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
劳务分包合同
甲 方: ***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乙 方: ******
丙 方: *
合同编号: 7#-XM-LWFB-2013-001
签订地点: 准格尔旗薛家湾镇 签订日期: 2013 年 7 月 13 日
准格尔旗科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劳务分包合同
合 同 条 款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丙方: (以下简称丙方)
甲方因生产需要,同意由乙方提供足额、技术熟练的建筑作业工人及相应的管理班子,自带相应的机械及措施材料进入************饮休闲广场项目,承揽该项目的劳务施工任务。依照《合同法》和《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诚信的原则,经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建筑面积:****** 4、结构特点:砖混结构 二、合同工期
1、开工时间: 2013 年 7 月 1 日。 2、竣工时间: 2013 年 10 月 31 日。 3、合同工期: 总工期 123 个日历天
4、乙方必须对甲方下达的控制工期的总进度计划进行分解,分解为月、周、日进度计划,并报甲方审批备案。乙方进度必须按甲方进度计划按期或提前完成,否则将按相关规定给予罚款。
5、甲方每月对乙方施工进度考核一次,由于乙方原因连续二次达不到工期要求,甲方有权令乙方无条件退场,乙方必须服从。如有停工待料因甲方手续办理造成停工,甲方顺延工期不做任何经济补偿,乙方负责人维稳安排工作。如因甲方原因造成停工,停工一个月内甲方不负一切责任,超过1个月租赁费、工人生活费、误工费全部由甲方承担补偿。
三、劳务承包范围、方式和工作内容
1、承包范围:完成********工程施工图和变更单或核定单等图纸文件内的结构、建筑及附属工程,并与该工程内建设方和甲方其它分包的工作进行配合、衔接。承包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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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出书面施工方案和施工进度计划,如延误工期一天罚款(500-1000元)。
2、承包方式: 劳务大轻包 。包人工及机械设备(混凝土输送泵除外)、措施材料、工具式安全通道、钢筋棚、木工棚、工具式防护棚人工费;包总包配合、工程管理、安全防护、文明施工(含悬挂标语等)、材料装卸、后勤及各种技术措施费、现场保卫工作、劳动保障津贴、员工保险、利润等一切费用;不包括宿舍活动房。
3、承包工作内容 3.1.包人工
除 防水、外墙保温、涂料、消防、门窗 等专业分包以外的基础(含人工清基)、主体、装饰工程整体人工带辅料清包。
包含但不限于±300mm以内的人工清基、基坑抽排水、底板砖胎模、模板分项工程、钢筋分项工程(含各类焊接)、混凝土分项工程、架子工程、砌体工程(抹灰面挂钢丝网,除钢丝网外,钢钉及其辅材材料费自理),混凝土工程所铺薄膜、抹灰所用的胶水、分隔条,砌体施工时植拉结筋、构造柱,试块及钢筋试件制作(检试验费由甲方承担)、测量放线(甲方只提供主控线)、闭水试验等均由乙方负责。所有的钢筋连接(含电渣压力焊、闪光对焊、搭接焊,间隙焊焊条及焊剂费用自理)、装饰分项工程:内外墙面抹灰(抹灰施工时所用胶水、抹灰用塑料分隔条、塑料滴水线、阳角条等费用由乙方自理)、所有楼地面工程,地砖、内墙砖,室外散水、室内电缆沟、下车道、坡道、台阶分项工程。箍筋、板筋等盘元加工的钢筋由乙方提前10天提供需用计划,甲方负责提供成品至工地现场,乙方负责卸车、验收和安装(验收不合格乙方可退货,验收接货后由此产生的一切问题由乙方承担)。底板钢筋采用对焊;钢筋焊接要求¢12(二级)及以上,盘元加工费用已包含在投标总价中。
竣工验收后,由于乙方原因,导致造成房屋维修的,乙方必须无条件派人配合甲方对房屋进行维修及维护,所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如果乙方不按照甲方规定的人数及时间完成维护及维修,甲方有权利自己派人代替乙方维护及维修,并按所产生费用的两倍从乙方质保金中扣除。
3.2.包机械
包除混凝土输送泵以外的全部机械设备,如:塔吊、物料提升机、搅拌机、砂浆机、布料机、钢筋机械、切割机、木工机械等一切机具及修理、维护。乙方机械设备的租赁安装,除必须是有专业资质的租赁安装公司外,机械设备进场前,还必须向甲方提供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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械设备的检验合格证等相关质检资料。乙方的机械操作工必须持有上岗证,并报甲方设备员、安全员、生产经理审核,甲方留存复印件。在施工过程中,乙方须无条件提供以上现有机械给甲方及业主的指定分包工程使用,机械设备的安拆必须经甲方书面通知才能进行。
3.3.包材料
3.3.1.包除混凝土、钢筋、地砖、水泥、砂、碎石、自来水、电以外的一切材料。其中主体混凝土采用商品混凝土,其它采用现场搅拌也在承包范围内,要求混凝土按图计算量损耗控制在1%以内;钢筋损耗按项目审核后的钢筋下料表控制在1%以内;砌体损耗率控制在1.5%以内;水泥、砂、石根据设计图纸及现场实际配合比控制在2%以内。垂直度偏差控制在+5mm以内,顶平整度及顶板和图纸净空高度偏差控制在+4mm以内;其他如有净空、净深等开间必须达到鄂尔多斯市验收标准;刮腻子厚度不超过4mm。材料进场后乙方应派专人与甲方共同负责对进场材料的质量、数量进行交接、检验和验收并签字认可(钢筋必须派专人交接、检验、验收并签字认可),若乙方未按时派人员共同进行验收,表示认可甲方签认的材料数量和质量。以上各种材料损耗控制在约定比例内的节约部分按五五分成,超出部分由乙方负责按甲方购买价赔偿。注明:除砌体抹灰用钢丝网外,其余所有钢丝网均由乙方负责。以及其它上述甲方提供的材料外的一切未注明材料也在承包范围内。 3.3.2.模板工程:竖向结构及梁模板采用木模板(1.8cm厚双面覆膜木模板),平板部分采用木胶合板模板(1.5CM厚双面覆膜模板);木枋、架管、扣件、镙杆、钉子、铁丝、钢丝绳、螺帽、花篮螺丝、蝴蝶扣、支模用PVC内衬管、纸胶带、海绵、泡沫及泡沫板、防水防护泡沫板除外、补缝材料。木模板、木枋的购买,乙方必须按投标时提供的样品采购,施工时甲方将按样品对材质、规格型号进行验收,对于劣于样品的用材及旧模板,甲方有权拒绝其进场使用。模板、木枋的采购必须有甲方材料员的参与,验收程序为:项目采购员—库管员—生产经理—项目经理签字验收后方可进行该部分款项支付程序。
3.3.3.架子工程:提供架管、扣件、安全网、平网、跳板、竹篱耙、防水螺杆、安全通道、红白彩带、油漆、钢丝绳等外架工程所需的一切材料。外架工程按国家相关标准、鄂尔多斯市标准化图集及项目部施工方案施工。安全网按项目部规定的品牌、颜色、规格进行采购,且必须通过安全监督部门的检查。外架架管刷黄色防锈油漆,防护栏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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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括踢脚板)刷红白油漆,刷油漆费用和安全标示标牌、楼层标牌费用自理。并符合公司及鄂尔多斯市外架及安全防护标准图集,无条件执行项目施工方案。架管、扣件的质量必须达到国家标准,其合格证按甲方规定时间提供给甲方。乙方搭设的外架须无条件供甲方及业主的指定分包单位使用。外架及其防护必须提供到装饰工程完,乙方拆除外架前必须经甲方同意后方可拆除。安全防护用品的购买乙方施工前提供材质样品、厂家名称、规格型号、价格,施工时甲方将按照乙方施工前提供材质样品、规格型号进行验收,对于劣质样品的用材,甲方有权拒绝其进场使用。验收程序为:项目采购员—库管员—生产经理—项目经理签字验收后方可进行该部分款项支付程序。
3.4.总包配合
3.4.1.业主及甲方单位指定与暂定分包工程的预留(埋)、试块制作(检测费用由甲方承担)、暗配及构配件(或设备、部件)安装以及人防安装的配合工作及一次性堵补工作(包括以上及电梯等预埋件制作、安装),费用由乙方在投标时考虑。
3.4.2.甲方承接的本工程其它工程内容由甲方另行组织施工,乙方负责配合,其配合费用包含在乙方合同单价中。配合与技术衔接的内容包括且不限于:提供现有的垂直运输机械,外架,临时水电的接口,一次的堵洞及修补,垃圾清理及集堆,甲方指定位置洗泵导流,PVC管的安装加固;提供现有的外架(装饰工程完),包一级箱以外的所有临时电的铺设及管理。临时用电统一采用800×500×150楼层刷黄油漆(不小于1.5mm厚)铁皮配电箱,所用动力及照明分支线路均采用PVC管串线,过马路处必须加钢管保护,配电箱系统图详见鄂尔多斯市标准化施工方案。甲方只提供临时水管(主干管)的铺设及管理,其余临时用水由甲方负责,所用临时用水立管需沿外墙均采用48架管焊接。甲方提供分包用电、水接口,临时水电的铺设及管理必须根据甲方的临时水电施工组织设计及有关要求进行,乙方临时水电的材料购买前必须报计划经项目部审批同意后方可进行,购买后须经项目部安全员、生产工长验收后方可投入使用,乙方临时水电的主要线路安装甲方项目部可派水电工参与监督,安装后须请水电班长、现场工长、项目经理签字后方可支付该部分款项。工程用水由甲方负责。
3.5.包临时水电箱体及管线和电缆等设备
所有的临时用水、用电设施由乙方派专人进行维护,但乙方对甲方提供的临时水电的设备负责保管和配合维护责任,如有缺少、损坏由乙方照价赔偿。
3.6.工程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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