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法律教育网基础班国际经济法-李毅讲义(5)

2020-04-14 18:46

加新浪微博:@司法考试超级资料库 说不定什么时候就有惊喜

【答案】CD

【解析】本题考核国际融资担保。选项A错误。贷款人出具信用证要求的违约证明时,保证人即向贷款人付款,并不需要对违约的事实进行审查。选项B错误。担保意愿书最大的特点是一般不具有法律效力,对担 保人只具有道义上的约束力,通常仅适用于信誉良好的大型公司或政府组织。选项C正确。见索即付保函具有独立性,担保人所承担的义务是独立于基本合同的,担保人不能以基本合同对抗收益人。选项D正确。浮动抵押不同于传统物权担保,其担保物固化前一直处于浮动状态,能给贷款人尽可能大的保护。

四、国际税法

1.两种税收管辖权——居民税收管辖权、来源地税收管辖权 自然人居民身份之认定标准:住所、居所、居留时间、国籍

法人居民身份之认定标准:法人登记注册地、实际控制与管理中心所在地、总机构所在地

来源地所得的类型:营业所得(一般采用常设机构原则)、劳务所得、投资所得、财产所得

【例题·多选题】在国际税法中,对于法人居民身份的认定各国有不同标准。下列哪些属于判断法人纳税居民身份的标准?( )(2009-1-87) A.依法人的注册成立地判断

B.依法人的股东在征税国境内停留的时间判断 C.依法人的总机构所在地判断

D.依法人的实际控制与管理中心所在地判断 [答疑编号506644030202:针对该题提问]

【答案】ACD 【解析】本题考核国际税法中法人身份的认定。对于法人居民的认定各国有不同的标准:(1)法人登记注册地标准,即依法人在何国注册成立来判断法人纳税居民的身份;(2)实际控制与管理中心所在地标准,即法人的实际控制与管理中心所在地设在哪个国家,该法人即为哪个国 家的纳税居民,董事会或股东大会所在地往往是判断实际管辖中心所在地的标志;(3)总机构所在地标准,即法人的总机构设在哪个国家,该法人即为哪个国家的纳税居民,总机构通常指负责管理和控制企业日常营业活动的中心机构。一些国家在确定居民是采取两个以上的标准。依我国《企业所得税法》第2条的规定,我国实际采用了法人注册地和总机构所在地两个标准。

2.★★★国际双重征税及其解决

(1)双重征税——包括国际重复征税和国际重叠征税

国际重复征税 国际重叠征税 加新浪微博:@司法考试超级资料库 说不定什么时候就有惊喜

对同一纳税人的同一笔收入,两个或两个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国家,对同一笔概念 以上的国家各自依据自己的税收管辖权,收入在(具有关联关系的)不同纳在同一征税期限内按同一税种予以征税。 税人手中各征一次税的现象。 (2)解决重复征税的几种方法:

通过双边协议划分征税权、免税法、抵免法(全额或限额)、扣除法、减税法

假设中国采用如下方法,则甲应缴税额为: 免税法:100万*10%=10万;

全额抵免法:(100万+50万)*10%-10万=5万

★限额抵免法:(100万+50万)*10%-50万*10%=10万; 扣除法:(100万+50万-10万)*10%=14万


2014年法律教育网基础班国际经济法-李毅讲义(5).doc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到电脑 下载失败或者文档不完整,请联系客服人员解决!

下一篇:mps搬运站控制 - 图文

相关阅读
本类排行
× 注册会员免费下载(下载后可以自由复制和排版)

马上注册会员

注:下载文档有可能“只有目录或者内容不全”等情况,请下载之前注意辨别,如果您已付费且无法下载或内容有问题,请联系我们协助你处理。
微信: QQ: