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 航路 随以空格隔开的如下7个类别的数据项,不论次序如何,必须能够准确无误地说明航路情况。 注:必要时应加上多个“c”项,每项之前要有间隔。 c1 起飞航路 从起飞机场到拟飞的已确定航路的第一个重要点的起飞航路代号。 注: 1 见本标准4.2.1中a)。 2 “c1”可随“c3”或“c4”。 3 仅在适当时才加上标准起飞航路。 c2 空中交通服务航路代号 连接不同的航路,应在所转换航路代号前填入两条航路的连接点(航路点)的名称或代号。 注: 1 见本标准4.2.1中a)。 2 “c2”项只能随以“c3”或“c4”。 c3 重要点 见本标准4.2.1中的b)、c)、d)、e)。 c4 空中交通管制单位规定的强制性位置报告点 重要点(如“c3”所示) 巡航速度或马赫数、请示巡航高度层。 c5 简字 VFR 在飞过某点后改为目视飞行规则。 IFR 在飞过某点后改为仪表飞行规则。 DCT 当下一个预飞点是在指定航路以外时,用DCT表示。除非这些点是用地理坐标或方位及距离表示。 T 如果航空器的申报航路被压缩,则航路的其余部分应在其他数据中或以前发的领航计划中查找。 注: 1 “c5”只能随以“c3”或“c4”及“c6”。 2 使用时,T必须是航路编组的结尾。 c6 巡航爬高 字母c,随以一个斜线“/”;然后,计划开始巡航爬高点,完全按上述(c3)表示,后随一斜线“/”;然后按上述(a)填写在巡航爬高期间应保持的速度,随以两个高度层,以确定在巡航爬高期间拟占用的高度夹层;每一个高度层按上述(b)表示,或巡航爬高计划在该高度层以上实施,后随以PLUS字,其间不留空格。 c7 进场航路 从离开规定航路点到进近程序起始点标准进场航路的代号。 注:在适当时才加上进场航路。 5.5.10 编组16目的地机场和预计经过总时间,备降机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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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目的地机场 使用国际民航组织规定的四字地名代码。如果该机场没有四字地名代码,则用ZZZZ表示。 注: 1 若使用ZZZZ,在编组18中,应直接写出目的地机场英文全称。 2 在除FPL、PLN外的所有电报中,此编组到此为止。 B 预计经过总时间 用4位数字表示计经过总时间。 C 备降机场 4个字母表示。必要时空格后可再填入一个备降机场。 同此编组中“a”项所述。 注:此编组通常省略“b”、“c”项。
5.5.11 编组17落地机场和时间 A 落地机场 同5.5.10中“a”的规定。 B 落地时间 4位数字表示实际落地时间 C 落地机场 若在“a”中使用ZZZZ,则此处使用落地机场英文全称。 5.5.12 编组18其他情报 A 如无其他情报,填入0(零) 或按照下列所示的先后次序,随以一斜线“/”填写有关情报;
EET/ 由有关空中交通服务单位规定的重要点或飞行情报区边界累计的预计经过总时间。如:EET/ZBAA0204表示飞至北京情报区用时2小时04分。 RIF/ 如果航空器返航或备降,此项填入新航路,后随目的地机场的四字代码,修改的航路应在飞行中重新申请。如:RIF/BTO A593 VYK ZBAA,表示航空器经BTO导航台、A593航路、VYK导航台,目的地为北京机场。 REG/ 航空器的注册标志。如果编组7航空器识别标志中使用了航空器的注册标志,则此项可以省略。 SEL/ 按有关空中交通服务单位的规定填写选择呼叫编码。 第 12 页 共 28 页
OPR/经营人名称。如果编组7中使用了航空器注册标志,此项必须填写。 STS/ 当遇有特殊情况时根据需要填写。如:急救飞行表示为STS/HOSP,单发不工作表示为STS/ONE ENG INOP。 TYP/ 如在编组9中填入了ZZZZ,则在此填入航空器机型,必要时前缀航空器架数。 PER/ 按有关空中交通服务单位的规定填写航空器性能数据。 COM/ 根据有关空中交通服务单位要求,填入机载通信设备。 DAT/ 填写与数据链能力有关的重要数据,用一个或多个字母S、H、V与M表示。如DAT/S表示卫星数据链,DAT/M表示二次监视雷达S模式数据链,DAT/H表示高频数据链,DAT/V表示甚高频数据链。 NAV/ 按有关空中交通服务单位要求,填写与导航设备有关的重要数据。 DEP/ 如在编组13中填入ZZZZ,则应在此填入起飞机场英文全称,如果在编组13中填入AFIL,则应填入可以提供飞行计划数据的空中交通服务单位的四字地名代码。 DEST/ 如在编组16中填入ZZZZ,则在此填入目的地机场英文全称。 ALTN/ 如在编组16中填入ZZZZ,则在此填入目的地备降机场的英文全称。 RALT/ 航路备降机场英文全称。 RMK/ 有关空中交通服务单位要求的或机长认为对提供空中交通服务有必要的任何明语附注,如:RETURN表示返航。 5.5.13 编组19补充情报
本编组包括一连串可获得的补充情报,数据项间由空格分开。 数据项按适当的次序排列如下: E/ 后随4位数字,表示以小时及分钟计的续航能力。 P/ 当有关空中交通服务单位要求填写此项时,用1~3位数字表示机上总人数。 第 13 页 共 28 页
R/ 后随下述一个或多个字母,其间无空格: U 有特高频243.0MHz频率 V 有特高频121.5MHz频率 E 有紧急示位信标 S/ 后随下述一个或多个字母,其间无空格 P 有极地救生设备 D 有沙漠救生设备 M 有海上救生设备 J有丛林救生设备 J/ 后随下述一个或多个字母,其间无空格: L 救生衣配备有灯光 F 救生衣配备有荧光素 U 救生衣配备无线电特高频电台,使用243.0MHz频率 V 救生衣配备无线电甚高频电台,使用121.5MHz频率 D/ 后随下述一个或多个以下内容,其间用一个空格分开: 2位数字表示救生艇的数目 3位数表示所有救生艇可载总人数 C表示救生艇有篷子 用一个英文单词表求救生艇的颜色(如RED表示红色) A/ 后随下述一个或多个明语内容,其间用空格分开: 航空器的颜色 重要标志(包括航空器注册标志) N/ 后随明语,以示所载任何其他救生设备以及其他有用附注 C/ 后随机长姓名 5.5.14 编组20搜寻和救援告警情报
本编组具有下述数据项规定,数据项这间用空格分开。 如果没有得到有关的情报应以“NIL”(无)或“NOT KNOWN”(未知)表示,不能随便省略。 a 营运人代号 航空器营运人的两字代码,如果未被分配,则填入营运人的英文全称。 b 最后联系的单位 用6个字母表示,前4个为地名代码,后2个为最后双向联系的空中交通服务单位的两字代码,如果无法得知该两字代码,则填入该单位的其他名称代码。 第 14 页 共 28 页
c 最后双向联系的时间 用4位数字表示 d 最后联系的频率 填入最后联系的发射/接收频率的数字 e 最后报告的位置 按“数据规定”中的位置点要求,后随飞越该位置的时间。 f 确定最后所知位置的方法 按需要用明语叙述 g 报告单位采取的行动 按需要用明语叙述 H 其他有关情报 5.5.15 编组21无线电换效情报
本编组包括的数据项按下述规定的次序编排,每项用空格分开。无法得到的情报应以“NIL”(无)或“NOT KONWN”(未知)表示,不能随意省略。 a 最后双向联系的时间 用4位数字表示 b 最后联系的频率 用数字和小数点表示航空器最后双向联系时的发射/接收频率。 c 最后报告的位置 按4.2中的规定填写 d 航空器最后位置报告的时间 用4位数字表示 e 航空器有可能具有的其他通信能力 必要时用明语叙述 f 任何必要的附注 必要时用明语叙述 第 15 页 共 28 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