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1:
中共清远市委 清远市人民政府 关于进一步加快旅游产业发展的意见
(修改稿)
旅游产业是我市国民经济的重要支柱产业,对于构建现代产业体系、扩大就业、拉动消费、增加财税收入、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和实施主体功能区规划具有重要意义。当前我市旅游产业开发层次不够高,部分地区基础建设和服务设施落后于产业发展,低水平、低产出和同质竞争、重复经营等现象比较明显,“弱、小、散、乱、差”问题较为突出。为充分开发利用我市丰富的旅游资源优势和独特的区位优势,进一步加快旅游产业发展,建设“华南休闲宜居名城”,根据中央、省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当前我市实际,提出以下意见:
一、总体思路和发展目标
(一)总体思路:进一步解放思想,改革创新,充分利用我市全面实施“桥头堡”发展战略重要机遇,实施政府主导型的旅游发展战略,以旅游总体规划为先导,大力推进旅游产业大项目招商、旅游资源整合开发、城市整体旅游形象推广、旅游市场环境建设、旅游市场产品高端化等工作,促进我市由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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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资源大市向旅游经济强市转变,由“中国优秀旅游城市”向“国际旅游城市”迈进,促进我市旅游产业发展实现新跨越。
(二)发展目标:经过3-5年的努力,龙头项目开始形成,成为粤港澳乃至全国重要旅游目的地之一,在旅游客源地享有较好口碑。到2015年,全年接待过夜游客人数突破1200万人次,旅游总收入达300亿元以上,新增5家以上挂牌5星级酒店,1个以上5A景区,10家以上挂牌4星级酒店, 10个以上4A景区,1家以上4星级旅行社,旅游产业发展国际化程度明显提高。
二、主要任务
(一)深化体制改革,合理界定政府与市场、社会的关系。 1、积极推进管理体制改革。旅游资源实行一体化管理和开发,跨行政区域旅游景区由共同的上一级人民政府明确管理主体,同一个景区在同一个规划指导规范下开发建设。达到一定规模的旅游景区景点、旅馆酒店、旅行社等重大旅游项目在立项前应听取市旅游行政主管部门意见,不断促进旅游行业管理规范化、标准化、法治化,促进旅游产品的科学有序配置和良性开发。依法积极稳妥地推进旅游景区经营权、管理权与所有权分离。探索建立旅游产权交易市场和旅游投融资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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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推动国有旅游资产整合。尽快发挥市旅游资产经营公司的作用,建立以产权制度为核心,以股份制为主要实现形式的现代企业制度,形成政府主导旅游产业发展的强有力抓手。
3、充分发挥旅游行业协会的作用。旅游行政主管部门要按照国家、省有关要求及早规划部署,加快职能转变,把应当由旅游行业协会承担的职能和机构转移出去;旅游行业协会要积极承接行政主管部门转移的工作,要以市场化、社会化、国际化为发展方向,尽快提升自身素质和业务能力,加大对龙头企业会员的覆盖面,积极探索促进旅游市场发展和管理的经验,在加强行业自律、举办大型旅游节庆活动、宣传促销、调查研究、服务会员与行业发展等方面发挥作用。协会领导机构的产生要积极探索按民主程序、差额竞选产生的途径,树立在行业中的公信力、凝聚力和影响力。2012年底前,各级各类旅游行业协会的人员和财务关系要完成与旅游行政主管等部门脱钩。
(二)明确旅游发展方向,完善旅游总体规划。切实加强对我市旅游产业发展的科学性、前瞻性和导向性研究,2012年底前完成编制、完善清远市旅游业发展总体规划、清远次区域旅游发展规划、旅游产业发展纲要以及有关专项规划等旅游发展规划体系,合理界定旅游产业的定位、发展重点和努力方向,引领旅游产业健康可持续发展。
(三)做好资源统计评估,科学开发旅游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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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做好旅游资源普查评估。编制旅游资源开发目录和旅游项目招商目录并按月更新和发布,重点发展商务会议、休闲养生、观光体验、民族风情等旅游产品,加快省市共建的“生态休闲与民族文化旅游示范区”和“中国佛冈国际健康养生旅游示范基地”建设步伐,至2015年创建8个以上省级森林生态旅游度假区。
2、实行区域差异化开发。根据各地区旅游资源情况进行差异化开发,南部地区以商务会议、休闲养生、观光体验为主,中北部地区重点开发民族风情、探险体验,并加快民族民俗特色产品开发。
3、实施旅游品牌战略。以温泉、溶洞、山水、壮瑶风情、福地文化、健康运动等元素为依托,全力打造“休闲清远、健康清远、福地清远、风情清远”四大品牌。大力发展休闲度假游、商务会展游、体育健身游等精品项目,有机整合文化资源、生态资源、民俗资源,提升旅游产品的文化内涵、民族内涵,增强旅游产品的深层次吸引力和持久生命力,形成多元化、系列化、适应不同层次需求的旅游产品体系,增强旅游产品的市场竞争力。
(四)加大招商选资力度,打造旅游龙头项目。 1、集中力量推动大项目招商。大力实施旅游产业“月亮工程”,吸引大型旅游投资管理机构进驻清远,投资开发建设在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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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外具有较强影响力和吸引力的大项目,争取至2015年建成2-3个总投资10亿元以上、年接待游客200万人次以上、营业收入2亿元以上的大型特色旅游项目。
2、合理界定招商选资准入条件。着力提升旅游开发水平,重点引进满足如下条件的旅游投资项目:(1)企业自有资金投资额度不低于1亿元、首期投资额不低于3000万元,一年内资金拖延不到位的无条件退出;(2)开发旅游与休闲度假、健康养生、文化娱乐等内容整合配套的旅游项目,并具备一定旅游投资经历或有明确投资意向。符合以上条件的项目列为我市旅游招商引资重点项目。
(五)提升市场营销推广水平,推动产业融合发展。 1、提升旅游整体形象。设计稳定、统一、清晰的清远旅游整体形象,重点向泛珠三角等区域宣传推广,着力打造“华南休闲宜居名城”和“珠三角后花园”形象,提升清远旅游整体形象的知名度和美誉度。
2、加强市场宣传和区域营销。充分利用电视、互联网、广播、报刊等媒体宣传推广,加大在大型高端媒体的宣传力度;有效利用国际国内重大文化交流活动、大型体育赛事和节庆活动,集中展示宣传清远旅游。积极利用演艺、影视、动漫等形式,推出一批高品质、有特色的旅游演艺产品,增强旅游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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