气密性能构造设计应符合下列要求:
(1) 合理设计门窗缝隙断面尺寸与几何形状,提高门窗缝隙空气渗透阻力。
(2) 按照标准采用一级及以上品质三元乙丙密封胶条或密封毛条,选用满足气密性能的型号。 (3) 密封胶条和密封毛条应保证在门窗四周的连续性,形成封闭的密封结构,制作加工中穿胶条或
毛条应留富余长度,防止以后收缩影响密封。
(4) 中标单位应在设计方案中提出气密性能的保证措施。提供近期类似门窗气密性能检测报告。
3.5 隔声性能要求
按《建筑外窗空气声隔声性能分级及检测方法》GB/T 8485-2002的评价标准,隔声性能至少为2级,即空气声权隔声量Rw≥25db。
3.6 隔热、保温性能要求
寒冷及严寒地区门窗框应采用断热铝型材,玻璃应为中空玻璃。在当地低温条件下不出现结露现象。
3.7 防雷要求
建筑外窗的防雷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50057)的规定。一、二、三类防雷建筑物,其建筑高度分别在30m、45m、60m及以上的外墙门窗,应采取防侧击和等电位保护措施,与建筑物防雷装置进行连接。
防雷构造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窗外框与洞口墙体连接固定用的连接件可作为防雷连接件,但要保证该连接件与窗框具有可靠
的导电性连接。固定连接件与窗框采用卡槽连接时,则应另外采用专门的防雷连接件与窗框进行可靠的螺钉或铆钉机械连接。
(2) 窗外框与防雷连接件连接处,应先将其非导电的表面处理层除去,再与防雷连接件连接。 (3) 防雷连接导体可采用热侵锌处理的直径不小于8mm圆钢或同等截面面积扁钢(由电气工程承建
商负责完成预埋在结构及接地部分),导体应与建筑物防雷装置和窗框防雷连接件进行可靠的焊接连接。
3.8 安全性能要求
铝合金门窗的各项安全性能,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建筑玻璃应用技术规程》(JGJ113-2003)的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