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质量管理及处罚条例(3)

2021-09-24 16:26

5、 分项工程施工,作业队不向操作人员进行技术交底者,除立即补充履

行交底外,每次罚作业队50~500元。

6、 工程承包人方不向作业队进行技术交底者,每次罚代管承包人方相关

责任人100~300元。

7、 不通过工程承包人方、不经过监理批准,擅自处理质量缺陷者,视情

节轻重每次罚款100~1000元。

8、 监理在现场纠正整理问题,作业队(组)不及时整改,导致监理下发

整改通知时,视情节轻重,每次罚100~300元。

9、 一切质量问题引起的返工,除按本细则处罚外,由于返工而发生的处

理损失,按进价赔偿。

10、 一切质量事故引起的鉴定、检测和处理费用,由直接造成质量事故的

责任方承担。


施工质量管理及处罚条例(3).doc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到电脑 下载失败或者文档不完整,请联系客服人员解决!

下一篇:安全系统工程课程设计报告

相关阅读
本类排行
× 注册会员免费下载(下载后可以自由复制和排版)

马上注册会员

注:下载文档有可能“只有目录或者内容不全”等情况,请下载之前注意辨别,如果您已付费且无法下载或内容有问题,请联系我们协助你处理。
微信: QQ: