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新荣船舶修理有限公司 安宁港防洪墙完善及防撞桩工程
监 理 规 划
编制: 审批:
江苏智科交通工程咨询监理有限公司
二0一0年十二月
监理规划 安宁港防洪墙完善及防撞桩工程
目 录
一 工程项目概述 二 监理工作的依据 三 监理范围与目标 四 监理工作范围与流程
五 监理机构的组织形式、人员组成 六 监理工作管理制度 七 质量控制 八 进度控制 九 投资控制 十 合同管理 十一 信息与资料管理 十二 安全管理 十三 交工验收 十四 保修期监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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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理规划 安宁港防洪墙完善及防撞桩工程
监理单位受业主委托,对本工程项目进行管理。为了加强对本工程项目的管理,提高建设水平,有效地对工程质量、进度、投资进行控制,依据施工监理合同,结合本工程的特点,编制本规划。
一、工程项目概述
1、项目名称:安宁港防洪墙完善及防撞桩工程 2、项目地点;靖江市安宁港 3、项目组成与主要尺度
码头为高桩板梁式结构。 4、主要结构形式:高桩梁板结构。 5、本项目水工施工合同价为700万元左右。
6、计划总工期:180天,2009年12月30日~2010年5月30日。
7、质量等级:合格(分项工程质量合格率为100%,分部工程质量合格率为100%) 8、安全管理目标:杜绝人员设备重大事故 9、合同履约率:100% 10、业主单位: 11、设计单位: 12、施工单位:
二、监理工作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3、有关技术规范和标准
⑴《港口工程桩基规范》JTJ 254-98
⑵《港口工程灌注桩设计与施工规程》JTJ 248-2001
⑶《港口工程预应力砼大管桩设计与施工规程》( JTJ261—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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⑷《港口工程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 JTJ267—98) ⑸《港口工程混凝土施工规范》( JTJ268—98) ⑹《水运工程混凝土质量控制标准》( JTJ269—96) ⑺《水运工程混凝土试验规程》( JTJ270—98)
⑻《港口工程混凝土非破损检测技术规程》( JTJ272—99) ⑼《高桩码头设计与施工规范》JTJ 291-98 ⑽《码头附属设施技术规范》( JTJ297—2001) ⑾《港口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 JTJ 110—93) ⑿《港口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局部修订) ⒀《水运工程测量规范》( JTJ203—2001) 4、国家和交通部颁布的有关技术法规和规范; 5、《水运工程施工监理规范》( JTJ 216—2000); 6、依法签订的监理合同及施工承包合同文件; 7、经批准的工程设计文件;
8、经甲方及监理工程师审查批准的施工组织及技术文件;
三、监理范围与目标
1、监理范围为:高桩板梁式码头、引桥。 监理阶段含施工准备期、施工期、保修期三个阶段 2、监理目标:
⑴ 确保单位工程质量达到合格等级 ⑵ 控制总工期,在2007年7月30日前完工 ⑶ 控制总投资不超过施工合同总价 ⑷ 杜绝重大人员伤亡及机损事故
四、监理工作关系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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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
指定分包单位 监理 设计
总包单位 分包单位
监理工作关系说明:
⑴ 监理单位处于工作协调的中心,所有的指令均通过监理传达执行。 ⑵ 业主的要求、指令应通过监理下传。
⑶ 施工单位对施工图纸、技术问题、设计修改、价款等有关事宜,均要通过监理去审查,协调与组织。未经监理工程师转发的设计变更,监理工程师可视为无效。在特殊情况下确定处理了的问题,施工单位必须及时报告监理工程师确认。
⑷ 对于总包选定的分包单位,监理工程师虽可与他们直接联系,但又常常在执行监理业务时,把他们视为总包单位的一部分。所以与他们之间的关系以虚线表示。
⑸ 对于业主指定的分包商,即由业主另行招标确定的专业分包单位,它受监理工程师的直接协调监督,它与总包间的许多工作关系是通过监理工程师进行协调的。但由于同在一个项目上,共同的空间内协同工作,往往也有一些不需要监理协调的工作往来,故它们的工作关系亦用虚线表示。
五、监理机构组织形式、人员组成及职责分工
㈠ 监理单位为本项目成立驻地监理部,设总监一名,监理工程师一名,监理员一名。 ㈡ 计划进场时间:2007年3月中旬进场。 ㈢ 项目监理人员职责 1、总监理工程师工作职责
⑴ 对监理施工合同的实施负全面责任,并定期向业主和监理单位报告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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