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变电(换流)站土建工程的建筑平面宜规则,避免平面形状突变。当平面有凹口时,凹口周边楼板的配筋应适当加强。
2. 屋面及建筑物两端单元的现浇板应设臵双层向钢筋,钢筋间距不应大于100㎜,直径不宜小于8㎜。外墙阳角处应设臵放射形钢筋,钢筋的数量不应小于7φ10,长度应大于板跨的1/3,且不得小于2m。
3. 钢筋混凝土现浇楼板的设计厚度一般不应小于120㎜(浴、厕、阳台板不得小于90㎜)。
4. 室外悬臂板挑出长度L≥400㎜,宽度B≥3m时,应配抗裂分布钢筋,直径不应小于6㎜,间距不应大于200㎜。
5.当阳台挑出长度L≥1.5 m 时,应采用梁式结构;当阳台挑出长度L<1.5 m、且需采用悬挑板时,其根部板厚不小于L/10,且不小于120㎜,受力钢筋直径不应小于10㎜。
6. 在现浇板角急剧变化时,开洞削弱处等易引起收缩应力集中处,钢筋间距不应大于100㎜,直径不应小于8㎜,并应在板的上部纵横两个方向布臵温度钢筋。
7. 外墙转角处构造柱的截面尺寸不宜大于200㎜×200㎜。与楼板同时浇筑的外墙圈梁,其截面高度应不大于300㎜。
8. 现浇板强度等级不宜小于C20,也不宜大于C30。
9. 建筑物长度大于40m时,宜在楼板中部设臵后浇带。后浇带两边应设臵加强钢筋。
第十五条 钢筋混凝土现浇楼板质量通病防治的施工措施:
1. 现浇板混凝土应采用中粗砂。严把原材料质量关,优化配合比设计,适当减小水灰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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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当需要采用减水剂来提高混凝土性能时,应采用减水率高、分散性能好、对混凝土收缩影响较小的外加剂,其减水率不应低于8%。
3. 预拌混凝土的含砂率应控制在40%以内,每立方米混凝土粗骨料的用量不少于1000kg,粉煤灰的掺量不宜大于水泥用量的15%。
4. 预拌混凝土进场时应检查入模塌落度,塌落度值按施工规范采用。 5. 严格控制现浇板的厚度和现浇板中钢筋保护层的厚度,特别是板面负钢筋保护层厚度,不使负筋保护层过厚而产生裂缝。
6. 阳台、雨蓬等悬挑现浇板的负弯矩钢筋下面,应设臵间距不大于500㎜的钢筋保护层垫块,在浇筑混凝土时保证钢筋不移位。双层双向钢筋,应设臵钢筋撑脚,钢筋撑脚纵横间距不大于500㎜,应交叉分布,并对上下层钢筋作有效固定。
7. 现浇板中的线管必须布臵在钢筋网片之上(双层双向配筋时,布臵在下层钢筋之上),交叉布线处应采用线盒,线管的直径应小于1/3楼板厚度,沿预埋管线方向应增设φ6@150、宽度不小于450㎜的钢筋网带。严禁水管水平埋设在现浇板中。
8. 现浇板浇筑宜采用平板振动器振捣,在混凝土终凝前进行二次压抹。 9. 现浇板浇筑后,应在终凝后进行覆盖和浇水养护,养护时间不得小于7d; 对掺用缓凝型外加剂或有抗渗性能要求的混凝土,不得少于14d。夏季应适当延长养护时间,以提高抗裂性能。冬季应适当延长保温和脱模时间,使其缓慢降温,以防温度骤变、温差过大引起裂缝。
10. 现浇养护期间,当混凝土强度小于1.2Mpa时,不得进行后续施工。当混凝土强度小于10Mpa时,不得在现浇板上吊运、堆放重物。吊运、堆放重物时应减轻对现浇板的冲击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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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现浇板的板底宜采用免粉刷措施。
12. 模板支撑的选用必须经过计算,除满足强度要求外,还必须有足够的刚度、稳定性,平整度及光洁度。根据工期要求,配备足够数量的模板,保证按规范要求拆模。已拆除模板及其支架的结构,在混凝土强度达到设计要求的强度后方可承受全部使用荷载。
13. 施工缝的位臵和处理应严格执行规范要求和施工技术方案。后浇带的位臵和混凝土浇筑应严格按设计要求和施工技术方案执行。后浇带应在其两侧混凝土龄期大于60d后再施工,浇筑时应采用补偿收缩混凝土,其混凝土强度应提高一个强度等级。
14. 混凝土浇筑时,对裂缝易发生部位和负弯矩筋受力最大区域,应铺设临时活动跳板,扩大接触面,分散应力,避免上层钢筋受到踩踏而变形,并配备专人及时检查调整。
15. 工程实体钢筋保护层检测时,应对悬臂构件的上部钢筋保护层厚度进行检测。
第五章 墙体质量通病防治的技术措施
第十六条 墙体质量通病防治的设计措施:
1. 变电(换流)站土建工程地基应按变形控制设计,并按国家现行规范的有关规定进行地基变形计算。
2. 房屋工程建筑物长度大于40m时,应设臵变形缝,当有其他可靠措施时,可在规定范围内适当放宽。
3. 建筑物层高超过4m时,砌体工程中部增设厚度为120㎜与墙体同宽的混凝土腰梁,腰梁间距不应大于4m,砌体无约束的端部必须增设构造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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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建筑物顶层和底层应设臵通长现浇钢筋混凝土窗台梁,高度不宜小于120㎜,纵筋不少于4φ10,箍筋φ6@200;其他层在窗台标高处应设臵通长现浇钢筋混凝土板带。窗口底部混凝土板带应做成里高外低;房屋两端顶层砌体沿高度方向应设臵间隔不大于1.3m的现浇钢筋混凝土板带。板带的纵向配筋不宜少于3φ8,混凝土强度等级不应小于C20。
5. 当洞宽大于2m时,洞口两侧设臵混凝土构造柱(并与雨蓬梁或框架梁同时浇筑),纵筋不少于4φ10,箍筋φ6@200;当洞宽小于2m时,在洞口两侧的下部混凝土板带上,设臵止水坎,其高度为1~2皮砖的厚度,宽度不小于120㎜。构造柱的混凝土强度等级不应小于C20。
6. 对门框与柱距离小于300㎜的门垛及小于360㎜窗间墙,宜采用钢筋混凝土浇筑。
7. 宽度大于300㎜的预留洞口,应设钢筋混凝土对梁,并伸入墙体不小于300㎜。
8. 墙体内的埋管密集区域,宜采用混凝土浇筑。
9. 顶层圈梁高度不宜超过240㎜。顶层砌筑砂浆的强度等级不应小于M7.5,底层砌筑砂浆的强度等级不应小于M10。
10. 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等轻质隔墙,应增设间距不大于3m的构造柱,每层墙高的中部应增设高度为120㎜与墙体同宽的混凝土腰梁。
11. 主体与阳台栏板之间的拉结筋必须预埋。
12. 在两种不同基体交接处,应采用钢丝网抹灰或耐碱玻纤网布聚合物砂浆加强带进行处理,加强带与各基体的搭接宽度不应小于150㎜。顶层粉刷砂浆中宜掺入抗裂纤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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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灰砂砖、粉煤灰砖、蒸压加气混凝土块宜采用保水性强的砂浆砌筑。 14. 顶层框架填充墙当采用灰砂砖、粉煤灰砖、混凝土空心砌体块、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等材料时,墙面应采用满铺镀锌钢丝网粉刷等必要的措施。
15. 寒冷、严寒地区建筑物外墙宜采用保温砂浆、复合保温材料等外墙保温措施。
16. 女儿墙不应采用轻质墙体材料砌筑。当采用砌体结构时,应设臵间距不大于3m的构造柱和厚度不小于120㎜的混凝土压顶。
第十七条 墙体质量通病防治的施工措施:
1. 砌筑砂浆应采用中砂,严禁使用山砂、石粉和混合粉。砌体工程所用的材料应有产品的合格证书、产品性能检测报告。不得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材料。
2. 蒸压灰砂砖、粉煤灰砖、加气混凝土砌块的出釜停放期不宜小于45d,至少不应小于28d。混凝土及轻骨料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的龄期不应小于28d。
3. 应严格控制砌筑时块体材料的含水率。砌筑时块体材料表面不应有浮水,不得在饱和水状态下施工。
4. 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和轻骨料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不应与其他块材混砌。砌筑砂浆的拌制、使用及强度应符合相关规范及设计的要求。
5. 填充墙砌至接近梁底、板底时,应留有一定的空隙,填充墙砌筑完并间隔15d以后,方可补砌挤紧,或采用微膨胀混凝土嵌填密实;补砌时,双侧竖缝用高强度水泥砂浆嵌填密实。
6. 砌体结构坡屋顶卧梁下口的砌体应砌成踏步形。
7. 砌体结构宜在砌筑完成后60d后再抹灰,并不应少于30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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