进行结构确证。
3.2.P.5.5.3 制剂特有的有关物质的产生过程
详细说明制剂特有的有关物质的产生过程,提供相关的研究及验证资料。
3.2.P.5.6 质量标准制定依据
说明各项目设定的考虑,总结分析各检查方法选择以及限度确定的依据。 ? 可以从原料药理化性质、剂型特点及质量控制要求、相关指导原则要求,
原料药质量控制所用方法、批分析数据、进行临床试验样品检验结果、稳定性试验结果等方面综合阐述;
? 质量标准的限度确定:应根据剂型及品种特点,参照国内外药典要求,
指导原则要求、对比研究结果等制定切实可行的质量控制标准限度; ? 对进行了研究但未定入质量标准中的项目,应说明原因,提供相关支持
性资料; 杂质结构 杂质来源 杂质控制限度 是否定入质量标准
3.2.P. 6 对照品
在药品研制过程中如果使用了药典对照品,应说明来源并提供说明书和批号。
在药品研制过程中如果使用了自制对照品,应提供详细的来源、含量、用途和纯度标定过程。
3.2.P.7 稳定性 3.2.P.7.1稳定性总结 技术要求:
? 稳定性研究样品要求为至少3个注册批次(中试规模),处方和包装与拟上
市产品一致,生产工艺英语拟上市产品相似;质量应与拟上市产品一致;条件允许时,生产不同批次制剂应采用不同批次的原料药; ? 制剂长期稳定性可直接选择30±2℃/65±5%RH;
? 光照试验总照度不低于1.2*106Lux.hr;近紫外能量不低于200w.hr/m2; ? 稳定性结果的分析评估,基于试验样品的稳定性及批间数据的变异程度:降
解及批间变异均很小,无需统计分析;有降解及批间有变异,需统计分析;批间变异较小,合并批次进行分析;
? 一般以95%的可信限进行统计分析,得出合理的有限期;
总结所进行的稳定性研究的样品情况、考察条件、考察指标和考察结果,并提出贮存条件和有效期。示例如下: (1)试验样品 批 号 规 格 原料药来源及批号 生产日期 生产地点 批 量注 内包装材料 注:稳定性研究需采用中试或者中试以上规模的样品进行研究。 (2)研究内容
常规稳定性考察结果
项目 高温 高湿 光照 其他 结论 放置条件 考察时间 考察项目 分析方法及其验证 影响因 素试验 加速试验 中间条件试验 长期试验 其他试验 结论 填表说明:
1)影响因素试验中,尚需将样品对光、湿、热之外的酸、碱、氧化和金属离子等因素的敏感程度进行概述,可根据分析方法研究中获得的相关信息,从产品稳定性角度,在影响因素试验的“其他”项下简述;影响因素试验的“结论”项中需概述样品对光照、温度、湿度等哪些因素比较敏感,哪些因素较为稳定,作为评价贮藏条件合理性的依据之一。
2)稳定性研究内容包括影响因素试验、加速试验和长期试验,根据加速试验的结果,必要时应当增加中间条件试验。建议长期试验同时采用30±2℃/65±5%RH的条件进行,如长期试验采用30±2℃/65±5%RH的条件,则可不再进行中间条件试验。提交申报资料时至少需包括6个月的加速试验和6个月的长期试验数据,样品的有效期和贮存条件将根据长期稳定性研究的情况最终确定。
“其他试验”是指根据样品具体特点而进行的相关稳定性研究,如液体挥发油类原料药进行的低温试验,注射剂进行的容器密封性试验。
3)“分析方法及其验证”项需说明采用的方法是否为已验证并列入质量标准的方法。如所用方法和质量标准中所列方法不同,或质量标准中未包括该项目,应在上表中明确方法验证资料在申报资料中的位置。
使用中产品稳定性研究结果 项目 配伍稳定性 放置条件 考察时间 考察项目 分析方法及其验证 研究结果 多剂量包装产 品开启后稳定性 制剂与用药器 具的相容性试验 其他试验 (3)研究结论 内包材 贮藏条件 有效期 对说明书中相关内容的提示 3.2.P.7.2上市后的稳定性承诺和稳定性方案
? 应承诺对上市后生产的前三批产品进行长期留样稳定性考察,并对每年
生产的至少一批产品进行长期留样稳定性考察,如有异常情况应及时通知管理当局。
? 提供后续稳定性研究方案,以表格形式。 注意:承诺书和方案分别阐述。 修订后指导原则:
--申报注册3个生产批次长期试验数据已经涵盖了建议有效期,则无需进行批准后稳定性承诺:下列情形则应进行承诺:
? 申报注册时,包含了至少3个生产批次的稳定性数据,但尚未至有效期,
则应承诺继续进行研究直至到建议的有效期;
? 注册时包含的生产批次的稳定性实验数据少于3批,则应承诺继续进行
现有批次样品的长期试验直到建议的有效期,同时补充生产规模批次至少3批,进行直到建议有效期的长期试验并进行6个月的加速试验。 ? 注册时未包含的生产批次的稳定性实验数据,则应承诺继采用生产规模
生产的前3批样品进行长期试验,直到建议的有效期,并进行6个月的加速试验。
? 承诺批次试验方案应与申报批次的方案相同;
? 需注意:注册批次加速试验质量发生了显著变化,需进行中间试验。 3.2.P.7.3 稳定性数据
以表格形式提供稳定性研究的具体结果,并将稳定性研究中的相关图谱作为附件。
(1)影响因素试验
批号:(一批样品) 批量: 规格: 考察项目 性状 单一杂质A 单一杂质B 总杂质 含量 其他项目 限度要求 光照试验4500Lux(天) 0 5 10 高温试验 60℃(天) 0 5 10 高湿试验 90%RH(天) 0 5 10 (2)加速试验
批号1:(三批样品) 批量: 规格: 包装: 考察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