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厕13座,迁移高压线路及光缆 1200米,维修改造校舍1所,有些部分并不是批复的建设内容。XX项目,省发改委批复项目总投资435万元,但是项目建设单位只完成了88万元,计划再投资60万元就建设完成,与项目设计总投资出入太大,项目建设出现重大变更,但是并没有相关部门的批准手续。
(四)资金管理不严,部分项目工程款被占用 大部分项目建设单位能够按照国债项目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实行专户存储,专款专用。但是仍有一些项目建设单位没有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建立专户,有的项目资金一直在县(市)区财政支付中心统一管理,不能及时拨付到项目建设单位,有的项目甚至挪用、占用国债资金,严重违反国债项目资金管理规定,如XX工程,国债资金200万元早已到位,但是工程迟迟没有建设,仅仅投入60万元用于管道维修,而其余国债资金被占用。XX项目资金没有专户存储,国债资金150万元及省投资80万元已到位,工程没有完工,但银行存款余额不清
(五) 个别农村社会事业和农事项目存在占地“未批先建”问题
在检查中发现,占地面积2000平方米的XX卫生所项目、占地面积950平方米的XX计划生育服务站等4个项目在未办理完用地手续的情况下开工建设。
三、加强管理的措施及建议 (一)抓前期工作,促项目开工建设
要完善各项审批手续。由于中央投资项目上报比较急,前期工作时间短,我市部分项目审批手续至今尚不完善,如个别项目土地手续未批先建问题;规划手续变化问题;环评手续不全问题。对于这些问题各级政府、项目单位要高度重视,要认真开展自检自查活动,完善补齐各种前期手续,使项目能够尽早开工建设。
市县相关部门,要对未开工的项目逐项进行检查,是否真正开工建设了,是否存在虚报开工的现象。
(二)严格工程“四制”管理
在项目建设过程中一定要严格执行“四制”,即项目法人制、监理制、招投标制及合同制。在执行“四制”的过程中一定要严格按国家相关程序进行,严禁在执行“四制”过程中弄虚作假。一经发现,对项目所在县(市)、区或者部门给予通报批评,限期整改,对拒不改正的,在今后的项目申报过程中要给予制裁,对相关责任人要移交纪检、监察部门处理。
(三)抓地方配套工作,促项目资金到位
项目建设资金,分批次按规定时间到位,是国家检查的第二个基本要求。我市中央扩大内需项目共需地方配套资金总的资金到位率偏低,影响了工程的建设进度,也是部分项
目不能开工的主要原因。以上问题也是9月份审计署审计出的主要问题。各级政府、市直相关部门和项目单位,一定要采取有力措施,切实解决资金到位偏低问题。由于中央扩大内需项目申报时间紧,一开始各县(市)区都不同程度的存在只考虑多争取上级资金,没有充分考虑地方配套能力问题,致使项目建设资金不能及时到位。申报项目所需配套资金,各县(市)区、项目单位都出具了承诺书,必须按照承诺兑现,千方百计筹措配套资金,确保项目配套资金及时到位。每个县区都不能因为配套资金总是影响全市、影响全省落实中央扩大内需政策,谁出问题谁负责任。
(四)抓计划执行工作,促项目建设不缩水、不窜项 要严格执行国家下达的计划,要按照批复的建设内容和建设规模实施项目。在检查中发现,部分县区的个别项目有缩减规模,甚至有改变建设内容的现象。相关县区和项目单位要立刻进行自检自查,对不执行国家计划问题立即采取措施进行整改,彻底打消减少建设内容,缩减配套资金,甚至不配套的想法,更不允许将国家资金窜项使用,谁违规谁负责。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如果确实需要调整建设方案,要按照原审批程序办理,经批准后再实施。严格执行国家计划。
(五)进一步提高认识,切实加强领导
搞好中央扩大内需项目建设,不但是一项经济工作,而且是一项政策任务。所以,各级领导、相关部门和项目单位
一定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切实加强领导,把思想统一到中央扩大内需决策上来,扎扎实实地搞好项目建设。在检查中发现,个别领导的认识还没有跟上中央的部署,落后于当前的形势。把中央扩大内需项目等同于一般建设项目看待,还有套取中央投资的想法,对项目建设很少过问,对存在的问题不去解决,对国家的检查满不在乎,致使一些项目迟迟不能开工,即使是开工不了也进展缓慢。各级领导要真正提高思想认识,把中央投资项目切实纳入当前首要的工作日程;要抓紧调度项目,弄清楚项目建设存在的问题,研究解决问题的办法并将存在的问题整改到位。
(六)加强监督,及时查处,促进相关问题整改到位 要认真接待国家、省相关部门对国债项目建设情况的监督、检查,对以往检查出来的问题要认真整改,逐项目落实整改措施。要加强我市对国债项目建设的督察力度,确保国债项目建设顺利进行,确保按期竣工发挥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