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特殊用地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6]﹒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审核(协议出让)
(1)项目批准文件或立项备案文件(原件);(系统共享) (2)规划批准文件:规划条件通知书(复印件),1:500用地红线图(原件),划拨交接单和界址点成果表(原件); (系统共享)
(3)土地权属文件; (系统共享)
(4)土地移交协议(原件) ;(申请人提供) (5)《勘测定界图》(原件);(系统共享) (6)特殊用地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7]﹒签订土地出让合同(招拍挂) (1)履约协议书(申请人提供);
(2)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成交确认书(申请人提供); (3) 建设用地指标证书(申请人提供); (4) 交易服务费缴费凭证(申请人提供); (5) 特殊情况需提供的其他材料。
[8]﹒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投资建设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许可或外商投资项目许可;
[8-1]﹒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投资建设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许可;
(1)项目单位关于拟建项目的核准申请文件;(申请人提供)
(2)项目申请报告;(申请人提供)
(3)企业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登记证书(申
请人提供);
(4)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能耗统计表(不再单独进行节能审查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申请人提供)
(5)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经办人身份证(申请人提供);
(6)信用承诺函(申请人提供);
(7)企业投资项目招标事项承诺表(申请人提供); (8)规划部门出具的选址意见书(仅指以划拨方式提供国有土地使用权的项目);(系统共享)
(9)国土部门出具的用地意见(用地预审意见、供地方式函或成交确认书);(系统共享)
(10)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需要办理的其他相关手续。 [8-2]﹒外商投资项目许可
(1)项目单位关于拟建项目的核准申请文件;(申请人提供)
(2)项目申请报告;(申请人提供)
(3)企业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登记证书;(申请人提供)
(4)中外投资各方的企业注册证明材料及经审计的最新企业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 开户银行出具的资金信用证明;(申请人提供)
(5)投资意向书,增资、并购项目的公司董事会决议;(申请人提供)
(6)以国有资产出资的,需由有关主管部门出具的确认
文件;(申请人提供)
(7)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能耗统计表(不再单独进行节能审查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申请人提供);
(8)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经办人身份证;(申请人提供)
(9)信用承诺函;(申请人提供)
(10)企业投资项目招标事项承诺表;(申请人提供) (11)规划部门出具的选址意见书(仅指以划拨方式提供国有土地使用权的项目);(系统共享)
(12)国土部门出具的用地意见(用地预审意见、供地方式函或成交确认书);(系统共享)
(13)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应当提交的其他文件。 (注:该事项在“四川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在线办理) 五、申请条件
六、注意事项
七、数量限制
立项用地规划许可阶段并联并行审批
(一般社会投资项目)
一、项目概述
1﹒事项名称:立项用地规划许可阶段并联并行审批(一般社会投资项目)
2﹒审查类型:承诺件
3﹒受理机构:成都市龙泉驿区国土资源局、龙泉驿区发展和改革局、成都市龙泉驿区规划管理局
4﹒办理窗口:立项用地规划许可综合窗口 5﹒法定时限:
区国土局:20-30个工作日 区发改局:15-45个工作日 区规划局:30-45个工作日 6﹒承诺时限:13个工作日 7﹒收费依据及标准:
区国土局:部分审批事项收费
成国土资发〔2006〕519号、〔2007〕436号、〔2011〕302号、成国土资发〔2007〕338、436、528号。
8﹒窗口电话:84845183 9﹒投诉电话:84865942
10﹒办公地址及时间:龙泉驿区北泉路777号三楼A区;工作日9:00-17:00,
11﹒网上预审:是 12﹒网上审批:否 二、审批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3.《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办法》 4﹒《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5、《四川省规划条例》 6﹒《划拨用地目录》
7﹒《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
8.《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 9﹒《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 10﹒《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管理办法》
11《﹒国土资源部关于改进和优化建设项目用地预审和用地审查的通知》
12﹒《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
1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和规范新开工项目管理的通知》
14﹒《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办法》
15《﹒工程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增加招标内容和核准招标事项暂行规定》
16﹒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试点的通知》
17﹒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成都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试点方案的通知》。 三、办理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