姓名的人类学研究(2)

2020-04-14 01:36

得个人名,终生拥有,不大公开使用;胎儿不管生死,都会自动得到排行名:Wayan是老大,Njoman是老二,Made(或Nen— gah)是老三,Ktut是老四,从老五开始再次使用Wayan,以此类推,周而复始;亲属称谓属于“夏威夷式”(Hawaiian),辈分是唯一重要的分类标准,兄弟姐妹及堂表兄弟姐妹都被归入一类,使用同样的称谓;多数巴厘人用从子名互称,夫妇的头胎一经命名,他们就被称为“某某爹”、“某某娘”,直到他们的长孙或长孙女被命名,这时他们又被称为“某某爷”、“某某奶”,子女和孙子女把夫妻联系在一起;地位称号是继承性的,可赢得象征性的尊敬,并无特殊作用;公号由那些负责公众领域特殊义务的人获得,和种姓有关,也涉及本体论的宗教哲学,表达“位置”、“地方”、“座位”等意义。中国也有丰富多彩的排名制,除了汉族以外,在少数民族中也大量存在。仅举傈僳族和佤族为例。 傈僳族人通常有两个名字,一是个人名外,一是排行名。这种排行名有预先排好的结构,个人出生前就已经有排行名“等”他。傈僳族的男女排行名有八个:

表一 男性排行名(左)与女性排行名(右)①排行 , 汉字译音 新傈僳文 排行 汉字译音 新傈僳文

老大 阿普 atpo 老大 阿娜 atnx 老二 阿德 atddel 老二 阿妮 atnl 老三 阿克 atki 老三 阿恰 atqa 老四 阿车 atcel 老四 阿都 atddu1 老五 阿底 atdir 老五 阿哭 atkut ● 老六 阿友 atyoq 老六 阿其 atql 老七 阿盖 atgmt 老七 阿达 atda

● 老八 阿皮 atpl 老八 阿阁 atggel 佤族也有类似的取排行名习俗。佤族人名分两部分,第一部分为排行名,第二部分为生辰名。 第一部分表示性别:男性排行依次为“艾”(老大)、“尼”(老二)、“沙姆”(老三)、“赛”(老四)、“奥”(老五)、“洛克”(老六)、“加特”(老七)、“伯特”(老/k);女性排行依次为“叶”(老大)、“依”(老二)、“阿姆”(老三)、“欧克”(老四)、“雅特”(老五)、“佛”(老六)、“依普”(老七)、“午”(老八)。第二部分

取白天干:根据佤族的历法,每天都有一个固定的可供取人名的日期名,即甲日、乙日、丙日等等, 十天为一个周期,循环使用。这样,出生在甲日的人,其名字的第二部分,称为“甲”;出生在庚日的 人,其名字的第二部分,称为“庚”。②

汉族的世代排名制是典型的宗族分类体系,以文字形式来规定长幼尊卑、上下有序。例如,南 宋名儒朱熹家族第16到第35代的字辈为:“一、守、三、志、长、惟、以、有、必、香、恒、从、谦、受、益、 家、积、善、能、昌”;当代著名诗人萧三的族谱上的字辈为一首五言诗: 自嗣宜百世,福庆永昌宁; 常守仁又礼,智信绍贻经; 克俭师先训,效伦启后型。④

1930年代开始,以丁文江《爨文丛刻》④为先声,中国学者对古籍上记载的连名制进行现代意义 上的跨学科比较研究。凌纯声认为父子连名制是东南亚古文化的特质之一,并对连名制作了如下 陈嘉瑛:《傈僳族》,张联芳:《中国人的姓名》,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2年。 李道勇:《佤族》,张联芳:《中国人的姓名》,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2年。 王泉根:《华夏姓名面面观》,广西人民出版社,1988年,第119页。 马学良主编:《增订爨文丛刻》,四川民族出版社,1986年 姓名的人类学研究 15

1.三代连名或祖父子、父子孙连名 (1)父子连名 <1>子连父名 女连母名

2.亲子连名 (2)母子连名 <2>子连母名 女连父名 <3>连父名与连母名两可 (3)亲子连名

(4)女连母名 子连父名再连母名 <1>甲乙丙一丙丁戊

3.父子连名 (1)三字连名 <2>甲乙丙一丙乙丁 <3>甲乙丙一丁戊己 <1>甲乙丙丁一甲丙甲乙 (2)四字连名

<2>甲乙丙丁一丙丁戊己

(3)二字连名 甲乙一乙丙 凌纯声认为排名制源于连名制,连名制源于从名制,“亲子从名制是连名文化的原式;父子(包 括母子和亲子)连名制是本式,世代排名是变化。”①连名制有助于记忆族谱,区分人名,②兼顾了亲 族分类和个体区分,是用姓名对社会分类的基础。罗常培认为藏缅语族普遍实行父子连名制,其 研究可以补充体质和语言的研究,断定分支亲属关系,解决族属问题。③罗常培也认为父子连名制 可以帮助记忆,因为有关少数民族大多没有文字,“顶针续麻”式的连名制可方便记忆,可推祖归 宗,分辨世次,也可以解决族属问题。他也有自己的连名制分类: 1.甲乙丙一丙丁戊一丁戊己一己庚辛 例如:恩亨糯一糯笨培一笨培过一过高劣

2.甲乙一乙丙一丙丁一丁戊(代表相同的嵌音——原注) 例如:龚亚陇一陇亚告一告亚守一守亚美

3.甲乙丙丁一丙丁戊己一戊己庚辛一庚辛壬癸 例如:一尊老勺一老勺渎在一渎在阿宗一阿宗一衢 4.甲乙一乙丙一丙丁一丁戊

例如:阿·阿良一阿良阿胡一阿胡阿烈一阿烈阿甲④

杨希枚集亲子连名制研究之大成,提出较凌纯声更为缜密的论证,认为汉族姓名起因之一是 连名制⑤,排名制在姓名制之后出现:“联名的两个名字之一既固定不变,不再联亲名,从而失去原 来辨别行辈的功用,因此就得再加一个排字,才能维持这种功用。于是在形式上排名的姓名便必 须是三分组织的,包括三个语词或字。”⑥在他看来,连名制在形式上接近排名制,是一种“限于直系同辈无男女之别的小排行一一小排名制”,所不同的,就是兄弟排名要讳用亲名,而连名要亲名,因 此连名是“更具功能的排名”①。杨希枚发表《联名与姓氏制度的研究》一文,讨论中国少数民族连

名制与姓氏制度的演变关系,探讨汉族的姓氏制度与春秋时代“孙以王父字为氏”的制度。②他认 为连名制在欧、亚、非各洲均有广泛分布,与姓氏制度存在演变关系,二者并行演化,在各民族中呈 现类同现象。杨希枚提出,“孙以王父字为氏”③的制度是现代汉族固定姓氏制度的来源之一,对于 罗常培“孙以王父字为氏”的制度不能与连名制强为比拟的说法④,及其“应属祖孙历代同依一字排 名的‘世代排名制”’的观点⑤,提出商榷。作者认为,世界各地的连名制及姓氏制度,在形态与演化 上有明显的类同性(similarity),这应当是并行演化(parallelism)的结果,虽然在较小区域内不能排 除传播的可能,因为人类具有适应环境的共同心理,“尤其是为了要表示个体的血缘亲系而联称父子或母子的名字,这种命名制也显属是极自然且轻而易举的创造。”作者进一步指出,连名制向固定姓氏制度的转变,与族群的迁徙和与异族群的接触有关。“因为所谓姓氏即以示别于异族的一 种标识。”

四、社会记忆、社会人、社会性别与命名

人类学家曾经研究命名制和文化尤其是亲属制之间的关系,例如贝特森(Gregory Bateson)指 出,在新几内亚的塔特穆勒人(Tatmu1)社会,命名制是整个文化的理论镜像,反映了文化的方方面 面。⑥然而,随着1960年代至1970年代盛行的结构一功能主义和结构主义失宠,这种把命名制和其他社会制度综合起来研究的方法不再受欢迎,以施耐德为代表的人类学家更是号召同行告别亲属制研究,因为这样的研究把“生物学”关系物象化(reify),而生物学本身也受到特定文化的制约。⑦Maybury Lewis等学者是唯一的例外,这些研究亚马逊流域文化的专家试图超越继嗣论和联盟论之间的对立,把目光转向文化,转向人名和命名制,从中探索社会关系如何形成概念并生成的过程。⑧巴西中部诸族把命名制和亲属关系作为交替性的社会组织原则,命名制和亲属关系互相强化、互相制衡。⑨ 1990年代,随着生殖技术的发展,学界恢复了对于亲属制的研究兴趣。⑩妇女中将为人母者, 以不同方式进行胎教,提前把腹内生命带人社会化过程。妇女在“生育自主话语”的激励下①,希望 为腹中胎儿甚至死胎命名②;其他学者也以此为契机,扩大人名和命名研究的领域,继承和发展有 关许多文化中命名同时涉及区分个人和划分群体的原有观点:死者通过命名重新进入生者的世 界,成为活态社会记忆,Layne引用Laqueur的观点,把对于流产胎儿的纪念比拟为对于战争死亡 者的纪念。④ 2001年美国遭遇“9l1”恐怖袭击,世贸大厦瞬间从地平线上消失,伤亡数字巨大,每天都会公 布和更新生者和死者姓名,也有不少生死不明者。无名无姓地被掩埋是难以接受的;只有在死者的姓名被确认后,家人才好办理丧事。④根据形貌和质感的象似记忆会受到种种交流限制。首先,每个人的象似性记忆侧重不同,各有特点,有人偏重视觉记忆,有人侧重听觉记忆,有人兼而有之,也有人更长于味觉、嗅觉或者触觉记忆,为了达成社会记忆上的“重叠共识”,就需要有象征性的姓名,以便把各种具象缩小和统一到可控范围之内。其次,无论是古代和现代,即便是媒体发达的今天,“验明正身”离不开姓名,类似于“这就是×××”的指认决不可省略。再次,根据现代司法制度,法庭传讯、庭审宣判、案件存档等等也都需要有当事人的真实姓名。最后,在处处体现国家意 志的当代文字社会,姓名有固定的拼写和翻译规则,直接和法律、外交、经济、保险、教育、人口和社会管理等等挂钩,涉及社会记忆的“国家标准”。姓名方便社会记忆,也方便控制和改变社会记忆。在川滇蒙古人后裔中广泛流传《改为余记》的木刻版本,大致是说:元末蒙古军队败退川滇,明太祖洪武帝朱元璋派大军围剿,穷追不舍,元军中有缄姓者为隐姓埋名,将“绒”去掉半边,变成“金”,但“金”与“绒”近,同属金属,仍然容易辨认,就把“金”字地下一横也去掉,变成“余”,这段“改绒为余”的记载,让川滇蒙古人中的余姓保持自己 是蒙古人后裔的社会记忆。在中国传统谱系中,用改姓易名的办法来改变社会记忆,是比较常见的现象。例如,中国历史上有少数民族入主中原,其间有部分汉人取少数民族名,希望通过改变姓名来调整社会记忆,建立新的政治认同,迎合少数民族统治者。据《广西岑氏族谱》载,本支岑氏家族原居南阳,其族谱称其祖先为周文王异母耀之子渠,后迁湖北、四川、浙江、广东、广西、贵州,其中广西一支从第八世到第十世用蒙古名: 八世 帖木儿 长子 阿刺兰 次子 怒木罕 三子 阿刺辛 四子 不花也先 五子

九世 野先 帖木儿之子 十世 伯颜 野先之子

这第八代到第十代的人都生活在元代,他们取蒙古名是为了适应当时的政治环境。⑤ 培养社会人要从婴儿做起,“栽什么树苗结什么果,撒什么种子开什么花”;用姓名来承载社

会 记忆,是各文化中人观(personhood)培养的关键内容。居住在中国西南的傣族实行阶段性多重人名制,一个人从出生到成人要经历多次命名,标志不同的人生阶段和人生事象,形成多重社会记忆。傣族多名制也标志了个人在不同人生阶段上身份的变化,记录其社会地位的变化。根据传统,傣族平民人家有了孩子以后,男孩称为“岩×”,女孩称为“玉×”;贵族的新生子称为“召×”,意为“主”或者“官”;贵族的新生女称为“喃×”,意为“小姐”、“公主”。傣族乳名有叫“章”字的,“章”字本义“秤、过秤”,因为孩子出生后要称体重,用与婴儿体重相当的盐巴祭鬼,避灾免祸,祈求孩子平安长大。按照旧傣俗,儿童长到八九岁时要入寺当和尚,一年以后废弃乳名,代之以僧名。入寺者还俗要取还俗名,平民在乳名前加“迈”字,意为“新”,表示本人已经人过佛寺。当过五级“督龙”(大佛爷、主持、长老)的人,其还俗名不联乳名,称“康朗龙”;当过六级“祜巴”的还俗者,称为“康朗 挺”。①格尔茨认为命名使自然人变成社会人②:婴儿通过取名与他人的生活交织在一起③,命名把它带入社会网络之中,命名者和被命名者从此有了“不解之缘”,从此嵌入社会记忆,或者避开社会记忆④,命名者借助他人即这个被命名者表达自己的喜怒哀乐、兴趣追求和价值取向,被命名者也由此开始学习“修身养性”的做人之道。命名过程同样也是社会人观得到再生产、再发展、再创新的过程,命名者和情景被命名者之间命名与被命名关系,会带上当下社会文化取向的特点,有助于更新“如何做合格社会人”的价值标准。在印度尼西亚的巴厘岛,亲从子名、祖从孙名的制度一次次对夫妻的社会地位重新定义,一次次更新他们的身份。一个人的称呼终生至少变换三次:个人名、从子女名、从孙子女名。⑤格尔茨指出,从子名表示对于夫妻身份的确认,不是确认他们之间的婚姻,而是确认他们业已生育,是合格夫妻——夫妻通过生育子女、获得孙子女或重孙子女而紧密联系在一起,出嫁到夫家并不算数;只有当了父亲、进入“生育阶层”的男人才有社会地位,未婚男子不能参加村理事会。⑥无子女者和有子女者分属不同阶层:“无子女者是依赖他人的小人物;某某之父是引导社区生活的积极公民;某某之祖父是提供韬略的幕后尊者;某某之曾祖父是半入神界、依赖他人的长者。”⑦巴厘岛的从名制不以祖先为参照,而是以子孙为参照,属于“向下看”的文 化特质,夫妻因子孙的生育而“不断成长”,生成逆向的社会记忆。姓名不仅被用来产生和培养社会人,不仅用来“划分阶级”,也用来区分性别。⑧在中国封建时代,士大夫阶级不仅有姓氏名字,还有其他多种称号,而平常百姓连取正式名字的资格都没有。根据清人俞樾《春在堂随笔》卷五:“元制庶人无职者不许取名,而以行第及父母年龄合计为名。”例如,在宋、元、清诸代的平民中可以找到李大、熊二、阎二、刘二、尹二、张三、李四、周三、董小七、刘十二等等姓名。⑨封建社会的女性人名更加“一贫如洗”。首先,古代女子在家从父,出嫁从夫,无独立地位,在“男女授受不亲”思想的支配下,女名不得出闺门,唯有到涉及婚姻大事,才可让对方知道;女子出嫁后,夫家对她的闺名秘而不宣。其次,古代女子出嫁称姓不称名,是避免同姓婚媾的一个措施;出嫁的女子以姓氏当名,直到近现代仍有陈张氏、郑李氏、梁洪氏的称法。如果需要进一步识别,就在姓前加国名和族名,如息姬褒姒;加地向,如东施、西施;加谥号,如文姜、敬姜;加排行,如少姜、叔赢。①在传统的中国社会,出嫁前的女子按照排行称为大女、二女、三女、四女或者

大姐、二姐、三姐、四姐;出嫁后又依照丈夫排行称大嫂、二嫂,年长后称大娘、二娘,等等。②传统女名中值得一提的是,唐代女子多称“娘”,前加数目字排行,如俞樾《春在堂随笔》所列唐开成五年往生碑女名有:徐十一娘、吕三娘、陈卅一娘、梁十一娘、郑大娘、高二娘、许三娘、宋十四娘、徐十二

娘、徐三娘、朱十二娘、方二娘、姜三娘、沈十一娘、郑三娘、邵六娘、胡二娘、梅十二娘、张八娘、施十 一

娘、刘一娘、周三娘、黄二娘、王三娘、叶四娘、吴卅娘、江十一娘、黄三娘。④

名以别男女,这是许多文化中常见现象。但是,民族志材料中毕竟存在“以名掩性”的个案,即所谓“跨性别人名”的现象。在近代也门王国,王族妇女出生时取闺名,长大时取男名④,其背后的道理是,那些不得看到妇女身体任何部位的男人,也不可以称呼她的闺名,因为闺名是妇女身体的 一

个组成部分,不可随便违规暴露。⑤妇女可以和那些按照伊斯兰法律不可以与之结婚的男人们(mahram)自由交流,但对于其他男人就有限制了:妇女和他们交流时必须使用自己的男名。根据当地传统说法,闺名就像女人的头发,想它说它会引起这些男人的非分之想;闺名就像凝视的眼光,能够透视女性身体。所以,取男名能够遮蔽女身,既可以表明自己出身名门,又可以和外界交流,还可以保持自己的作为女人的社会性别。⑥“跨性别人名”把亲族内外勾连起来,既可以符合文化规则,也为自己划出一片属于自己的实践空间。虽然女性的闺名平常不出现在族谱中,但在死后却可以出现在墓碑之上,原来对于女身的保护就此结束,禁忌解除。⑦五、姓名政治、姓名犯罪和国家治理

康纳顿说:政治合法性在很大程度上就是按照特定设计来控制社会记忆。⑧如果对此加以扩 展,便可以说社会治理在很大程度上就是社会记忆治理,尤其是对于包括身体记忆在内的“物化记 忆”的指导和掌控。德里达的“姓名政治”(onomastic politics)概念可用来比较两种政治:旨在边缘 化、控制和奴役的姓名政治⑨;旨在建立友谊、互相承认和用来纪念的姓名政治。⑩福柯和巴特勒均 认为身体的“社会生活”始于语言生活,而德里达更是认为语言本身具有暴力,他和巴特勒都认为 命名是暴力之源,因为它造成“个人缺场”⑩;拉康把命名看作是两个主体之间就同一个对象达成的 “协议”。0命名和呼名对身体产生支配作用,把话语实践转化为物质力量,无怪乎人们对于姓名 “施暴”那么感兴趣。

南斯拉夫发生大规模民族冲突期间,敌对的塞尔维亚当局要求阿尔巴尼亚难民出境前交出所 有官方身份证件,使他们失去在该国的合法居住权,让他们的存在非法化。②同样,毁坏墓地和墓 碑,能从记忆中抹去死者的名字,让他们非人化。2000年,以色列从南黎巴嫩撤军,穆斯林把神龛 排位上南黎巴嫩军人的名字剜掉,因为他们是以军的合作者,这叫做“消灭死者”(killing the ead)。③在中国文革时期,那些“走资派”的名字会被打上八叉并颠倒过来,好让他们永世不得翻 身。地名也同样充满政治色彩:以色列政府用圣经名重新命名地景,以抹掉巴勒斯坦的历史;自 1977年利库德政府把1967年以色列占领的地区叫做Judea和Samaria。④推翻种族隔离制度后的 南非,也开始全面推行部门名、街道名、建筑物名的“非洲化”。阿根廷所称的马尔维纳斯群岛英国

叫福克兰岛群岛;韩国所称的独岛日本叫竹岛;中国所称的钓鱼岛日本叫尖阁列岛。 在中国历史上,王朝统治者常以改姓削氏惩罚“叛逆”。南朝齐武帝(483—493)时,巴东王萧 子响叛乱,兵败身死,被削属籍,改氏为蛸;隋炀帝大业九年(613),贵族杨玄感趁农民起义之机造 反,兵败身亡,敕令改其姓为枭;唐垂拱四年(688),太宗子越王与长子李冲起兵,企图复辟李唐,事败后,武则天诏令削其属籍,改其氏为“虺”。⑤中国的谱牒不仅能够凝聚宗族,还具有重要的政治功能。如魏晋时代特重门第,设官分职,必稽系谱;北魏时期按门第高低列次为选举格,称“方司格”。⑥从系谱中除名是重大惩罚,即便人死了,也要将他除名。过去,查巴奇(今内蒙古阿荣旗查巴奇鄂温克民族乡)杜拉尔氏家族中有两个成员争夺女人,一个打死了另一个,家族长召集老人开会,决定将杀人者从家谱中除名,令其改姓,交地方官流放。从家谱除名无异于判处死刑。⑦ 姓名不仅用来“施暴”,也用来“施恩”,恩威并施是姓名政治的常用手段,家族成员尤其妇女是姓名治理的对象。《武林邵氏族谱》记载寡妇多人,她们因“守节”不嫁而获旨旌奖,恩准入祠,谱上有名,被定为宗法楷模,如:旌奖节孝阶公侧室陈太宜人,计守节二十二年;旌奖节孝五叔父·林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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