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国际奥委会全球合作伙伴计划业务谈判、合同执行及相关的管理工作; 2.与国际奥委会全球合作伙伴客户管理;
3.与国际奥委会市场开发有关国际赞助计划的联络、接待和协调工作;
4.协助组织赞助商顾问组会议、赞助商俱乐部,参与和组织各种相关活动服务; 5.负责与市场开发有关的电视转播权和电视转播商的相关管理工作。 (四)国内赞助业务处
1.制定实施奥组委合作伙伴、赞助商销售计划; 2.潜在赞助类别调研分析及奥组委需求调研; 3.确定赞助类别、赞助商等级和价位; 4.赞助业务谈判及相关管理工作; 5.赞助客户管理工作; 6.日常联络事务。 (五)供应商业务处
1.制定实施奥组委供应商销售计划; 2.潜在供应商类别及奥组委需求调研; 3.确定供应商类别、等级、价位;
4.供应商赞助业务谈判及相关管理工作; 5.供应商客户管理工作; 6.供应商业务协调联络事务。 (六)特许经营业务处
1.制定实施特许经营商品计划; 2.制定实施邮品、纪念币计划; 3.特许经营业务谈判;
4.特许经营类别确定、产品开发、设计管理、质量控制、防伪措施; 5.特许经营商遴选和管理;
6.特许经营销售渠道建设和管理;
7.特许经营品牌形象管理和特许经营商品的宣传促销工作。 (七)赞助商服务处
1.负责制定和实施赞助商、转播商服务接待计划,包括住宿、交通、制证、票务、现场零售摊位等,履行规定的义务; 2.负责制定和实施赞助商识别计划;
3.负责组织赞助商研讨会和合作伙伴俱乐部活动;
4.负责制定和实施赞助商接待中心计划,协调选址、建设、服务提供和日常管理工作;
5.协助赞助商开展奥林匹克市场营销活动;
6.负责市场开发宣传工作,协调媒体关系,处理公关危机。 7.负责提出奥运赛时市场开发用地规划相关的需求。 (八)奥林匹克品牌保护及合同管理处
1.奥林匹克品牌保护及其商业使用的审批、管理工作;
2.制定奥林匹克品牌保护计划及奥林匹克标志商业使用手册;
3.识别并协助法律事务部查处违反奥林匹克知识产权保护法规的行为; 4.赞助商权益保护的管理工作;
5.协调奥组委内部有关部门,防范、监控和制止侵害奥运会赞助商权益的隐性市场行为;
6.开展保护奥林匹克品牌和赞助商权益的宣传教育;
7.负责奥组委市场开发协调小组日常工作,联系市场开发计划协议执行管理工作;
8.参与市场开发部承办合同的制订、谈判、管理和监督履约工作,根据合同管理的有关规定,负责合同管理工作,协助处理合同争议。 (九)捐赠事务办公室
1.归口管理奥组委捐赠事务;
2.制定奥组委内部捐赠工作程序和管理办法。制定公布奥组委关于接受捐赠的管理规定;
3.奥组委捐赠事务办公室日常工作。受理社会组织和个人的捐赠; 4.协调奥组委内部有关部门管理和使用受赠财物。
技术部
一、部门职责
技术部是奥组委负责提供技术系统规划方案、服务保障,落实科技奥运工作的主管部门。
(一)负责奥运会技术项目的总体规划和项目管理;
(二)负责运动会信息系统、奥组委管理信息系统、信息基础设施及互联网技术平台等技术系统的规划、建设、维护和运行;
(三)负责计时记分系统和现场成绩处理系统的规划、建设、维护和运行; (四)负责组织提供固定、移动、集群、广播电视传输的通信保障及通信服务; (五)负责确定无线频率使用需求、协调无线电管理部门分配奥运会所需无线频率;
(六)负责所有竞赛场馆与非竞赛场馆的音频、视频、文件处理、布线等技术系统的规划、建设、维护和运行;
(七)负责协调残奥会成绩处理、信息、通信服务等技术系统;
(八)负责奥运会技术系统场馆化的统一规划、部署、协调管理以及运动会期间的技术指挥管理;
(九)负责落实奥组委科技奥运工作、宣传科技奥运理念。 二、内设机构 (一)综合处
1.负责本部与奥组委各部及本部各处室的综合协调工作;
2.负责部门内部的人事管理、会议管理、文件管理、制度管理、档案管理、印鉴管理、财务管理、固定资产管理;
3.负责本部外事、宣传、信息、大事记、保密和信访等工作;
4.负责本部总体工作计划、年度、季度、月度工作计划的编制工作; 5.负责决策事项的督查落实工作; 6.负责本部安全、保卫工作;
7.负责本部行政后勤等服务工作;
8.协助党支部、工会、妇联等组织开展工作。 (二)总体规划管理处
负责奥运会总体技术规划、技术部项目管理,国际国内合作、科技奥运相关工作等。
1.负责组织制定总体技术战略及各项技术规划,如总体计划、运行纲要、运行
计划等;
2.负责组织制定技术安全规划并协调管理;
3.负责制定项目实施规范和流程,监控和协调重大技术项目的立项、计划、实施及验收;
4.负责技术合作,包括同IOC相关部门的联络、协商,与技术合作伙伴和供应商的联系,合同谈判与管理等;
5.负责技术部人力资源规划,制定人员和志愿者计划及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 6.负责组织制定技术部预算并进行管理;
7.负责组织制定测试赛期间技术部工作计划并协调实施; 8.负责残奥会技术规划、项目管理等;
9.负责协调和组织科技奥运相关项目的规划及实施,协助科技奥运理念宣传。 (三)信息系统处 负责运动会信息系统、奥组委管理信息系统、信息基础设施及互联网技术平台等技术系统的规划、建设、维护和运行。
1.负责奥组委管理信息系统,包括办公自动化、人事、财务、物资管理、档案和资料管理等系统,以满足奥组委筹办工作的基本需求;
2.负责运动会管理系统,包括运动员报名与资格审定、注册制证、住宿、奥运村住宿、交通、抵离、礼仪、医疗服务、员工信息、票务等管理系统,以满足运动会组织工作的基本需求;
3.负责信息发布系统,包括评论员信息系统、奥林匹克大家庭信息系统(Info 2008)、国际新闻媒体组织成绩数据接口、互联网成绩数据接口、打印分发、成绩手册等系统,提供及时准确的赛事相关信息服务;
4.负责互联网技术平台的规划、建设、维护及运行工作;
5.负责信息基础设施,包括系统硬件(计算机、服务器、打印机以及其他技术设备)和软件(操作系统、数据库等系统软件)、网络设备(交换机、路由器等)和网络管理软件;
6.负责奥运会信息系统和奥组委管理信息系统的信息安全工作; 7.负责残奥会信息系统:包括运动会管理系统、信息发布系统等;
8.负责系统集成和管理:包括信息技术项目的计划和控制、结构设计、信息技术基础设施集成、应用软件集成(包括对现场成绩处理系统的集成)等,还包括接口、测试、技术培训、系统实施和质量管理等;
9.负责技术支持中心规划、建设及管理,为奥组委的信息、通信系统提供技术支持服务。 (四)通信处
负责固定、移动、集群、广播电视传输等通信系统的保障及服务,协调和管理奥运会期间所需的无线电频率。
1.负责通信系统规划:确定固定通信、移动通信、集群通信、无线通信、广播电视传输、闭路电视等系统的服务需求,制定通信系统总体规划和实施计划; 2.负责通信系统组织与实施:组织协调奥组委的通信合作伙伴、设备供应商等完成奥运会各通信系统的工程建设、实施、集成、测试、验收;
3.负责提供通信服务:组织协调合作伙伴提供奥运会筹办和赛时所需的各项通信保障、媒体及观众通信服务等;
4.负责通信运行指挥:运动会期间的场馆通信系统的运行及通信保障的统一指挥、运行及调度,并制定实施应急通信保障措施;
5.负责无线频率协调及管理:确定无线频率使用需求、协调无线电管理部门分配奥运会所需无线频率并在赛时配合有关部门进行无线电设备的认证、频率监测和管理。
(五)场馆技术处
负责所有竞赛场馆与非竞赛场馆的音频、视频、文件处理、布线等系统的规划、建设、维护及运行,以及场馆中技术工作的协调、管理;组织场馆技术运行队伍。 1.负责场馆技术系统的设计、实施、测试与运行,包括音频系统(公共广播与场地扩音)、视频系统(电视与视频大屏)、文件处理系统(打印、复印与传真)、布线系统(语音、数据、音/视频、有线电视系统等临时线路)等; 2.负责协调场馆中技术系统与其它系统的关系;
3.负责提出场馆技术系统(含临时)的功能需求和技术标准,并督促实施、组织审查和验收;
4.负责提出奥运会赛时技术系统的空间、面积及环境需求;
5.负责场馆技术管理,协调所有技术系统在场馆中的交付,协调在场馆建设过程中各技术相关方的关系;
6.管理测试赛、技术演练、奥运会期间的技术系统的运行。
法律事务部 一、部门职责
法律事务部是奥组委负责法律事务的主管部门。 (一)负责组织研究与奥组委工作相关的法律问题并提出应对方案,并根据奥组委的授权,就有关法律问题做出对外表态; (二)负责对《申办报告》、《主办城市合同》等重要法律文件的落实情况实施监督; (三)归口管理奥组委合同法律事务,代表奥组委向中国政府管理机构或国际组织统一办理合同登记、签证、公证、备案、批准等手续; (四)负责统一代表奥组委参加或处理诉讼、仲裁事务,商请并配合境内外司法、执法机关处理侵犯奥组委和其他相关利益主体合法权益的行为,与侵权行为人进行交涉;
(五)负责归口办理对外许可使用奥组委徽记等奥林匹克标志事宜; (六)负责归口管理奥组委知识产权保护事务,统一代表奥组委办理相关知识产权的登记、注册和备案等法律手续,并就知识产权使用许可状况对外做出答复; (七)负责归口管理奥组委法律服务,统一代表奥组委选聘律师、公证和其他专门领域的法律服务机构或提供相应服务的其他社会中介机构,并组织、协调、监督其日常工作;
(八)负责组织起草、编纂、整理奥组委工作所需的重要法律文件,参与起草、论证奥组委涉及法律问题的重要规范性文件,代表奥组委起草向人大和政府提出的立法建议,配合立法、司法和执法机关加强与奥组委工作相关的法制环境建设。 (九)归口管理奥组委涉外法律事务,协助体育仲裁庭工作。 二、内设机构 (一)综合处
1.组织研究与奥组委工作相关的法律问题并提出应对方案;
2.组织起草、编纂、整理奥组委工作所需的重要法律文件并进行相关宣传、培训,根据奥组委授权,就有关法律问题做出对外表态,承担本部门新闻联系人职
责;
3.承办和答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有关奥运会法制建设、法律事务的建议和提案,与有关立法、司法、执法机关和其他相关政府业务部门进行专项法律业务联系;
4.组织或参与同奥组委业务相关的法制培训和宣传、教育活动,动员社会力量为奥组委提供法律支持,组织奥运法律问题学术活动和交流;
5.建立并加强同国际奥委会、国际单项体育组织和国家(地区)奥委会法律事务部门的固定联系、对口交流与合作,办理与上述国际体育组织交往所需的法律文书,取得国际奥委会给予奥组委相应的授权,为国际奥委会体育仲裁庭提供必要的工作支持;
6.负责本部与奥组委各部及本部各处室的综合协调工作;
7.负责部门内部的人事管理、会议管理、文件管理、制度管理、档案管理、印鉴管理、财务管理、固定资产管理;
8.负责本部外事、宣传、信息、大事记、保密和信访等工作;
9.负责本部总体工作计划、年度、季度、月度工作计划的编制和项目管理工作; 10.负责决策事项的督查落实工作; 11.负责本部安全、保卫工作;
12.负责本部行政后勤等服务工作;
13.协助党支部、工会、妇联等组织开展工作。 (二)权益保障处
1.承办奥组委知识产权和受托管理的其他奥林匹克标志权利人知识产权及其使用许可状况的登记、注册和备案等法律手续,并就知识产权使用许可状况向司法、执法机关和其他有关方面做出答复;
2.商请并配合境内外司法、执法机关处理侵犯奥组委和其他相关利益主体合法权益的行为,进行相关调查取证,并与侵权行为人进行交涉; 3.处理知识产权保护领域的诉讼、仲裁事务;
4.建立并实施维护奥林匹克权益举报机制和社会监督体制,研究并实施社会活动中使用奥林匹克标志的管理制度;
5.办理对外许可使用奥组委徽记等奥林匹克标志事宜;
6.参与奥组委涉及法律问题的重要规范性文件的起草、论证,配合有关立法、司法和执法机关加强与奥组委工作相关的法制环境建设。 (三)合同监管处
1.起草并实施奥组委合同管理制度,归口管理奥组委合同事务;
2.审查奥组委拟签署或奥组委拟授权签署的合同草案以及征集书、公告等相关法律文件,监督奥组委各类合同的履行; 3.参与重点合同的谈判、咨询和起草;
4.处理涉及合同纠纷、争议解决的诉讼、仲裁事务; 5.负责合同专用章的管理;
6.向中国政府管理机构或国际组织统一办理合同登记、签证、公证、备案、批准等手续;
7.对《申办报告》、《主办城市合同》等重要法律文件的落实情况实施法律监督。
运动会服务部 一、部门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