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3.5 吊篮在承受静力试验载荷时,制动器作用15 min,滑移距离不得大于10 mm。
5.3.6 吊篮在额定载重量下工作时,操作者耳边噪声值不大于85 dB(A),机外噪声值不大于80 dB(A)。
5.3.7 吊篮上所设置的各种安全装置均不能妨碍紧急脱离危险的操作。 5.3.8 吊篮的各部件均应采取有效的防腐蚀措施。 5.4 主要部件技术要求 5.4.1 悬挂机构
5.4.1.1 悬挂机构应有足够的强度和刚度。单边悬挂悬吊平台时,应能承受平台自重、额定载重量及钢丝绳的自重。
5.4.1.2 悬挂机构施加于建筑物顶面或构筑物上的作用力均应符合建筑结构的承载要求。当悬挂机构的载荷由屋面预埋件承受时,其预埋件的安全系数不应小于3。
5.4.1.3 配重标有质量标记。
5.4.1.4 配重应准确、牢固地安装在配重点上。 5.4.2 悬吊平台
5.4.2.1 悬吊平台应有足够的强度和刚度。承受2倍的均布额定载重量时,不得出现焊缝裂纹、螺栓铆钉松动和结构件破坏等现象。
5.4.2.2 悬吊平台在承受动力试验载荷时.平台底面最大挠度值不得大于平台长度的1/300。
5.4.2.3 悬吊平台在承受试验偏载荷时,在模拟工作钢丝绳断开,安全锁锁住钢丝绳状态下,其危险断面处应力值不应大于材料的许用应力。
5.4.2.4 应校核悬吊平台在单边承受额定载重量时其危险断面处材料的强度。
5.4.2.5 悬吊平台四周应装有固定式的安全护栏,护栏应设有腹杆,工作面的护栏高度不应低于0.8 m,其余部位则不应低于1.1 m,护栏应能承受1000 N的水平集中载荷。
5.4.2.6 悬吊平台内工作宽度不应小于0.4m,并应设置防滑底板,底板有效面积不小于0.25m2/人,底板排水孔直径最大为10mm。
5.4.2.7 悬吊平台底部四周应设有高度不小于150 mm挡板,挡板与底板间隙不大于5 mm。
5.4.2.8 悬吊平台在工作中的纵向倾斜角度不应大于8°。 5.4.2.9 悬吊平台上应醒目地注明额定载重量及注意事项。
5.4.2.10 悬吊平台上应设有操纵用按钮开关,操纵系统应灵敏可靠。 5.4.2.11 悬吊平台应设有靠墙轮或导向装置或缓冲装置。 5.4.3 爬升式提升机
5.4.3.1 提升机传动系统在绳轮之前禁止采用离合器和摩擦传动。 5.4.3.2 提升机绳轮直径与钢丝绳直径之比值不应小于20。
5.4.3.3 提升机必须设有制动器,其制动力矩应大于额定提升力矩的1.5倍。制动器必须设有手动释放装置,动作应灵敏可靠。
5.4.3.4 提升机应能承受125%额定提升力,电动机堵转转矩不低于180%额定转矩。
5.4.3.5 手动提升机必须设有闭锁装置。当提升机变换方向时,应动作准确,安全可靠。
5.4.3.6 手动提升机施加于手柄端的操作力不应大于250 N。 5.4.3.7 提升机应具有良好的穿绳性能,不得卡绳和堵绳。
5.4.3.8 提升机与悬吊平台应连接可靠,其连接强度不应小于2倍允许冲击力。
5.4.4 卷扬式提升机
卷扬式提升机应符合GB 19154—2003中5.8的规定。 5.4.5 安全锁
5.4.5.1 安全锁或具有相同作用的独立安全装置的功能应满足: a) 对离心触发式安全锁,悬吊平台运行速度达到安全锁锁绳速度时,即能自动锁住安全钢丝绳,使悬吊平台在200 mm范围内停住;
b) 对摆臂式防倾斜安全锁,悬吊平台工作时纵向倾斜角度不大于8°时,能自动锁住并停止运行;
c) 安全锁或具有相同作用的独立安全装置,在锁绳状态下应不能自动复位。
5.4.5.2 安全锁承受静力试验载荷时,静置10 min,不得有任何滑移现象。 5.4.5.3 离心触发式安全锁锁绳速度不大于30 m/min。 5.4.5.4 安全锁允许冲击力按公式(2)计算: F=fk ????????????????(2)
式中:F——允许冲击力,kN; f——冲击系数,一般取值为2~3;
k——双吊点:50%悬吊平台自重与75%额定载重量之和所产生的重力,kN。 单吊点:悬吊平台自重与额定载重量之和所产生的重力,kN。
5.4.5.5 安全锁与悬吊平台应连接可靠,其连接强度不应小于2倍的允许冲击力。
5.4.5.6 安全锁必须在有效标定期限内使用,有效标定期限不大于一年。 5.4.6 钢丝绳
5.4.6.1 吊篮宜选用高强度、镀锌、柔度好的钢丝绳,其性能应符合GB/T8918的规定。
5.4.6.2 钢丝绳安全系数不应小于9。其值按公式(3)计算: n=S1a/W ????????????(3) 式中:n——安全系数;
S1——单根钢丝绳最小破断拉力,kN; a——钢丝绳根数:
W——额定载重量、悬吊平台自重和钢丝绳自重所产生的重力之和,kN。 5.4.6.3 钢丝绳绳端的固定应符合GB 5144—1994中5.2.4的规定;钢丝绳的检查和报废应符合GB/T 5972—1986中2.5的规定。 5.4.6.4 工作钢丝绳最小直径不应小于6 mm。
5.4.6.5 安全钢丝绳宜选用与工作钢丝绳相同的型号、规格,在正常运行时,安全钢丝绳应处于悬垂状态。
5.4.6.6 安全钢丝绳必须独立于工作钢丝绳另行悬挂。 5.4.7 电气控制系统
5.4.7.1 电气控制系统供电应采用三相五线制。接零、接地线应始终分开,接地线应采用黄绿相间线。
5.4.7.2 吊篮的电气系统应可靠的接地,接地电阻不应大于4 Ω,在接地装置处应有接地标志。电气控制部分应有防水、防震、防尘措施。其元件应排列整齐,连接牢固,绝缘可靠。电控柜门应装锁。
5.4.7.3 控制用按钮开关动作应准确可靠,其外露部分由绝缘材料制成,应能承受50 Hz正弦波形、1250 V电压为时1 min的耐压试验。 5.4.7.4 带电零件与机体间的绝缘电阻不应低于2 MΩ。
5.4.7.5 电气系统必须设置过热、短路、漏电保护等装置。
5.4.7.6 悬吊平台上必须设置紧急状态下切断主电源控制回路的急停按钮,该电路独立于各控制电路。急停按钮为红色,并有明显的“急停”标记,不能自动复位。
5.4.7.7 电气控制箱按钮应动作可靠,标识清晰、准确。
5.4.7.8 应采取防止随行电缆碰撞建筑物、过度拉紧或其他可能导致损坏的措施。
5.5 制造、装配和外观质量要求 5.5.1 制造和装配质量要求
5.5.1.1 铸铁件质量应符合JG/T 5011.1和JG/T 5011.4的要求;锻件质量应符合JG/T 5011.8的要求;铸件缺陷修补应符合JG/T 5011.7的要求;焊缝质量应符合JG/T5082.1的要求。
5.5.1.2 吊篮上的各润滑点均应加注润滑剂。
5.5.1.3 减速器不得漏油,渗油不得超过一处(渗油量在10 min内超过一滴为漏油,不足一滴为渗油)。
5.5.1.4 吊篮应进行空载、额定载重量和超载运行.运行中应升降平稳,起、制动正常,限位装置、安全锁等应灵敏、安全可靠。 5.5.1.5 手柄操作方向应有明显箭头指示。 5.5.2 外观质量要求
5.5.2.1 零件加工表面不得有锈蚀、磕碰、划伤等缺陷,已加工外露表面应进行防锈处理。
5.5.2.2 吊篮可见外表面应平整、美观,按规定涂底漆和面漆。漆层应均匀、平滑、色泽一致,附着力强,不得有皱皮、脱皮、漏漆、流痕、气泡等缺陷。 5.5.2.3 罩壳应平整,不得有直径超过15 mm的锤印痕,安装牢固可靠。 5.6 可靠性要求
a) 吊篮承受额定载重量时,提升机应正常工作3 000个循环次数,首次故障前工作时间不少于0.5t0(累计工作时间),平均无故障工作时间不少于0.3t0,可靠度不低于92%,
b) 手动提升吊篮承受额定载重量时,提升机应能正常工作500个循环次数。应无断裂、明显磨损;当提升机变换运行方向时,制动器应起作用。 6 试验方法
6.1 试验样机
试验样机应配备设计所规定的全部装置及附件,其调整状态应符合有关技术条件的规定,在试验过程中不允许修配或更换零件。 6.2 试验条件
a) 试验场地应平整;
b) 试验环境温度:-20℃~+40℃; c) 试验时风速不超过8.0 m/s;
d) 试验时电网输入电压应正常,电源电压值波动范围±5 %; e) 试验载荷应准确标定,其偏差为±1 %;
f) 吊篮试验载荷为额定载重量、静力试验载荷和动力试验载荷; g) 备齐所需的全部技术文件。 6.3 试验仪器和工具
6.3.1 试验用的仪器和工具应在计量单位校验合格的有效期内使用。 6.3.2 试验用仪器和工具的精度,除有特殊规定外应符合下列偏差范围: a) 质量、力、长度、时间和速度——±1%; b) 电流、电压——±2%; c) 噪声——±2%; d) 应力——±1%; e) 温度——±2%。 6.4 试验装置
6.4.1 吊篮试验装置可以采用带有模拟断绳机构的试验架或构筑物。试验架或构筑物应能使吊篮升降行程不小于5 m,其强度和刚度应能满足试验要求。 6.4.2 安全锁试验可采用安全锁测试装置及模拟吊篮自由坠落试验装置。 6.4.2.1 安全锁测试装置应能固定安全锁,使钢丝绳移动,并能测试安全锁的锁绳速度或锁绳角度及静置滑移量。
6.4.2.2 模拟吊篮自由坠落试验装置应能模拟吊篮断绳工况。 6.5 绝缘性能试验
绝缘电阻和耐压试验按GB 3883.1的规定进行。 6.6 安全锁试验
6.6.1 安全锁锁绳速度试验
将待测安全锁固定在测试装置上,将测试装置上的钢丝绳穿入安全锁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