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5m以下 项 目 喷沙 拉毛水泥 洗石子 涂料面 刷涂料 60m以下 100m以下 180m以下 编一般 重垢 一般 重垢 一般 重垢 一般 重垢 号 200 200 200 210 82 160 160 160 170 220 220 220 230 110 190 190 190 200 270 270 270 280 140 220 220 220 240 320 320 320 340 170 260 266 260 267 260 268 270 269 270 说明:涂、刷定额为涂、刷一遍的定额。 41
附录B 城市环境卫生质量标准、作业方法和规定
B1 道路清扫、保洁的通用质量要求:
B1.1一至四级道路路面废弃物控制指标应符合表1规定。但在同一单位长度内,不得超过各单项废弃物总数的50%。
表1 路面废弃物控制指标
保洁 果皮 纸屑、塑膜 烟蒂 痰迹 污水 其它 222222等级 (片/1000m) (片/1000m) (个/1000m) (处/1000m) (m2/1000m) (处/1000m) 一级 二级 三级 四级
≤4 ≤6 ≤8 ≤10 ≤4 ≤6 ≤10 ≤12 ≤4 ≤8 ≤10 ≤15 ≤4 ≤8 ≤10 ≤15 无 ≤0.5 ≤1.5 ≤2.0 无 ≤2 ≤6 ≤8 B1.2道路融雪后,路面煤渣、灰沙及其它废弃物应及时清扫干净。
B1.3路面冲洗、洒水作业时应呜报信号;冲洗后路面应干净,下水口不应堵塞。没有下水口的道路可不冲洗。结冰期不宜冲洗。干旱、严重缺水城市的路面冲洗,可根据具体情况决定。
B1.4每日的清扫作业应在清晨前结束,人行道、路面、边沟、下水口、树穴等应整洁。
B1.5一级道路保洁质量要求:
B1.5.1对人流量大的繁华路段,应全天巡回保洁,路面应见本色。
B1.5.2大城市、特大城市的路面冲洗,每日应不少于1次,其它城市,每周可冲洗3~5次。
B1.5.3气温30℃以上时,大城市、特大城市平均每天洒水应不少于3次,其它城市可按实际情况决定。 B1.6二级道路保洁质量要求:
B1.6.1主要路段应巡回保洁,路面基本见本色。
B1.6.2大城市、特大城市的路面冲洗,每周应不少于3次,其它城市每周应不少于1次。
B1.6.3气温30℃以上时,大城市、特大城市平均每天洒水应不少于2次,其它城市可按实际情况决定。 B1.7三级道路保洁质量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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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1.7.1应定时清扫、保洁,各地可按实际情况决定路面是否需要冲洗以及冲洗次数。
B1.7.2气温30℃以上时,大城市、特大城市每天洒水应不少于1次,其它城市可根据实际情况决定。 B1.8四级道路保洁质量要求: B1.8.1每天应清扫1~2次。 B1.8.2部分路段应实行定时保洁。
B1.9桥面的保洁质量应与所连接的道路保洁质量标准相同。桥栏杆应整洁,无乱贴、乱画。
B1.10人行天桥桥面保洁质量应与一级道路保洁质量标准相同。阶梯、扶手、栏杆应干净。
B1.11车行隧道的路面应干净,无积存污水和垃圾;隧道两壁应无明显污物;隧道进出口保洁质量应与所连接路段保洁质量标准相同。
B1.12人行地道的地面保洁质量,应与所连接的道路保洁质量标准相同。阶梯、扶手应干净,两侧墙面应无乱贴、乱画。 B1.13地铁站台保洁应符合下列规定:
B1.13.1站台应清洁,无痰迹,无瓜皮、果壳、纸屑、烟蒂等散落垃圾。地面应每天擦洗,无积尘。
B1.13.2过道、阶梯、扶手、墙面、天花板应干净,无污物。 B1.13.3站台的列车运行路段应干净,无散落、存留垃圾。 B1.13.4站台应无陈旧、破损的广告或其它张贴。 B1.13.5保洁时间应与地铁营运时间一致。 B2其他设施的保洁
B2.1废物箱应美观、适用,与周围环境协调,完好率应不低于98%;箱周围地面应无抛撒、存留垃圾。
B2.2路旁绿地、绿化隔离带、行道树穴内应无积存垃圾和人畜粪便。 B2.3道路两侧的建筑物外墙应无明显污迹,无乱贴、乱挂和过时破损标语。 B2.4道路两侧广告牌、路牌、邮筒、读报栏等设施应保持完好,无污迹、积尘。 B2.5雕塑应无明显污迹。
B2.6公交候车站应整洁,其保洁质量应与所在道路保洁质量标准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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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3垃圾收集应符合下列质量要求:
B3.1垃圾收集容器应定位设置,摆放整齐。设置点及周围2~3m内应整洁,无散落、存留垃圾和污水。
B3.2垃圾收集容器应无残缺、破损,封闭性好,外体干净。构筑物内外墙面不得有明显积灰、污物。
B3.3特种垃圾的收集,必须用设有明显标志、能防止污染扩散的密封容器。 B3.4蝇、蚊孳生季节,垃圾收集站(点),应定时喷洒消毒、灭蚊蝇药物。在可视范围内,苍蝇应少于3只/次。
B3.5楼房垃圾管道的底层垃圾间应整洁,无散落垃圾和积留污水,无恶臭,基本无蝇。
B3.6生活垃圾应全部实行容器收集,有条件的地区,可实行分类收集。 B3.7居民应按规定将生活垃圾倒入垃圾收集容器内。实行分类、袋装收集的地区,居民应将垃圾分类、袋装封闭后,定时投入收集容器内或放置于指定的收集点。
B3.8企、事业等单位应将所产生的生活垃圾投放于自设的收集容器内,不得裸露堆放。
B3.9特种垃圾、工业垃圾和建筑垃圾,必须与生活垃圾分开存放,分别收集。 B3.10居民的生活垃圾应每日清除,无堆积;单位的生活垃圾应按时清除,无积压,不腐烂发臭;废旧家具、家用电器等粗大垃圾应按指定地点存放,定期清除。 B3.11收集作业完成后,应及时清理场地,将可移动式垃圾收集容器复位,车走地净。垃圾应直接送至指定的转运站或处置场。
B3.12废物箱内的垃圾应及时清除、无满溢和散落,并定时清洗箱体。 B3.13地面(含天桥、地道)清扫的垃圾应及时收集和运输,不遗漏,不得堆放在路边。
B3.14公交车、长途汽车、飞机、火车上的垃圾,应由营运单位自行袋装收集,按规定处置,严禁任意排放。
B3.15水域沿岸的码头、趸船、单位所产生的垃圾应定时收集。严禁向水域倾倒或抛撒垃圾。
B3.16行驶、停泊在市区水域的各类船舶产生的生活垃圾,应按规定分类袋装,定时收集,统一处置;扫舱垃圾及特种垃圾应分类存放,按规定处置,严禁任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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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放。
B3.17市内水域漂浮垃圾应有专人负责打捞,及时清除;主要河段、湖区应每天清除,在可视范围内水面不得有单个面积在0.5m2以上的漂浮垃圾和动物尸体。 B4垃圾转运应符合下列质量要求:
B4.1转运站应有防尘、防污染扩散及污水处置等设施。
B4.2转运站内外场地应整洁,无撒落垃圾和堆积杂物,无积留污水。 B4.3室内通风应良好,无恶臭,墙壁、窗户应无积尘、蛛网。
B4.4进入站内的垃圾应当日转运,有贮存设施的,应加盖封闭,定时转运。 B4.5站内垃圾装运容器应整洁,无积垢,无吊挂垃圾。
B4.6蚊蝇挚生季节,应每天喷药灭蚊蝇。在可视范围内,站内苍蝇应少于3只/次。
B4.7除急用,有条件的地区应建设密闭转运站,不宜长期采用露天临时转运点转运垃圾。
B4.8垃圾临时转运点距离居民住地不得小于300m。场地周围应设置不低于2.5m的防护围栏和污水排放渠道。
B4.9装卸垃圾应有降尘措施,地面应无散落垃圾和污水。
B4.10垃圾应及时转运,蚊蝇孳生季节应定时喷药灭蚊蝇,在可视范围内苍蝇应少于6只/次,无恶臭。
B4.11场地应有专人管理,工具、物品置放应有序整洁。
B4.12通过码头转运垃圾时,应逐步采用密闭方式集装,除特殊情况外,不得在转运码头堆放拉圾。
B4.13垃圾转运码头应设置防散落、防飞扬和降尘设施,垃圾不得散落于水体。作业场地应有污水收集管道或收集池,有条件的,应把污水处理后排入城市污水管网。
B4.14转运码头及周围环境应整洁,装卸作业完毕,应及时清扫场地。 B4.15蝇蚊孳生季节应定时喷洒药物,在可视范围内,转运码头的苍蝇应少于6只/次,无恶臭。
B4.16车辆(包括机动车辆和非机动车辆)运输垃圾应符合下列质量要求: B4.16.1车容应整洁,车体外部无污物、灰垢,标志应清晰。
B4.16.2运输垃圾应密闭,在运输过程中无垃圾扬、撒、拖挂和污水滴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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