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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卷第4期陈诚对我国企业年金税收优惠政策的一些思考35
金税收政策成为应解决的关键问题。
三、国外比较———以美德日为例
目前,人口老龄化(agepopulation)已成为全球普遍的趋势,美国已有13%的人口达到或超过65岁;德国为16%;日本为14%。
在这样的背景下,一些国
家给予企业养老保险计划全面的税收优惠,相应的税收模式较为成熟,这在客观上促进了本国企业为职工举办养老保险的积极性。
(一)企业年金税收优惠政策
1.模式选择:EET模式占据主要地位。
国家在对企业年金计划进行税收制度安排时要面临三个环节的问题:缴费环节的问题、投资收益环节的问题、年金领取环节的问题。对此三个环节的税收,借助字母E(Exempt-免税)和T(Tax-征税)来表示政府在上述环节的课税情况,年金计划的征税情况可表述为8种类型:TTT、EEE、EET、ETT、TEE、TTE、
ETE、TET。(如图
)
企业年金税收优惠模式分析图
事实上,世界上绝大多数实行企业年金的国家均采用EET模式,也即允许缴费的税前列支,允许投资收入的税收豁免,但对于支付给雇员的养老金利益部分征税。该模式对于国家保持税收政策一致性、促进企业年金发展、提高退休职工收入水平是一种比较可取的税收制度安排。
通过下表可以看出,企业年金税收优惠的国际相似程度很高,EET模式占据了主要地位
。
从筹资环节来看,对于雇主和雇员向社会保险计
划所作的缴费,目前各国税法一般都允许他们作为费用支出在税前扣除,这部分缴费不再记入应税所得额,这实际上是对雇主和雇员收入中的缴费部分免征了公司所得税或个人所得税。
从投资环节来看,虽然储蓄基金型养老投资收益要归属到具体的受保人,但为鼓励养老金计划的发展,国家对养老基金的投资收益也不征税。
从领取养老金环节来看,都要求退休金缴纳个人所得税,但德国、和美国可给予公共养老保险金部分税收减免。
2.个案分析
(1)美国
美国的税收通则第401条第K款(简称401K计划)授权企业可以采用新型的限制性储蓄计划向雇员提供退休福利,并给予一定的税收优惠,但一般对缴费减税进行一些限制,以免出现逃税等不良现象。同时,也在税法和保障法中,做出禁止优惠高薪雇员和防止歧视低薪雇员的要求,采取适当的税收政策鼓励中小企业建立企业年金制度。以达到社会公平的目的。
根据美国员工福利研究院的统计分析,美国近年来企业年金部分的税式支出和总税式支出状况如下表所示
:
数据来源:根据美国员工福利研究院历年有关统计资料整理汇总
从以上数据可以很明显的看出,企业年金部分的税式支出占总税式支出的比重很大,这表明美国政府对企业年金的重视程度很高。到2005年底,401k计划覆盖劳动力人口达4700万,为20年前的6倍多,累计资产价值达到24万亿美元。
(2)德国