门窗框周边收口材料选用硅酮类建筑密封胶。
三、设计深化要求 3.1 一般规定
中标单位在进场前须配合甲方深化图纸,绘制施工大样图,其中加工制作和现场安装等具体要求均必须满足国家/地方有关施工安装技术标准规定。
除非建筑设计已有要求,经甲方设计部门复核确认的铝合金门窗深化设计图纸,必须注明: (1) 推拉门窗、平开门窗和其它类型门窗的框料的拼装方式(直角拼接、45度角拼接或垂直插接)
应明确;
(2) 对于设有框体折转角或分片拼接的铝合金窗,框体转角或框体分片拼接的连接杆件(立柱)需注
明:①连接杆件与框体之间的连接形式和密封要求;②连接杆件与主体结构的连接固定方式。 (3) 各类深加工玻璃(如:钢化玻璃、夹层玻璃、镀膜玻璃、 )的基片品牌和安全及功能标准。 深化图纸需经甲方及建筑设计单位审核确认,方可作为中标单位的合约制安施工图。
根据已审批的建筑施工图和“深化设计”的图纸会审纪要,并结合不同项目分期/区的单位工程特点,中标单位编制相应的《铝合金门窗制作安装施工方案》报送建设单位审批。
3.2 抗风压要求
门窗构件力学性能及最大挠度、连接件强度、门窗玻璃面积等应参照《建筑外窗抗风压性能分级及其检测方法》GB7106-86及相关标准对其抗风压强度性能进行验算。
局部立柱刚度不够时可以采用内穿热浸锌型钢加强,但要采取涂漆措施与铝型材绝缘隔离。
3.3 水密性能要求
水密性能设计指标--风压差值ΔP根据当地规定风压值按下式计算确定,并且对于平开窗不小于350Pa;平开门及推拉门窗不小于250Pa。
门窗除考虑密封措施外,同时考虑到防排结合,应保证排水孔的开口尺寸、数量及分布的合理性,保证排水系统的通畅。排水孔应使用专用模具冲压成孔并设盖板。
门窗型材构件连接和附件装配缝隙以及门窗框与洞口墙体安装间隙均应有防水密封处理。 中标单位应在设计方案中提出水密性能的保证措施。提供近期类似门窗水密性能检测报告。
3.4 气密性能要求
气密性能指标应符合下列规定:外窗在负压作用下的气密性能采用3级。外门在负压作用的气密性能采用2级。寒冷及严寒和冬冷夏热地区七层及以下应采用3级,七层以上应采用4级。
气密性分级见下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