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财务人员办理交接手续,必须要有监交人负责监交,一般会计人员交接,由财务总监监交;财务总监交接,由总经理或监事会主席监交。 5.移交人员要按照移交清册,逐项移交;接替人员要逐项核对清点。 (1)、现金要根据帐簿余额进行移交。
(2)、会计帐簿、凭证、报表和其它会计资料必须完整无缺;银行存款帐户余额必须与银行对帐单核对相符,各种财产物资和债权、债务的明细帐户余额,必须与总帐有关帐户余额核对相符。
6.交接完毕,交接双方和监交人要在移交清册上盖章,并注明日期,移交清册应一式三份,交接双方各一份,存档一份。 货币资金管理制度
货币资金包括现金和银行存款两部分。为了加强管理,保证货币资金的安全完整,提高货币资金的使用效果,根据国家规定,结合本公司的具体情况,特制定如下货币资金的管理规定:
一、公司应当配备专职出纳人员负责处理货币资金的出纳和保管业务。未经授权非出纳人员不应收取和保管货币资金。
二、任何货币资金收、付业务必须经总经理、财务总监批准和授权后方可执行。
1. 销售房款由公司财务统一收取现金或支票或客户存入公司指定银行账户,但现金或支票必须于当日存入公司账户。
2.任何部门收取的其他资金由公司财务部统一收取并存入公司规定帐户。 3. 收取款项时必须开具收据,并加盖财务专用章。无正当理由不开具收据,视同侵吞公款处理。
三、出纳人员办理货币资金的收付业务,都应以经过审核和签字的会计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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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依据。
四、货币资金的收支要做到日清月结,确保资金的安全、完整 。 五、对于库存现金要定期组织清查,清查的主要手段是实地盘点。盘点以后将实存数与帐面数核对,并编制库存现金清查报告表,对发现的库存现金长余或短少应立即查明原因,提出处理意见报总经理审批。
六、对于银行存款要定期进行银行存款日记帐与银行对帐单余额的相互核对,还要根据逐笔发现的未达帐项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对发现的未达帐项应立即查明原因及时处理。
七、公司的全部款项都必须在公司指定的银行存取,未经公司董事长同意,不得擅自开户。
八、收款人员对所收现金必须进行真伪鉴别,因工作疏忽误收假钞均应由责任人自己承担损失。 九、按规定的范围使用现金: 1.支付员工工资、奖金。
2.出差人员的差旅费及公用必需的借款。 3.日常费用的报销。 4.结算起点以下的零星支出。
十、出纳提取备用金时应开具收款收据,并由财务总监和总经理审批后方可提取。备用金额度为10000元,超出额度一律存入银行。严禁白条抵库、严禁挪用库存现金。
十一、每日现金收入须当日存入银行,除规定范围和特殊情况外,不得在营业收入的现金中直接坐支。
十二、送存银行的款项应填写“进帐单与现金、转帐票据一起送存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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并将“进帐单或“银行收款通知单”作记帐依据。
十三、公司的空白支票和其他银行转帐支票由出纳保管,严禁签发空头支票和远期支票,银行预留印章分别由财务总监和总经理保管。
十四、各部门因业务需要申请借款,必须由借款人提出借款申请(格式由财务部统一规定),经部门经理审查签字后,财务总监和总经理批准。 十五、支票的使用必须有领用和核销登记制度。凡因故遗失支票应及时到银行挂失,若造成损失由责任人自行负责。
十六、对其他银行结算凭据(如电汇凭证等)的管理,似同支票管理办法执行。
十七、支出报销的有关程序和规定:
1.各项支出的报销必须由经办人填写费用报销凭证(格式由公司统一规定),经部门经理签字后报财务总监审核经总经理审批签字后方可付款。 2.一般费用的报销必须凭自制或外来的有效原始单据(如工资表、支出审批报告、发票、收据等)报销。
3.各项成本费用的支出标准,按成本费用管理的相关规定执行。 结算资金管理制度
企业结算资金的管理目的是:保持结算资金的合理结构,清偿往来款项,防止长期拖欠不清给企业造成损失,确保经营活动的正常进行。 一、预付帐款的管理:
预付帐款的管理必须遵循以下原则:
1. 预付帐款的支付必须有合同、协议经财务总监和总经理审批的付款通知书等书面依据。
2. 财务部在预付款项时,必须对合同、协议的内容、审批手续等进行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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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审查,对合同条款内容不合理或审批手续不完备的,财务部应拒绝付款。 3. 财务部对已支付的预付帐款应随时了解其使用情况,并督促有关部门按合同规定做好结算等工作。
4. 财务部对预付帐款的支付和结算应及时进行帐务处理。对已付款但未按合同规定不符合质量标准的,应通知有关部门处理,并及时报告总经理。 二、备用金和个人欠款的管理:
1.因工作需要而借用的备用金,应由会计定期清理。
2.员工个人因其他原因的临时借款,财务部要按月列出欠款清单,及时催收。对经催收仍不及时还款的,应及时报告财务总监从其工资中扣款。 三、预收帐款的管理:
财务部对预收帐款的确认要及时与销售部核对。 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公司的固定资产是指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上,单位价值在2000元以上的财产设备。主要可分为房屋及建筑设备、电器设备、办公设备、交通工具等。
公司的固定资产采取由财务部负责帐务管理,办公室负责实物管理,使用部门负责实物维护的原则。固定资产的帐务处理按《新企业会计制度》的相关规定执行。 一、固定资产的管理
1、按照上述分工,财务部应建立固定资产卡片,办公室同时应建立固定资产登记簿,记录固定资产的名称、规格、数量、购建日期、放置地点、大修日期及费用支出等状况。各使用部门负责实物的清理、维护及记录登记。 2、各部门对本部门所使用和管理的固定资产,应定期会同办公室编制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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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维修计划,并报财务总监、总经理审批
3、各部门经理是本部门所使用固定资产的责任人,部门应指定专人,对固定资产的购建、维修、转移、报损等情况进行日常登记和管理。 4、每年年终必须对固定资产进行一次盘点,做到实物和帐表记录相符,核算资料准确。对固定资产遗失部分要查明原因,明确责任,作出适当处理。 一、 固定资产的增加
公司固定资产的新增,应由经办部门提出方案及预算,并按金额大小逐级审核。10000元以下,由总经理审批,10000元-50000元由董事长审批,50000元以上由股东会审批。 二、 固定资产的维护保养
对各种固定资产的日常维修保养状况应由使用部门和办公室进行日常记录,对固定资产的大修状况除使用部门和办公室记录外,财务部还须建立维修档案。
三、 固定资产调拨和转移的处理程序
1、在本部门内部的转移,可不办理固定资产的调拨手续,但必须由指定负责人对其放置地点的转移情况进行及时登记,并报财务部备案。
2、公司内部各部门之间固定资产的调拨,必须由申请调入部门填写一式三联的调拨申请单(财务部制定),并经调拨双方部门经理签字,报财务总监和总经理审批后,由财务部进行固定资产的帐务处理和登记。 四、固定资产的报损和转让
1、公司的固定资产因使用年久或闲置等原因需报损和转让的,必须由使用部门提出申请,并经办公室和财务部会同审查,提出意见后报总经理审批。2000元以上固定资产的报损还须报总经理审批,10000元以上报董事长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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