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2 (三十八)电气设备安全操作规程
1.42.1.1 1 适用范围
本规程规定了电气设备安全操作的有关规定。 本规程适用于公司电气设备作业。
1.42.1.2 2 主要内容
2.1电气设备必须由专职电工进行检修,或在专职电工指导下进行工作。 2.2任何电气设备在未查明无电之前,一律视为有电。
2.3电气设备的电源部分必须设置分开关,一闸一用,禁止一闸多用,并应设开关箱加锁,固定在安全地方,钥匙由专人保管。开关箱下端距地面高度不得少于1.3米,并在配电箱内配置触电保安器。
2.4电源电压必须与电气设备额定电压相同(三相电压波动应在±5%以内)供电变压器的容量必须满足该机械设备的要求,并应按规定配备电动机的起动装置。
2.5保险丝粗细应与三相一致,其额定电流不准大于该线路额定电流,应按预定电流选用合格的熔丝和熔片,严禁用铜丝或铁丝代替。
2.6凡连续两次跳闸或保险丝溶断,都必须查明原因,排除故障后再合闸,不得强行送电。
2.7定期检查电气设备的绝缘是否符合规定,不应低于每伏1000欧姆(如对地220伏,绝缘电阻应不小于0.22兆欧)。如发现断路等情况,应及时排除。
2.8电气设备应接地或接零良好,接地电阻不得大于有关规定。每台机组应分别接地,禁止跨跃使用接地线,不得借用避雷器线作接地线。在同一供电系统上不得同时接地又接零。
2.9高度超过周围建筑物的设备应设避雷及可靠接地装置,其电阻不得大于有关规定。
2.10线路敷设应符合线路安装规定,以及符合当地供电局的规定。 2.11绝缘导线不应有破损,带电部分不准外露,并严禁在地面或脚手架上拖拉电线,导线与电气设备的连接接头应紧固,并应经常检查,如发现松动,应
及时处理,电线穿墙必须用保护管,电线上严禁搭晒衣物及吊挂其他物件。
2.12移动式电气设备应使用橡胶电缆(橡皮软线),并予以固定且自由移动的长度尽可能缩短。电缆通过走道,脚手架随时应有刚性防护设备。挖沟铺设电缆时,应穿钢管保护,或在电缆上面架设钢板保护。
2.13 500V以下的低电压电路中,禁止带负荷切断裸闸关,必要时应加灭弧罩或戴绝缘手套及防护眼镜,操作时面部不得对闸刀。
2.14电气设备启动后,应检查各电气仪表,待电流表指针稳定和正常后,方可正式开始工作。
2.15电气设备应存放在干燥处,施工现场的各种电气设备闸刀箱均应有妥善的防雨、防潮设施,用水冲洗电动施工机械时,不允许将水冲到电气设备上,以免导线及电气设备受潮而发生事故。
2.16工作中如遇停电,应立即拉开电源开关,并挂上“禁止合闸”警示牌,如需修理或保养机械,不仅切断电源,拨下保险丝,还应在闸刀箱上加锁。并挂上“机械修理警告牌”。如需合闸,必须与检修人员联系妥当后,方可合闸送电。禁止带电检修运行中的电气设备或线路(高压带电作业除外)。
2.17工作完毕后,应及时切断电源,锁好闸刀箱,方可离开现场。 2.18手提行灯应使用36伏以下的安全电压,在特别潮湿的地方,如管道、水井、锅炉及金属容器内,均应使用12伏行灯,行灯变压器应是双线圈型,外壳及二次付极都应接地。
2.19如遇漏电失火时,应先切断电源,并用氯化碳和干粉灭火,严禁用水或其它灭火器浇泼。
2.20发生人身触电,应先切断电源,然后用人工呼吸法紧接抢救。在电源未切断前,不得与触电者接触,以免再次发生触电事故。
1.43 (三十九)电工安全作业操作规程
1.43.1.1 1 适用范围
本规程规定了电工安全作业的一般规定。 本规程适用于公司电工作业。
1.43.1.2 2 主要内容
2.1所有绝缘、检验工具,应妥善保管,严禁他用,并应定期检查、校验。 2.2现场施工用高低压设备及线路,应按照施工设计及有关电气安全技术规程安装和架设。
2.3线路上禁止带负荷接电或断电,并禁止带电操作。 2.4熔化焊锡,锡块、工具要干燥,防止爆溅。
2.5喷灯不得漏气、漏油及堵塞,不得在易燃、易爆场所点火及使用,工作完毕,灭火放气。
2.6配制环氧树脂及沥青电缆胶时,操作地点应通风良好,并须佩戴防护用品。
2.7不得使用锡焊容器盛装热电缆胶。高空浇注时,下方不得有人。 2.8有人触电,立即切断电源,进行急救,电气着火,应立即将有关电源切断,使用泡沫灭火器或干砂扑火。
1.44 (四十)施工临时用电安全作业规程
1.44.1.1 1 适用范围
本规程规定了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的安全作业规程。 本规程适用于公司施工临时用电作业。
1.44.1.2 2 主要内容
2.1现场变配电高压设备不论带电与否,单人值班不准超越遮栏和从事修理
工作。
2.2在高压带电区域内部分停电工作时,人体与带电部分,应保持安全距离,并需有人监护。
电压(kV) 距离(m) <6 0.35 10~35 0.60 44 0.90 60~110 1.50 2.3变配电室内、外高压部分及线路停电工作时: 2.3.1切断有关电源,操作手柄应上锁或挂标示牌。
2.3.2验电时应戴绝缘手套,按电压等级使用验电器,在设备两侧各相或线路各部相分别验电。
2.3.3验明设备或线路确认无电后,即将检修设备或线路做短路接地。 2.3.4装设接地线,应由二人进行,先接接地端,后接导体端,拆除时顺序相反;拆、接时均应穿戴绝缘防护用品。
2.3.5接地线应使用截面不小于25mm2的多股软裸铜线和专用线夹;严禁用缠绕的方法,进行接地和短路。
2.3.6设备或线路检修完毕,应全面检查无误后方可拆除临时短路接地线。 2.4用绝缘棒或传动机构拉合高压开关时应戴绝缘手套;雨天室外操作时,除穿戴绝缘防护用品以外,绝缘棒应有防雨罩,并有人监护;严禁带负荷拉、合开关。
2.5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必须接地或接零。同一设备可做接地和接零;同一供电网不允许有的接地有的接零。
2.6电气设备所有保险丝(片)的额定电流应与其负荷容量相适应,禁止其他金属线代替保险丝(片)。
1.45 (四十一)挖掘机安全操作规程
1.45.1.1 1 适用范围
本规程规定了挖掘机安全技术操作的有关规定。
本规程适用于公司挖掘机作业。
1.45.1.2 2 主要内容
2.1工作前的准备
2.1.1工作前,应对发动机、传动机构、作业装置、制动部分,各种仪表及钢丝绳等进行检查,确认情况正常后,进行每班保养工作。
2.1.2起动前,应将各操纵杆旋转空档位置,主离合器处在松开位置,然后鸣喇叭起动发动机。
2.2工作中的注意事项
2.2.1无关人员禁止如驾驶室,任何人员不得在挖掘机工作范围内通过或停 留,配合作业机械应在挖掘机停止工作的情况下进行作业。
2.2.2挖掘机作业时应处于平稳位置并制动住行走机构。
2.2.3铲挖爆破掘松后的岩石应用正铲,石块粒径不得大于1/2铲斗口宽度,不得勉强挖掘较大的坚硬石块和障碍物。
2.2.4在悬崖下或超高工作面工作时,应预先作好施工安全防护措施。 2.2.5禁止用铲斗去破碎冻土、石块等物。
2.2.6工作时铲斗不应一次掘进过深,提斗不应过猛,落斗要轻快,回转和制动要平稳。
2.2.7铲斗未离开上层不得转向,不得用铲斗或斗柄以回转动作横向拨动重物或汽车;凡是离开驾驶室不论时间长短,铲斗必须落地。
2.2.8装车时要让汽车停铲斗不得在汽车驾驶室顶上越过;卸车时铲斗尽量放低;汽车装满后,要鸣喇叭通知驾驶员。
2.2.9铲斗满载悬空时,不得变更铲臂倾角。
2.2.10挖掘机运转时,禁止进行任何保养、润滑、调整和修理工作;对铲臂顶端滑轮和钢丝绳进行检修、保养或拆换时,必须使铲臂下降落地后进行。
2.2.11经常注意卷筒钢丝绳是否有缠乱及绳股钢丝损坏情况。钢丝绳严重磨损断丝超过规定要及时更换。安装钢丝绳,楔块大小要适当,固定要牢靠。
2.2.12挖掘机不论在作业或行走时,机体与架空输电线应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如不能保持安全距离(安全距离见下表),必须待停电后方可工作。
梁空线路与在用机械最大弧度和最大风偏时,与其凸现部分的安全距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