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鲁老年人健康日常监督管理制度
1、严格按照规范中的项目对符合条件的老年人有效建档,杜绝弄虚作假,严禁主观捏造档案数据及各项指标,如有发现此类行为者,按照医院有关规定眼里处罚。
2、严格贯彻落实档案管理使用制度,严禁泄露老年人个人隐私,违反规定私自将档案带出档案室造成不良影响的,负责消除影响并按照医院规定严厉处罚。
3、在给老年人群体提供服务过程中态度端正,表情和蔼,对老年人礼貌相待,不准和老年人有言语冲突,如发现此类行为者,按照医院规定严厉处罚。
4、责任医生联系方式保持畅通,保证为行动不便的老年人提供预约上门服务,不准拒绝此类要求,如有举报严肃处理。
5、院领导不定期检查,发现问题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东鲁慢性病患者健康日常监督管理制度
1、严格按照规范中的项目对符合条件的慢性病患者有效建档,杜绝弄虚作假,严禁主观捏造档案数据及各项指标,如有发现此类行为者,按照医院有关规定眼里处罚。
2、严格贯彻落实档案管理使用制度,严禁泄露慢性病患者个人隐私,违反规定私自将档案带出档案室造成不良影响的,负责消除影响并按照医院规定严厉处罚。
3、在给慢性病患者群体提供服务过程中态度端正,表情和蔼,对慢性病患者礼貌相待,不准和慢性病患者有言语冲突,如发现此类行为者,按照医院规定严厉处罚。
4、责任医生联系方式保持畅通,保证为行动不便的慢性病患者提供预约上门服务,不准拒绝此类要求,如有举报严肃处理。 5、院领导不定期检查,发现问题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东鲁重性精神疾病健康日常监督管理制度
1、严格按照规范中的项目对符合条件的重性精神疾病患者有效建档,杜绝弄虚作假,严禁主观捏造档案数据及各项指标,如有发现此类行为者,按照医院有关规定眼里处罚。
2、严格贯彻落实档案管理使用制度,严禁泄露重性精神疾病个人隐私,违反规定私自将档案带出档案室造成不良影响的,负责消除影响并按照医院规定严厉处罚。
3、在给重性精神疾病群体提供服务过程中态度端正,表情和蔼,对重性精神疾病礼貌相待,以免刺激患者,引发冲突。
4、责任医生联系方式保持畅通,保证为行动不便的重性精神疾病提供预约上门服务,不准拒绝此类要求,如有举报严肃处理。
5、院领导不定期检查,发现问题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东鲁疾病预防控制人员工作职责
1.在院长的领导下,在县疾控中心的指导下,结合本乡镇实际,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和工作目标,并定期汇报工作。
2.负责本乡镇疾病预防控制工作和地方病防治工作。 3.负责疫情统计、分析和上报工作。做好传染病管理、隔离、消毒工作。
4、负责本乡镇儿童计划免疫和免疫生物制品以及冷链设备的管理工作,组织和指导乡村医生做好免疫接种,掌握全乡人群免疫水平。
5.负责收集、整理、分析全乡地方病(寄生虫病)的发病情况,进行病源学和流行病学调查,分析流行规律,提出防治措施。 6.了解和掌握全乡食品卫生管理状况和人群营养状况,做好监督工作。
7.开展农药中毒的防治和其它农业劳动卫生,对中毒者组织抢救,并调查中毒原因。
8.负责本乡学校的教学卫生、体育卫生。积极开展对学生的健康教育。
9.在全乡积极开展初级保健卫生工作,提高全乡居民的健
传染病疫情管理制度
按《传染病防治法》规定,报告的传染病分为甲类二种,乙类二十五种,丙类十种,共三十七种。为了预防和控制传染病的发生和流行,保障人民健康。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制定本院的传染病管理制度。
1、医院由一名业务院长领导,院感科承担本单位的传染病预防、控制和疫情管理工作,各科室应指定传染病管理负责人负责督促检查本科传染病登记、报告工作。
2、严格执行传染病疫情报告制度,各科对甲类传染病、传染性非典型肺炎和乙类传染病中艾滋病、肺炭疽、脊髓灰质炎的病人、病原携带者或疑似病人,应立即向医院院感科报告。对其它乙类传染病病人、疑似病人和伤寒副伤寒、痢疾、梅毒、淋病、乙型肝炎、白喉、疟疾的病原携带者,应于6小时内向医院院感科报告。对丙类传染病和其它传染病,应当在24小时内向医院院感科报告。
3、医院院感科负责传染病疫情网络直报,当接到疫情报告时,在规定时限内通过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系统进行网上直报,传染病报告卡应保留3年。
4、各科应按医院要求完善门诊日志、住院登记和传染病登记,院感科负责传染病疫情报告卡的收发和核对,并按要求设立传染病报告登记本,统一填报有关报表。
5、疫情报告实行首诊医生和首发现疫情报告负责制,谁首先发现疫情谁首先向院感科报告(医院每一位医生均应及时报告传染病疫情,含临床、检验、放射、CT等科室医生)。门诊、住院医生直接填写报告卡并在传染病登记本上登记,检验放射科工作人员发现传染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