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级政府在国家统一的方针指导下制定农业推广政策及具体方案,农协在微观层面上根据农户的实际情况进行生产和经营指导,在基层农业科技推广工作中起到核心作用。各级农业科研中心和教学机构人员与各级推广技术人员的紧密联系,有效促进科研、教育与推广的结合。各级政府、农协、科研机构纵向和横向联系和结合,形成了具备日本特色的多维农业推广的运行机制。
(二)农业推广的主要内容
日本的农业推广不是简单的技术推广,而是政府管理、开发农村、教育、培养新型农民的行政手段,除采用新技术、新材料、引进新品种等物质方面的推广外,更重要是在于人才的培养和农业农村的可持续发展。在日本的推广普及活动中,主要靠规范市场来引导方向,注重培养和发挥农民
农业经济2013/4
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自我能力。根据农民和市场的需求进行推广,通过教育、培训、技术指导等手段,来改变农民自觉行为的过程,培养能自主经营、独立思考的农民,进而促进农村社会、农业生产的发展。日本推广普及活动的领域较宽,已延伸到了农业经营管理、高附加值的农业生产、农产品加工、营销、市场信息、妇女参与、农业区域开发设计、环境保护、农业观光、农业可持续发展等领域[3]。
(三)日本农业推广的资金来源
日本的农技推广费用很高,约占日本农业相关预算总额的1.4%,并已形成多渠道筹措经费的格局。日本通过法律对这部分农技推广经费的来源与使用做出明确规定,《农业助长法》中央政府按一定标准向各都道府县拨付农业推广事业交付金,都道府县的地方财政拨款不得少于交付金的1/2。而日本农协的经费主要来自于农协内部开展经营服务活动的盈余,如地方公共团体和上级农协的补助金或助成金、事业收入、征收税款、大型机械和公共设施等使用费等收入[6]。还有一分来自社会和企业的投资和捐赠,使日本农业推广经费来源更加广阔多样。
(四)日本农业推广人员的任用和培训
日本农业推广人员属国家公务员,具体任用方式是通过资格考试择优录取,普及指导员的资格考试由国家及都道府县统一组织考试,参试者必须满足与其学历相对应的实践工作经验年限才有资格参加考试[9]。改良推广员的工作实行考核制,每项考核内容都有具体的量化指标,推广员工作考核以推广活动内容的时间计算。
日本通过严格的在职培训制度,不断提高推广人员业务水平。日本的《农业改良助长法》规定都道府县必须有计划地开展对普及指导员的培训,培训工作主要由各县农业综合研修所(地方政府机构)和JA(农协)中央会教育院承担,农业技术推广人员的培训经费,国家资助1/2,其余由县拨款[2]。地方根据国家每年颁布的“协同农业普及事业运营指针”制订推广人员培训计划,培训计划对培训课题范围、方法、结果和报告等也都有详尽的规定。根据培训对象及培训目标不同,其培训重点内容也各异。对不同工龄推广职员的培训,主要根据培训目标设定课题,围绕课题确定所需的知识和技术并安排培训内容。如对新任者的培训内容主要有:农业政策、推广制度、推广指导活动方法、推广指导计划和管理等[10]。
(五)日本农业科技推广的制度保障机制
日本于1948年颁布了《农业改良助长法》,开始建立协同农业普及制度,该法是日本农业及其推广事业的根本法律,对农业推广目标、经费、组织、人员及工资等做出具体的规定。之后该法经过多次修改,使农业普及制度日趋完善,从法律上确保了国家在政策、资金、技术等方面的支持和协调,依法保障了推广事业的健康稳定发展。
此外,《农业协同组合法》等其他一些法律也包含许多农业推广普及的内容,如1922年修改的《农业协同组合法》明确了农协是政府的辅助部门,负责农业技术普及工作,实施政府的指导、奖励政策。在这些法律保障和推动下,具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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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特色的“以政府为主、农协为辅”的、从中央到地方的完整农业推广普及体系逐步形成,健全的法律体系有效地保障了农业技术推广服务的顺利开展[4]。
(四)提高农业科技推广人员素质
高素质的人才队伍是开展高水平农业科技推广的重要保障。现阶段,我国广大农户对农村科技服务的需求日益迫切,需要大批高素质的农业科技推广人员。借鉴日本的做法,农业科技推广队伍人员素质的提高可以采取以下多种措施。一方面,通过建立严格选聘制度,提高队伍的进入标准和门槛,选择专业的优秀的技术人才,改善队伍的素质和知识结构。另一方面,建立完善的教育培训制度,加强人员的培训开展多层次、多形式的各种长、短期培训班,提高农业技术推广人员的素质和技能。此外,积极开展面向农民的科技培训,培养有知识、有文化、会经营的新型农民也是改善我国农村科技服务整体状况的重要基础。
(五)培育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
经验表明,农民组织化程度越高,农民的经济利益愈能够得到充分保护,因而农民合作组织在农村科技服务中的作用必然日益增强。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对成员提供的农业技术指导和培训,具有直接性和针对性,使分散成员应用推广先进实用技术的作用不可低估、不可替代[4]。现阶段出台扶持优惠政策,大力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村专业技大协会、农产品行业协会等各类农民合作组织,发挥其在连接政府、高校、科研机构与广大农户方面的桥梁作用。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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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李冬梅,严立冬,刘智,唐姝.日本农业技术推广体系制度结构的分析及其启示[J].四川农业大学学报,200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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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李淑英.日本农业推广的特点及启示[J].世界农业,2007(12).
[11]郑风田.对农业科技创新体制对大手术[J].中国发展观察,201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