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提出申请,可以退团。 第十条 义务
1、遵守本团章程,交纳团费。
2、团结友爱,尊重师长,顾全大局,认真训练,努力提高艺术水平,确保安全。
3、艺术团的活动,由团部安排,本团活动必要时与团队其它活动有冲突时,必须服从本团安排。但与学校中心工作和常规教学工作有冲突时,必须服从学校中心工作和常规教学工作。
4、不得自拉队伍或擅自以艺术团名义在外进行非本团组织的活动。
5、一学年内参加活动时间无故累计缺席在4次以上者,按自动离团处理。
第四章 任务
第十一条 宣传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宣传“打造金龙山下新都市,建设阿什河畔明珠城”的新成就,宣传学校好人好事和办学成果,倡导都市化、时尚化、现代化的文艺表现形式,力求思想性、艺术性、完整统一。关注、教育下一代的健康成长。
第十二条 反映老年人的精神风采,宣传老年人的光辉形象,努力使之成为反映我区我校精神风貌的一个窗口。
第五章 经费
第十三条 经费来源,一是社会捐赠赞助,二是学校根据实际情况适量划拨一定经费,三是社会服务及其他合法收入。
第十四条 经费的使用要本着必需、节俭、量入为出的原则。专人管理,专款专用,实行民主理财,帐目清楚。
第十五条 本章程在实施过程中,可不断修改和完善。 第九部分 学校内部组织机构及人员分工
一、常务副校长:杨景新(法人代表,主持日常全面工作) 二、办公室主任:侯天元 三、教务处主任:侯天元 四、研究室主任 五、学委会主席:刘 信
学习部部长:任 福 宣传部部长:宫淑云 文体部部长:盛力杰 生活部部长:洪淑芳
六、学校内部组织机构运行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