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入罪条件的差别。诽谤罪是情节犯,应符合诽谤行为情节严重的入罪条件,包括《网络诽谤解释》规定的被点击、浏览5000次、被转发500次的数量条件。而寻衅滋事罪是结果犯,需要满足造成公共秩序严重混乱的后果条件。如茅春花诽谤案,茅春花诽谤的贴文经统计被实际点击6000余次,达到情节严重的入罪标准。而彭某寻衅滋事案中,彭某发布的虚假信息则不需要明确具体点击、浏览的人数要求,统计点击量,是为了证明其行为造成公共秩序严重混乱。
根据犯罪客体的不同。诽谤罪侵害的主要是公民的名誉权,一般对公共秩序造成损害的程度有限。而寻衅滋事罪侵害的主要是社会公共秩序。虽然虚假信息也可能夹杂侵害到特定自然人的名誉权,但根本上讲,还是破坏了社会的公共秩序。如茅春花诽谤案,虽然茅春花发布的诽谤贴文中也侵害了当地公安机关的形象,但主要侵害的是8个被害人的名誉权。而彭某寻衅滋事案,虽然彭某编造、散布的虚假贴文中也有涉及具体自然人的,但主要侵害的是国家金融管理机构及管理秩序,属于破坏社会的公共秩序。
寻衅滋事罪的若干法律适用问题解读
根据诉讼程序的差异。寻衅滋事罪是公诉案件,而诽谤罪原则上只能是自诉案件,如果要适用公诉程序,需要符合《网络诽谤解释》第3条的规定,满足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条件。如茅春花诽谤案,茅春花之所以被提起公诉,是因为其行为不仅严重损害8名被害人的名誉,而且严重损害了公安机关的形象,符合《网络诽谤解释》规定的诽谤多人,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