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保项目评审制度

2020-05-01 13:05

担保项目评审制度

为了规范本公司担保业务的操作流程,完善担保评审工作

的流程,建立科学的担保项目评审制度,现特制定评审工作制度。 一、工作原则

确保评审担保项目实行公平公开,科学严谨的工作原则,对担保项目进行严格评审,评审通过后方能正式担保。 二、评审专家库组成

由董事会、监事会、高管共9人组成。 三、评审专家的职责

评审专家从企业的经营状况、产品发展前景、市场环境、法人的资历、企业的社会形象、反担保情况、履约的能力及整个担保项目的风险角度、企业的财务状况、资金经营能力、资信状况等方面进行评审。评审专家对每个担保项目都要提出意见和建议,并在最终评审结果上签字。 四、评审办法

1、评审会实行一事一议制,由会议主持人负责召集,并于会前一天通知评委。

2、评审专家实行表决制,评审专家在评审担保项目时,实行一人一票进行表决,三分之二以上(含三分之二)同意为通过。 3、评审专家评审通过的项目,与会人员签字后报董事会批准,再办理正式担保手续。 五、评审档案

每次会议结束后,主持人根据会议纪录形成评审记要,由主持人签字后存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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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保业务决策流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保证担保业务的规范化、制度化和流程化,防范和控制担保风险,特制定本流程。

第二条 担保业务应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遵循自愿、公平、诚实信用和合理分担风险的原则。

第二章担保业务

第三条 担保业务流程如下:

(1) 企业申请(2) 担保受理(3) 项目初审(4) 项目评审 (5) 签订合同(6) 抵押登记(7) 担保收费(8) 发放贷款 (9) 保后管理(10) 代偿和追偿(11) 担保终结 担保业务流程细化列示: 企业申请 -《委托担保申报表》 - 企业提供担保申请材料 担保受理 -《担保项目受理登记表》 项目初审 - 确定第一调查人、第二调查人 - 项目初审基本内容 - 实地调查 - 担保调查报告 -《担保项目处理表》 项目评审 - 资信评估部 - 复议项目评审 签订合同 -《同意担保通知函》

- 准备空白合同文本(借款合同、担保合同、反担保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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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审核空白合同文本(担保业务部、综合部、律师、总经理),填写《合同审核表》

- 正式签订合同,填写《合同登记表》

- 填《担保费认缴单》

抵押登记 - 准备抵(质)押登记资料,包括主合同、担保合同、反担保合同及其他资料。

- 他项权力证书或抵(质)押登记表(登记机关签章) 发放贷款 -《担保贷款业务联系单》 - 复印借款借据 担保收费

保后管理 - 日常检查、重点检查 -《担保项目检查表》 - 保后检查报告 -《担保到期通知函》 - 担保项目展期(逾期)报告 - 业务档案管理 代偿和追偿- 代偿和追偿方案 - 提起法律诉讼 担保终结 - 还贷收据复印件 - 注销抵(质)押登记 - 退还抵押、代管原件 -《免除担保责任确认表》

(三) 反担保方式为抵押或质押,应提供的材料为: 1、抵押物、质物清单; 2、抵押物、质物权力凭证; 3、抵押物、质物评估资料; 4、保险单;

5、董事会同意抵押、质押的决议;

6、抵押物、质物为共有的,提供全体共有人同意抵押的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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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

7、抵押物、质物为海关监管的,提供海关同意抵押或质押的证明;

8、抵押物、质物为国有企业,提供主管部门及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同意抵押或质押的证明; 9、其他有关资料。

(四)注意事项

1、提供的材料除复印件外,同时应提供原件备验; 2、提供的材料复印件要加盖公章;

3、法人代表授权委托需法人代表亲笔签字授权; 4、公司受理人可根据担保项目和企业的实际情况进行删除和添加;

第三章担保业务的受理与立项

第五条公司业务部值班人员负责项目受理,核实顾客提交材料的完整性和真实性,审理受理条件,提出受理意见。对符合担保条件的项目正式受理,建立顾客档案及档案编号,登记《担保项目受理登记表》、《担保申请人材料清单》、《反担保人材料清单》及按清单提供的材料作为《信用担保申报书》的附件,经公司担保受理人和项目负责人审核签字后归档。

第六条担保受理条件

(1)具备企业法人资格并已通过年检; (2)依法经营,经营范围符合国家政策;

(3)基本具有偿还借款的能力,并能提供反担保措施; (4)对单个企业的担保金额不超过我公司自身实收资本的10%;

(5)申请担保金额不超过该企业有效净资产的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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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该企业资产负债率不超过70%。

第四章 担保项目初审和实地调查

第七条 公司担保部根据人员和业务量的实际情况,确定第一调查人和第二调查人。第一调查人为项目负责人,负主要调查责任,第二调查人协办。

第八条 项目初审主要是通过资料审核和实地调查,获取担保项目、项目承担企业及反担保人真实、全面的信息,通过综合分析、比较、评价,形成最后综合性的评定和结论,即《担保调查报告》。

第九条 资料审核是项目初审的开始阶段,是对申请担保企业提供的资料、信息进行搜集、整理和审核,以确定这些信息的有效性、完整性和真实性。信息不仅来源于企业,还应从其他途径,如与企业和项目有关的管理部门、金融部门、财税部门、供应商、用户等处获取。对上述资料,信息审核过程中需要进一步明确、补充、核实之处以及发现的漏洞、疑点即是下一步进行实地调查的重点。

第十条 资料审核要点

(1)按\清单\要求提供的材料是否齐全、有效,要求提供的文件是否为原件,复印件是否和原件一致,复印材料是否加盖公章。各种文件是否在有效期内,应年检的是否已办理手续; (2)各有关文件的相关内容要核对一致,逻辑关系要正确,通过对企业成立批文、合同、章程、董事会决议、验资报告、立项批文、可研、资信等级、环保及市场准入等具体文件的审核,了解借款人(担保申请人)和反担保人是否具备资格,是否合法。 (3)财务报表是否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审计报告,是否有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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